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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雲南回民事變及其領導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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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文中

一、前言

當太平天國洪秀全佔據南京,掩有全國三份之二省份的時候,雲南回民杜文秀,亦於咸豐六年(一八五六),佔據大理,並先後攻下整個迤西州縣,與清廷抗衡達十八年之久。就勢力言,杜文秀遠不如洪秀全之大,就時間言,洪秀全僅撐持了十五年,而杜文秀卻以彈丸之地抗拒了十八年,使清廷統治,受到極大打擊。如謂洪秀全之抗清為民族革命,則杜文秀之反滿又何常不是民族革命。

不可否認的是杜文秀起事之前及起事之初,遭受滿清地方官吏之挑撥離間,使當地回民與漢人之間,發生了極慘痛的鬥爭,互相燒殺,互相擄搶,傷亡之大,流離之苦,造成雲南近代史上未有之慘劇。直至杜文秀被舉為「總統兵馬大元帥」,宣佈:「欲做大事,必須收拾人心,不宜專尚武力,且漢眾回寡,尤須重用漢人」;從此極力消弭回漢隔閡,選用能文能武之漢人,贊襄舉事,而造槍砲,造火藥,造弓箭,造盔甲,鑄印信,築營壘等等重要工作,幾全屬漢人,達成回漢一心,共抗清軍,此亦為不可否認之事賓。

所遺憾者,漢人中有不少記載,不作深入瞭解,不作全盤觀察,僅憑一人一地之直覺與感受,而痛詆回民為殘暴,為搶匪,置滿清地方官吏幕後作祟於不聞不問之列,更置民族大義於不知不覺之中,殊覺令人痛惜。近讀中央研究院近代中研究所印行之「咸同雲南回民事變」一書,(王樹枕先生著),以純學術性,純歷史性觀點,參照清廷檔案與回民及漢人之私家著述,以及英日兩國資料,(不下三百二十餘種),深入探討,作成平實與客觀之敘述,堪稱為研究雲南回民事變之可靠史實,特將其中比較重要部份,略加簡述,藉供吾滇父老兄弟姊妹之參考。

二、事變起因

一、遠因回教自傳入中國以後,歷唐、宋、元、明各朝代,多已與漢人同化,惟對宗教信仰仍極保守,有許多不同於漢人之特點;如回教徒素重清潔,不與非教徒同居一處,不食豬肉,不飲酒,故不與非回教徒共烹調,亦不與異教徒通婚姻,而宗教教義,祇對回教徒講授,不向非教徒解釋,甚有厭惡非教徒之不清潔而拒絕其進入清真寺(回教禮拜的地方),故回教徒遂逐漸與非回教徒之漢人發生隔膜,築成了一條無形的鴻溝。在唐、宋、元、明各朝代尚無顯著磨擦,至滿清入主中國後,因明代遺民多有反清復明之鬥爭,甘州回教徒丁國棟、朱喇印,於順治五年四月,亦擁護明宗室朱識鋐出師攻清,是為回民反清之始,最後雖遭失敗,但已種下回教徒仇視滿清之種子,此後回疆大小和卓之役;烏什之民變,張格爾之役,蘭州與石峰堡之役,同治間回疆之役,以至雲南回民事變,終滿清之世,回教徒均站在反抗地位,故清廷遂恨之入骨,對雲南回民事變,曾有「斬盡殺絕,勿留根株」之指示,地方官吏亦挑撥漢人與回民作慘烈鬥爭,以遂滅回之最終目的,是為雲南回民事變之遠因。

二、近因雲南回漢殘殺,種因於爭奪礦廠,咸豐四年(一八五四),石羊廠之爭奪,即為直接導火線。石羊廠(銀廠)屬楚雄府南安州(今雙柏縣),於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即已開挖,但產量不多,至道光廿八年(一八四八),礦師馬蛟(河西縣西鄉回人),用「代石」配煉,產量大增,遂成為回漢雙方拉鋸爭奪之目標,死傷人命,不計其數。更進而引起迤西迤南回漢間大規模之殘殺,星星之火足以燎原,誠非虛語。

其實石羊廠之爭奪,僅為事變發生之導火線,而咸豐六年四月十六日(一八五六、五、十九),省垣慘殺回民,才是此次事變擴大之重要原因。主其事者為巡撫舒興阿,按察使清盛,(均係滿人)舒興阿害征沖病,早已神智不清,清盛則不學無術,性情殘暴,二人先出示齊集民間團練,遇有滋事回民,准其格殺勿論,後於四月十六日至十八日,在省城內外,瘋狂的搜殺回民男女老幼,死亡達三千人以上,造成空前未有之浩刧。但舒、清二人意猶未足,更下令全省府廳州縣,一致殺回,其命令係用滾單傳送,一村滾一村,一縣滾一縣,不數日即滾遍全省,回人聞此惡訊,亦少數移多處,小村移大村,並築碉堡以圖自衛,有破釜沉舟,誓不兩立之決心,不僅以實力對付漢人,並戕官踞城以對付滿清,一場大亂,遂一發而不可收拾,坐令三迤勝地變為血腥世界,四百萬回漢良民,均為滿清惡政下之冤魂,豈不痛哉。

三、領導人物

此次回民事變的發展形勢,其決定因素,關係在幾個領導人物的身上。以雲南三迤來說,迤西方面由杜文秀領導,迤南方面由馬德新、馬如龍領導,迤東方面由馬聯陞、馬榮領導;但馬聯陞與馬榮,力量不大,且無定見,於同治三年(一八六四),均被處死,黨徒亦隨之瓦解,其與全局影響不大,故略而不述,玆就迤南馬德新、馬如龍,迤西杜文秀三人,略加論述。

㈠馬德新主和  馬德新字復初,雲南大理府下關人,生於嘉慶元年(一七九五),為元朝咸陽王賽典赤二十一世孫,少承家學(回經),壯遊秦川,博訪廣諮,晚好儒學,深明大義,但不喜功名仕進。於道光二十一年(一八四一),由雲南經緬甸印度至阿拉伯朝覲,並至土耳其君士坦丁研究天文地理及回教經典,頗有成就。回國後,於道光二十八年(一八四八),設教於臨安回龍村,四方來學者不計其數;後在事變中居領導地位之馬如龍、杜文秀,皆為其弟子。此時先生除教學外,並著書三十餘種,除闡述回教教義外,並溝通儒家與回教之學術真理,清除回漢間之隔膜。所以他不但是一位空教家,也是一位淵博的學人;不幸於殘年晚景,捲入事變漩渦,成為時代的犧牲者,實為學術界一大損失。

馬德新年高德勛,極受回民尊敬與愛戴,大家都稱他為「老爸爸」,當石羊廠事變發生後,雲南各地,回漢鬥毆,不斷發生,滿清官吏,又從中挑撥離間,大有燎原之勢,馬如龍欲聚眾報復,老爸爸聞之,即喚馬如龍至寺內,面予開導說:「我們回教在中國內很少,若與漢人爭鬥,終要失敗的;我們所賴以存在的就是道德法律,不道德的行動,犯法的事情,照儒家書理是做不得的,照回教經義更是不能違犯」,這才把馬如龍勸阻下來。同時他又遣人到臨安府及省垣,替遭難的回民,遞殺申冤,不料官廳竟置之不理,後來省坦大舉稟回,各地回民聞之,遂風起雲湧,力圖報復,血雨腥風,終至不可收拾,老爸爸始於此時,應各地回民之請,約同徐元吉、馬如龍等率眾北進,分佔澂江、呈貢等地,於成豐七年閨五月直迫省城。

但他的目的,祇在謀和不願決鬥;所以他率眾向省垣進發時,一面進兵,一面不斷向總督恆春稟報,請懲辦倡首滅回之人以服眾心,而恆春均批斥不准,回民因此更憤,遂大肆燒殺,恆春束手無策,終以一死了之,但已無濟於事了。

恆春死後,新任總督吳振棫,一力主撫,與老爸爸目的相同,回漢議和,得以順利完成,咸豐八年正月,雙方簽訂和議章程,回眾陸續散去,馬如龍回館驛,老爸爸則令馬永主軍事,他自己又回復唸經禮拜的寧靜生活。但吳振棫有一個以回治回的構想,奏請滿清政府賞給老爸爸四品頂戴的官銜,並頒發「管理雲南清真寺事務」的印信,以堅其圖報之意,且畀以控制之權,老爸爸亦以省垣雖已和解,但各州府縣仍有燒殺之事,杜文秀仍盤踞大理,必須繼續謀和,以求徹底解決,乃接受官銜,與吳振棫合作。但事與願違,杜文秀甘違師命,不接受和解,徐元吉、馬如龍等又在滇南一帶攻城略地,亂事有加無減,成豐十七年七月,署提督楮克昌,因攻杜文秀敗歿於賓川,楚雄等地相繼落入杜文秀之手,總督張亮基,又致函邀老爸爸,請其勸諭楚雄、澂江回民就撫,以息兵端,但無效果。

同治元年(一八六二)正月八日,馬榮接到馬如龍之約,率眾來省,到省後見防兵空虛,乃起異謀,欲佔據省城,引杜文秀東下,席捲全省。當時總督潘鐸見馬榮留省不去,乃親往五華書院開導,不料竟被馬榮部下用長矛刺死,出於倉卒,此事原非馬榮本意,更與老爸爸風馬牛不相及,而有人竟謂為老爸爸所指使,實太冤枉。自潘鐸被殺後,省城秩序大亂,回人又乘機刧略燒殺,署布政使岑毓英等,議推老爸爸署理總督,且經城內耆民敦請,老爸爸因顧全大局,遂予同意,出而維持省垣治安。豈知岑毓英別有陰謀,說他有異心,竟於同治十三年四月十三日(一八七四、五、二八),命馬忠誘老爸爸至其家殺之,使八十一歲的老翁,遭受一刀之苦,人謂岑毓英心地險狠,手段毒辣,於此可見一斑。而老爸爸以滿腔謀和的慈祥善意,竟落得如此下場,實令人悲痛不置。

㈡馬如龍受撫 馬如龍字雲峰,原名席珍,字獻廷,人多稱他為馬獻(亦作現),考武試時才改名如龍。生於道光十二年(一八三二),幼年時與杜文秀、馬聯陞等,因在馬德新門下受業,與杜文秀有同學之誼,但後來杜文秀讀儒書,中了秀才,馬如龍卻去考武生,府考院考,都考上第一名。他身長七尺,腰大數圍,勇力過人,這就是他後來在回民事變中能當領導人物的基本條件。

馬如龍領導回民事變,是由咸豐四年(一八五四),帶領了漢、回、夷八百多人攻佔了石羊廠開始,他的動機實為替回民洩憤復仇,並無其他志向,咸豐七年(一八五七),馬如龍與馬德新、徐元吉等第一次圍困省垣時,他也贊同馬德新主和之議,簽定漢、回和睦章程,解除了省垣之圍,咸豐十年(一八六○),受撫之議既定,馬如龍與徐元吉來省,聽候編遣,不意巡撫徐之銘與省垣漢紳,加以阻撓,遂起衝突,徐元吉戰死,馬如龍退回迤南,稱「三迤大元帥」,遂成為迤南回民的軍事最高領導人,但較杜文秀咸豐六年即稱「總統兵馬大元帥」則遲了四年,且馬如龍並無設官建制的舉動,兩人對事變的態度與目的是顯然不同的。

馬如龍於同治七年(一八六八),答復杜文秀的大司衡楊榮的勸降書上,也明白表示了他的態度,祇在復仇而非抗清,他的信上說:「……仇其所當仇,赦其所當赦,總求我回死者得以暝目,生看得以甘心而後已,並不敢因此稱王稱帝,與朝廷為敵,但冀從此為朝廷除賊官,可為朝廷保良回……」,其無抗清之意更為明顯。至咸豐十一年受撫以後,則更全心全力為清廷效命,恣意屠殺同教回民,雖然達到了討取功名富貴的目的,但也為同教中人恨之入骨了。

馬如龍受撫後,初任總兵,後昇提督,坐鎮省垣,已成為方面大員,後於光緒元年(一八七五),調任湖南提督,但他不顧官場體統,任性胡為,不到三年,便丟了官,丟官後,自知為全省回民所切齒痛恨,不敢返回家鄉,竟往四川敘府落籍,有家歸不得,下場亦屬可憐了。

㈢杜文秀字雲煥,號百香,雲南永昌府保山縣金雞村人,生於道光八年(一八二八),本姓楊,後過繼杜氏。道光二十五年九月二日(一八四五、一○、二),永昌回漢發生打鬥,金雞村亦遭燒殺,除文秀幸免於難外,一家老幼均全數遇害,連未婚妻亦被人搶走,甚至田產亦被人侵佔,文秀至永昌府告狀,未得要領,祇好往來順寧、蒙化等地,作小本經商,一年以後,產業仍未歸還,乃於道光二十七年(一八四七),到北京叩閽(向皇帝告御狀),總督林則徐奉命查辦,因而激起保山哨民劫囚殺回抗官之事,轟動一時,杜文秀之名遂傳遍滇省,為所有回民所欽仰,此時他年方二十,不愧為一少年英俊人才。

咸豐初年,杜文秀與藍金喜、馬朝珍、馬金保等在蒙化結盟,意圖報復,六年(一八五六)春,薩金喜、馬金保攻姚州,提督文祥調兵往剿不利,姚州遂為藍等佔領,迤西情勢緊急。同時鶴慶回民謀刺千總張正泰未成,正泰遂大殺鶴慶回民,並揚言前來大理殺回,而大理漢人於八月初九日迎團,亦有殺回之意,城內回民,一面備戰,一面趕往蒙化求援,杜文秀等即糾眾八、九百人,向大理進發,先佔下關,後於八月十八日,佔領大理城。

杜文秀等佔領大理後,各地回民,紛紛響應,聲勢益大,乃共推杜文秀為「總統兵馬大元帥」,於九月二十五日(一八五六、一○、二三),舉行隆重的就職典禮,並分定官職。杜文秀當眾宣佈說:「欲做大事,必須收拾人心,不宜專尚武力,且漢眾回寡,尤須重用漢人」,眾皆欽服。當時貴州郎岱聽人沙謙(本名呂藩),亦大加贊成。此人頗有才略,曾在洪秀全處擔任要職,因犯錯誤,逃至大理,隱藏沙家,因改姓沙,並改奉回教,投靠杜文秀,他極力主張漢回聯合一致抗清,並且說:「天下現已大亂,正英雄造時勢之際,若失此機會,恐回教子孫,將無遺類,故必須做一番頂大危行,使後來無人敢再有滅回之舉」,這番議論給杜文秀很大的啟示,也給他很大的影響。因為他以前赴京告狀,只望清廷主持公道,並無反清之意;即進攻大理之時,亦志在報仇雪恨,亦無反清企圖,今得沙謙之提示,才振奮了他抗清的決心,誓與清廷周旋到底。

杜文秀立帥之後,即積極籌劃建制,設置帥府,定文武官職,釐訂地方行政區劃,規定財政收支,加強軍事組織,並制訂以下幾項方針:

①仿行明制 易服留髮 ②尊重漢教 不分畛域

③擢用漢人 回漢一體 ④施行仁政 惠及黎民

就這些措施看來,已不僅是一個小朝廷規模,簡直是一個正式國家的制度了。

杜文秀此時,雖沒有正式喊出「民族革命」「打倒專制」的口號,但不斷與清兵鏖戰,不斷向外發展,充分表現與清廷誓不兩立的決心。在內政方面,亦照預定方針,認真執行,尤其是推行仁政方面,確為當時人所稱道,昆明人王鼎臣說他:「內政極佳,迤西自楚雄以上,雖軍事浩繁,人民安居樂業,夜不閉戶,其道無他,即良好政治附以宗教也」。漢人編的大理縣志稿也說:「田賦征糧米,除丁銀,訴訟速審判,禁羈押,民多便之」。這就是他所說;「欲做大事必須收拾人心」的充分表現。

杜文秀的雄心和民族意識雖在德新、馬如龍之上,但以迤西彈丸之地對抗清軍亦不敢自信有成功的希望,最多亦祇欲重興南詔的規模而已,他在帥府的大殿上親手題了一副對聯是「併吞六詔猶餘事,欲效三皇恐未能」,所以他要和清廷周旋到底,亦不過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罷了。同治十一年(一八七二)十一月,楊玉科(麗江人時在岑毓英部下任征西統領),猛攻大理內城,杜文秀知大勢已去,於二十五日召集文武官員會議州眾皆主張投降,遂決定一人出城受首,以救滿城百姓,於二十七日服毒後,乘費呃大轎出城,文武百官跪送,哭不成聲。文秀至下兌村晤楊玉科曰:「楊大人本帥凑你成功,不干城中老小之事,你要另眼相看」,楊玉科也答應他:「大元帥放心,此事皆因所逼而起」,時杜文秀所服之毒已發,呼吸將絕,楊玉科即令人將其首級割下,成全他成仁取義的氣節,亦死得其所了。

四、結語

此次事變,雖起於回漢互鬥,而其擴大與延長,則為官方因應失宜與挑撥離間所致。倘事變初起時,各府廳州縣處置得宜,即可立予弭平,決不致擴大;但此輩官吏多貪庸無能,志在財貨,與地方紳士狼狽為奸,而他們又多為漢人,一遇回漢尋釁,亦多方袒漢欺回,不能持平辦理,致使星星之火,變為燎原,回漢同胞,死傷在四百萬人以上;三迤原氣,百年後尚未能回復,讀史至此,不禁令人悲從中來矣。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三期;民國62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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