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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國首須復邊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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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心一

今年六月當我奉調離開三軍大學之前(廿一日),蒙校長蔣緯國上將召見並作了一次邊疆問題的長談,其最後的結論是要我研究兩個問題:㈠有效經營邊緣地帶。㈡加速發展大陸工作。其最終目的則為「把大陸主戰場與臺灣支戰場相結合,早日完成光復大陸國土」的使命,奉示後我立即回報:「這兩個題目太大,牽涉甚廣,實非我這個淺薄的人所能達成」。於是他卻幽默的說:「人家可以小題大作,你為何不能大題小作呢?」至此我只好應命並預訂儘三個月內交卷。

七月初曾試寫了一篇「概談邊疆民族與反共復國的有關問題」(此稿迄今仍未奉核定)。九月杪續完成「重建大陸西南邊緣地帶工作意見書」(已送請有關單位參考);茲就此兩文所述內容,除涉及軍事機密部份恕不作公開討論外;其餘有關「邊疆與國防之重要性」、「邊疆與復國之地緣戰略」及「邊疆與內政」諸問題,擷要略申管見以獻芻議,藉請諸鄉長先進有以教之!

邊疆與國防

讀東漢王符所作之救邊篇有謂:「地不可無邊,無邊則國亡」,又德國地理學家亦說:「國界是國家之邊緣器官,也是國家力量變化之明證」,總統 蔣公於「九一八」事變後更明確的昭告國人:「無邊防即無國防」。是以邊疆與國防之關連,邊防與國力之強弱,及其邊疆與內陸之依存關係與對國家之安危存亡,實如人體的五官四肢,血肉相連,不可分離;抑如弟兄手足的親切,禍福與共,休戚相關;此乃無可爭辯亦無庸詞廢的事理。

至於邊疆的區分,大別為陸疆與海疆兩部份;就我國的領土與版圖而言,可歸納為「東南濱海,西北負山」的形勢。茲按圖索引,陸海疆之銜接,起自安東省之鴨綠江口,止於廣東省之北崙河口;其陸疆與鄰國毗連約在一萬六千公里以上,海岸線全長計達一萬一千餘公里。在此一千一百四十餘萬方公里的領城內,皆為我列祖列宗斬棘披荊,歷經五千年來的慘澹經營而保有;故此一廣濶的空間,是為我中華民族全民生活的整體,「合則互利,分則俱傷」,此一基本觀念,凡我國人均應確立,亦為本文探討的基準。

茲就國防思想與國防政策而言,在總統 蔣公手著的「中國之命運」一書中俱有明確的指示:「由於我國固有的德性,四鄰朝貢,中國常答以優厚的賜與,從沒有任何侵略的意圖,四鄰的戰爭,中國常保持繼絕世,舉廢國的大義,從沒有乘人之危而併吞其領土的政策」。秉持此一王道的傳統,我們所訂的國防政策,向係採取守勢而非攻勢(反共復國當作此論)。而就國防需要而論, 蔣公亦曾剴切的指示:「我們中國在百年以前的版圖之內,沒有一個區域,不是中華民族生存所必需,亦沒有一個區域,不是中國文化所浸潤;此一完整的山河系統,如有一個區域受異族的佔據,則全民族、全國家即失其自衛上天然的屏障。河淮江漢之間,無一處可以作鞏固的邊防,所以臺、澎、東北、內外蒙、及新疆、西藏等地,無一處不是保衛民族生存的要塞。這些地方若被割裂,即為中國國防的撤除,亦即民族文化的衰落,我全國國民必引以為恥,非至河山光復,不能停止其雪恥救亡的運動」。

邊疆與復國

兩年前中印緬錫文經協會,敦邀蔣緯國上將作一專題演講──「印度洋當前戰略形勢之分析」,其「前言」有謂:當前世局仍可歸納為民主(以美國為中心)與極權(以蘇俄為首)兩大集團的對峙,在此兩極地緣政治形勢之下,可就三種地緣戰略的理論加以分析:

㈠心臟地帶論──蘇俄於今佔有優勢,但中國大陸為最大之心患。

㈡海權論──美國迄今仍掌有優勢,但危機正在發展中。

㈢邊緣地帶論──雙方呈現均勢,但正在不斷地競爭中,且為今日兩極間戰略形勢優劣評定之關鍵。

在此第㈢理論中的「新月形」邊緣地帶(連結印、太兩洋的濱海地區),由孟加拉灣向東延伸經馬六甲海峽及暹邏灣一帶,由於它擁有若干重要位置的港口,既可供「心臟地帶論」者向外發展,又可作「海權論」者之必要基地,是以雙方將竭盡全力爭取,俾圖掌握全球性之霸權。

蔣上將在其「結論」時再次強調說:㈠印度洋是七海的鎖鑰。㈡放棄邊緣地帶就是將整個世界奉送給俄共集團。㈢只有民主世界早日覺醒,促使中國大陸重為民主集團之一員,才能取得真正的戰略優勢而避免第三次世界大戰。

聽完了蔣上將此一長達兩小時的精闢演講,事後我對「結論」㈠曾作了一點「心得報告」式的補充建議:「中南半島是印太兩洋的門戶;康藏印巴,滇緬泰寮及至桂越邊區,應是中南半島的屋脊」。準此以觀,我們若能堅強地控制大陸西南邊疆的屋脊,在守勢上,當可維護國防屏障,穩固半壁河山;兼能瞰制中南半島,確保亞太地區的安定和平;在攻勢上,則可援當年「護國義軍的路線,由滇黔直下川湘而抵定中原;如是當可「與臺海支戰場相結合,亦可截斷(分離)俄匪兩個共產暴力集團的勾結復合」。

再就當前的態勢來加以剖析:由於匪共的潰亂,正是我們「伐喪」、「伐亂」的難逢時機;適有泰國出現堅強的反共政府,更是我們「聯盟」、「結盟」的大好態勢,因之目前我們確已握有「造勢」與「創機」的有利條件。眾所週知,當前我們首要的使命厥為「光復大陸國土」;此一作戰目標的選擇,不外指向海疆或陸疆兩大方向。姑不論是海疆或陸疆,總得要踞有一個接敵的邊緣地區,藉以延伸發展,是以「復國必先復邊」之議,實導源於蔣上將「爭取並經營邊緣地帶」之宏論而啟發。

若問「海邊」或「陸邊」有無主從?其優先順序為何?僅就我們現在所居的位置(臺澎金馬)從理論上作一參謀研究,應是「海邊優於陸邊」。若就當前事實及其可行性來考量,則我的答案又應改為「陸邊優於海邊」。其理由如下:㈠超越海域須循兩棲作戰的路線始克奏效;但若無優勢的海空軍支援,其成功的公算不大。㈡若非仰賴外力的支援,或坐待匪偽的自潰,我們亟宜主動的有所作為;此一作為,唯有積極的插手大陸變局,才能轉變當前敵我在兵力上的差距亦才能有效改變國際姑息分子畏匪、媚匪,甚而主張聯匪的逆流,所以我們萬不該再消極的觀望等待。至於「陸邊」的目標選擇何在?我確認上述「西南屋脊」的中央部位,(滇緬泰寮邊區),應是可行而易奏效的較佳地區,其理由已如上述不贅。

有關「復邊」或「建邊」的工作,我們已做了二十多年,鑑於以往的缺失及其痛苦的經驗,我謹提出三點建議藉供主管當局參考:㈠滇邊工作發展無問題,其問題在如何「潛藏因應」,以遂行「點火」和「策應」的先鋒任務;須知過早的暴露,無異自我毀滅。(民國四十三年八月十六日,蒙陳故上將養浩將軍召見面承指示)㈡工作要秘密,用人要開門,務須恪遵總統 蔣公「不是敵人,就是同志」的遺訓,暨蔣主席「開大門,走大路,立大功,建大業」的昭示而為;須知「打天下要用天下人」。若仍將反共視作「專利」,工作格於「本位」,用人囿於「門戶」,甚而有似外交官循年資輪流外放以示酬庸的作法,實在不應為也不該再為了。請容我再沉痛的說兩句話:

──在邊區,我們已荒廢了四分之一世紀多的時間;浪費了許多國家在艱難中所給予的人力、物力、財力!

──對大陸,我們已躭誤了未竟解救億萬同胞將及一代人(三十年)的漫長歲月!

㈢重視邊疆工作,善為培養邊疆人員,優先起用邊疆有為之士:須知邊疆環境特殊,其人際關係亦極複雜,要如何才能因應得宜;這的確是一宗用人的藝術,值得主管當局深思熟慮,慎為決行。我常想:距今一千七百多年前,廣為流傳民間那個「七擒孟獲」的故事,如屬真責這故事的兩位主角,不免使人費解。神明的諸葛亮,對一個夷區的頭目何勞「七擒」?依據我國「事不過三」的傳統觀念,為何不在四擒或五擒時就定讞判處呢?至孟獲乃一未受教育的夷人,縱有通天本領,何能幸獲六次縱脫的機會呢?我想這中間或為諸葛亮故示寬容,圖收「以夷制夷」之效的用人藝術,其高明的政治運用良堪借鏡。

邊疆與內政

邊疆多是叢山峻嶺,地廣人稀,交通梗阻,種族複雜,(據新聞報導:滇省少數民族共有二十餘種,六十多個支系,八百餘萬人,人口約佔全省三分之一,其分佈地區則約佔全省三分之二;在滇西南邊境的少數民族約達二百餘萬人)。民智未開,物產富饒的地區。在我國歷史上,除了漢唐兩代對邊疆曾以文治或武功去著力的經營過外,其餘有因鞭長莫及而怠忽漠視,有因國力不濟而疏予打理,亦有因人謀不臧致令邊民眾叛親離。迨至一八五八年中俄締結「璦琿條約」以後,突招來了俄英法日葡等帝國主義的殖民擴張,爭相向我邊疆強行肆略,情勢為之丕變,問題漸趨複雜嚴重。

尤自民國卅八年共匪竊國以來,初則師承俄帝一九一七年所頒「各民族人民權利宣言」而大事欺騙榨取,繼而加速建立並擴大所謂「民族自治區」,更番地實行「民主改革」──消除土司制度及地方勢利,「社會主義改造運動」──消滅宗教及改變人民傳統的禮俗和生活習慣;「生產合作化」及「人民公社」──剝奪人民私有財產,生活自由及其一切權益;嗣復成立「生產建設兵團」──利用下放幹部,黑五類份子,知識青年及紅衛兵,廣泛地種植鴉片以遂行其毒化政策;並瘋狂地在執行「內邊互徙」的移民計畫。在如此曠代未有的暴政之下,今日邊疆顯已面目全非,邊胞所受的痛苦與迫害,較諸內地當有過之而無不及。

有關邊疆的問題,以往諸如兵役、賦稅、禁毒、界屬、民族嫌隙等糾紛,及其蘊釀中的獨立運動等等;這些問題從表面上看似甚複雜,若從實質上研析,一俟大陸國土光復,三民主義實踐於全國以後,一切問題當可迎刃而解,實無庸我們質疑或杞憂。

即如以往備受注目的「民族問題」原非問題,緣 國父在民族主義第一講中會說:「民族主義的積極目的為何?即漢族當犧牲其血統,歷史與夫自大自尊之名稱,而與滿蒙回藏諸人民,相見以誠,合為一爐而治之,以成一中華民族之新主義」。又憲法第五條亦曾載及:「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第一六○條更明白的規定:「對邊疆各民族之地區應予合法之保障」。況且在我們炎黃子孫的傳統觀念中,已深具「四海之內皆兄弟」的崇高理想,除了共黨匪徒是製造「階級鬪爭」與「民族仇恨」的能手外;在三民主義的光輝下,我們深信今後不會再有什麼「民族問題」的存在。

再說蒙藏或新疆地區部份人士過去所蘊釀的「獨立運動」,原受外力的唆使與勾誘而倡議,其實這一問題亦已獲得了圓滿的答案。總統 蔣公於四八年三月「告西藏同胞書」中曾說:「西藏將來的政治地位,將依照民族自決的原則,以西藏人民自己的意願來決定」。須知我們的「民族自決」,絕非俄共所謂:「形式是民族的,內容必須是無產階級的」幌子。同時我們深信,光復大陸後,我們必能全面徹底的實行「地方自治」,這一問題亦就沒有再議的價值了。況且獨立的先決條件,首須考量經濟與國防兩大問題,若不能妥善的解答,則獨立無異另尋保護而自找麻煩,這是為智者所不取的;明乎此,這一問題也就不復存在了。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六期;民國65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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