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究優生學的阿卡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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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德明
阿卡族是雲南省少數民族的一支,有其獨特的語言及文化。因開化程度不同,故有平頭阿卡與尖頭阿卡之分。前者漢化程度較深,後者則仍保持該族原始風貌。
該族分佈甚廣,除雲南省外,緬、泰、寮等國山區亦均有其綜跡,且為數不少。其居住國境以內者,以瀾滄、車里、佛海、南橋各縣為主要分布地區,其次滄源、雙江、耿馬各縣亦有該族散居。其總人口若干迄無可靠資料可引,一般估計約在三十至五十萬左右。
阿卡族是一'種山居部落民族,其村落幾乎都位置在山脊上,極少有居住於低凹地區者,是以在瀾滄一帶有句俗話「阿卡門前一根坡,擺夷門前一條河。」之說,一般人均會奇怪,何以阿卡族捨平坦的平地而不住,非要選那嶇崎陡峭的山脊築寨建屋不可?考其主要原因,實在於該族人對虐疾極為畏懼,山脊高地遠較低凹平地涼爽,蚊納不易滋生,因此可以大大減少虐疾感染的機會。
阿卡族的房子,都是竹茨茅舍,高架的樓房,且每戶必有一寬敞的的涼臺,涼臺的一角則築有小室一間,專供青年男女幽會之用。
阿卡族的婚姻是十分開放的,只要男女當事人雙方相悅,男方只需在女家的涼臺小室內留置銀幣一枚,即可將對方帶走而不需徵得女方家長的同意,男女結婚通常並不舉行任何儀式,家境比較富裕者,則於文定之日,供應數十百斤糯米飯,但並非用來招待客人進食,而是供作鄰近親友用以捏成飯團,紛紛向新郎新娘投擲,使一對新人狼狽不堪,其他人則引以為樂。至於為何要用糧食來作如此無謂之浪費,外人均難解其義,筆者猜想或以此表示祝福爾後生活富足之意。
阿卡族青年婚後,夫妻即雙雙離開原位之村落,到山間築一小草寮居住,直到生下第一個孩子後,方能回家與家人共住。這種特別的風俗,與該族極端重視優生原則有關。
原來阿卡族對初生嬰兄的肢體五官是否正常十分重視,凡雙胞胎,五官有缺陷,肢體上或多一指,少一指……等,一出世即遭扼殺,毫不憐惜,不僅有缺陷的嬰見要遭到殺害,而且連房子,傢俱,寢俱……等等,均須一律焚毀。任何家庭,如果誕生了一個身體有缺陷的嬰兒,即認為是莫大的不幸,是鬼神降禍的訊號,因此必需毀棄一切既有的財物,以求去禍得福。但將大宗財物毀棄,總是令人心痛的事,為了減少損失,所以初婚夫妻及孕婦均必需在外居住分娩,萬一生下一個不健全的小禍根,所須焚毀的家財也只限於那間小茅屋在內的一切而已,家庭的主要部份則可因而保存。
因為阿卡族有這種傳統風俗,所以該族男女中,絕對找不到一個身體生來有缺陷的人,雖不能說該族男女個個健美,但個個都是五官端正,人人外表健全則是事實,此與近世優生學的原則實相鍥合。
阿卡族秉性和平,懨惡暴力,是安份守已的好公民,但卻不是危難時代的好戰士。男女均樂歌善舞,其傳統之鼓舞,尤冠絕其他種族。男女均極喜愛花卉,不論移居何地,其田園內除種植腿食菜蔬外,必然也要種植各種花卉,因此旅人如在山野田地間,見有人工種植的花圃,你就可肯定附近必住有阿卡族。
阿卡族愛花,阿卡族少女尤喜穿扮得花團錦簇,她們的衣服短裙,都喜綴以各種五彩繽紛的飾物,尤其與眾不同的是該族少女的裙子,是真真實實的迷你裙,而且穿著時還必需將半個臀部完全裸露在外,只有結過婚的女性始將臀部掩住。
阿卡族也是一種和善好客的民族,不論何時,如有旅客投宿該族人家,主人必定熱忱歡迎,晚上並遣少女為客人按摩,並可盡情調戲,任客撫弄,但是不論你如何調戲撫愛,她們最後的藩籬是絕不許你穿越的。阿卡族少女與擺夷族少女比較,兩者同樣調皮活潑,喜與外地青年男性親近,但阿卡族少女的民族認同感特強,她們很少和族外之人結婚。這使很多為阿卡族少女意亂情迷的漠族青年深感懊喪!
不論平頭阿卡或尖頭阿卡,他們唯一視為神聖的人物就是一千一百年前的諸葛孔明先生。他們稱孔明先生為「加迭阿郎」,其義就是孔明先生。傳說該族都源自中國北方,追隨諸葛亮南征,班師前夕,全軍安眠,孔明在夜中一一巡視,方睡中面朝北者皆隨其北返,南面而臥者則令其南下定居,因此他們就這樣在滇南住下了,當始初定居時,需要建屋,族人向孔明請教,應建成什麼樣子,孔明說你們就照著雨帽的樣子造屋就好了,所以阿卡族的房子都蓋成圓形尖頂,洽如一頂帽子。族人又問孔明,女人的裙子應該做成什麼式樣才美,孔明告訴他們說,就照著傘套的樣式縫造好了,因此阿卡族女性穿的裙子就照樣裁剪製作,其式樣頗類似晚近流行的百褶敘,只是特別短而已。說到孔明先生,使筆者深深感到他真是一個偉大的人物,不僅阿卡族視他為神聖、雲南、緬甸、泰國、寮國……等地之各種民族,也莫不視他為神聖,他們對孔明不只限於虔誠景仰,而且對之懷有一種親切感,孔明在他們的心目不單止是一個神,一個偉大的人物,同時也是一個慈祥的祖父,一個和靄可親的長者,他們仍認一切食衣住行及與生活有關的種種事物,皆為孔明所賜所教。一個死了千多年的政治人物,至今尚令這樣廣大眾多的邊疆人民對之懷有如斯深厚、複雜的感情者,考諸中外歷史,恐怕前未之有,一個偉大人物的教化,其影響有如此深遠,一方面固使我們引為驕傲,一方面也足令今之從事政事者引為深思。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11期;民國70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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