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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節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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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沛玲
每年到申報綜合所得時,許多人對所得稅法規定不清楚,又不知如何節稅,導致於申報方式錯誤,在此將所得稅法介紹讓您認識,以便維護在租稅上的權益,享有合法的節稅利益,並達到節稅目的。
正是您不理財,財不理您的原理,所以節稅重點就要先做好節稅規劃,花點時間瞭解稅法,知道各項扣除額之條件,適度節稅維護自身權益,認識所得稅相關法令,以下提供節稅方法:
一、爭取受撫養親屬,免稅額多一個受撫養親屬就可以多扣88,000元或1,322,000元(七十歲以上本人、配偶直系尊親),年紀未滿二十歲與年滿六十歲,無謀生能力的親屬均可申報。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二十萬元(未達二十萬元者,以實際薪資所得為準)。
二、醫療收據(金額不受限)、保險費單據應齊備若採列舉扣除額的申報,平時就要養成收集收據的習慣,例如醫生診斷書、看病收據與保險費收據等。可以列舉扣除的項目包括醫藥生育費、保險費(24,000為限)、房貸利息(三十萬為限但房貸利息要先扣抵儲蓄特別扣除額之後(就是利息扣除額),餘額才能申報房貸利息扣除)、災害損失(金額不受限)、捐贈(政府充關、國防勞軍不受限。公益團體所得總額20%,政黨候選人所得總得20%,上限二十萬元,單一候選人十萬元,透過興學基金會對特定私校捐贈總額50%,非特定私校捐贈不受限,直接對私校捐贈不超過所得總額20%)。
三、善加利用免稅薪資所得所得中的伙食津貼(2,400元以內)、加班費、稿費,以及非以現金支付的交通津貼、租屋津貼等皆為免稅,所以如果薪資所得中包含這些項目,請公司會計將各項目分開列出,每月領到的薪水不變,報稅時所得總額可以減少,相對地就能節稅。
四、賣房子不論賺賠都可抵稅買房子可節稅,賣房子也可以節稅,而且不論賺賠都能享扣抵優惠。如果是賠錢,可以扣抵「財產交易損失」,將買賣契約書、各項稅費與規費收據、收付款記錄證明等文件附上。至於賺錢者,如果在賣出房子兩年內再買房子,就可享「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附上買賣契約及所有權狀,申報扣抵之前已繳的財產交易所得
五、新婚夫妻、離婚可選擇分開申報,去年結婚或離婚者,可以選擇夫妻分開或合併申報,通常分開申報會比合併申報划算,別忘了善用這項優惠。
六、租屋族一年可以享十二萬元的「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需要檢附的證明文件包括租賃契約、付款證明與設籍或切結書。不過,房租扣除與房貸扣除只能擇一申報,納稅義務人得自行衡量何者較節稅。
七、天災損失、可以抵稅去年曾遭受天災損失者,如果當初有向稅捐機關申報勘查,並取得證明,就可以申報天災損失,但如果其中已經領取保險理賠或災害救濟金,必須先將這部分扣除。
八、選擇可節稅的投資工具平時進行理財投資時,可以選擇免稅或稅率優惠的投資工具,靈活運用,就可以節省稅負。例如海外基金、公債、郵局活儲一百萬元以內、銀行存款利息廿七萬元以內等都可免稅。
(資料來源:國稅局/本文作者楊沛玲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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