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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七十四年護國行憲紀念獻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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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爾康

韶光如逝,雲南起義,已歷七十週年,我海內外鄉親,亦因鄉先賢所締造文光榮史蹟,分享光榮,而蘊藏與限活力,佳節重達,感奮曷似!

爾康在我雲南文獻,撰寫獻辭,開始於民國六十三年,迄於今年,已是第十二度。前三年約係就雲南起義著筆,至民國六十六年,鑒於雲南護國起義,與行憲紀念,既同為十二月二十五日,就兩件大事而論,先有雲南起義再造共和之因,方能結實行憲政文果,關係密切。遂相提並論,以迄於今。在六十六文獻辭中,歷述發生於是日之大事,除護國行憲外,並述及關係民族復興之西安事變,先總統 蔣公於是日脫險。今年是雲南起義七十周年,仍本此旨,述起義行憲之往事,思如何復興中國之未來。

雲南起義之目的,並非單純之推翻袁氏之洪憲帝制,亦非一突發事件;而為全滇人民所促成,全國響應共同努力文結果。回溯史乘,二次革命軍走,唐繼堯將軍印即未雨綢膠之計。帝制發生後,即於民國四年九月十一日,舉行首義前文第一次會議,秘密研商發難時機。至十二月二十二日,舉行參加首義人員宣誓,已是第五次祕密會議。以是知計慮周詳,絕非受一二人之影響。

決定起義之後,於十二月二十三日電促袁氏取消帝制,於二十五日通電全國反對帝制,聲討袁逆宣布雲南獨立,並終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興師政見四端,即㈠與全國民努力擁護共和國體,使帝制永不發生;㈡劃定中央地方權限,圖各有民力之自由發展;㈢建設名實相副之立憲政體,以適應世界大勢;㈣以誠意鞏同邦交,增進國際團體上之資格;此四者實通達憲政之津梁。以是知非單純之反對洪憲帝制,而為促進憲政之革命行動。宜乎世人,目為「再造共和」,比美式昌起義之締造共和也。

就其成功之契機而論,唐繼堯將軍,在雲南首義擁護共和始末記序中述其領導起義動機云:「繼堯夙嗜陽明先生之學,以良知為體,以知行合一為用,而勉勵於立身報國胥是道也。」「乃不意天禍中國,項城不道,當未發生帝制之時,其用人行政,已不能協我良知之評判,及其發生帝制之後,訴之良知,尤恨其庸人自擾。遠之則訊問海內之同志,近之則體察滇中之各界,類皆極端贊同,振臂一呼,四方響應,今日幸復還共和,皆由於外交之敏活,文字之鼓吹,將士之效命,左右之臂助,父去之竭誠盡力,各得其心之所同然,各竭力之所當然。」唐將軍之所述,與我先總統 蔣公,在抗戰時期,倡導力行,以實現良知,而達到「致良知」之目的,如出一轍。故能由少數人唱,而能得多數人和;有少數人振臂高呼,而多數人勇往直前。以是知非少數人之功,而為眾志眾力化所成,全國力量之所凝聚,而我雲南當首義之地,為擴充軍力,招募青年;籌措軍餉,提撥機關存款,裁減部分機關,停辦中等以上學校,而商、工各界,踴躍捐輸,無不全力以赴,犧牲大而榮光亦大。

當起義之時,義旗高樹,義師開拔,全國振奮,視聽一新。因是梁任公在越南海防致滇中各將校士卒書,除表示「未能與我最名譽最敬愛之首義諸賢,握手並轡」,一開端即謂:「賴諸公委一怒以安天下之民,海內志士仁人,感激而泣,環球萬國,動色起敬,自有史以來,以一地之舉動,而關係全局,功未有若斯之偉也。」有此良好開始,故有良好結局也。

中共控制大陸三十六年間倒行逆施,我雲南起義,再造共和之成果,與憲政初萌之嫩芽,均毀於一旦。當大陸甫淪陷之時,我雲南志士仁人,本於雲南起義之精神,在滇緬邊區高樹義旗,義士麕集,月餘之間,恢復十餘縣,舉世矚目,領導人李彌將軍,被稱為中國之「加里波的」,雖因緬甸政府在中共逼迫下,向聯合國控訴,被迫撤退來臺,但我鄉人之反共意志,並未稍挫。在復興基地者,努力生聚,厚植光復力量,在緬北、泰北之我後續反共力量,仍潛滋暗漲,日益壯大,都在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之大纛下,待機而動,人人服膺先總統 蔣公勉勵「我雲南要做復興民族一個最重要而堅實的基礎」之明訓,欣達雲南起義七十週年,我全滇衣海內外鄉親,既分享參與雲南起義諸先烈所創造之光榮,自應將此光榮之歷史,發場光大,使繼我之後民,亦能續享此光榮焉!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十五期;民國74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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