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姻緣紅線牽─基諾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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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禹克坤
基諾族原是彝族一支,十年前才正式成族。在清代,因其族男子頭上留有左右中三撮頭髮,稱為「三撮毛」。清道光年間《普洱府志》云:
三撮毛,即倮黑派。其俗與擺夷、棘人不甚相遠,思茅有之。男穿麻布鞋衣褲、女穿麻布衣桶裙。男以黑藤篾纏腰及手足,髮留中左右三撮。以武侯(諸葛亮)曾至其地,中為武侯留,左為阿爹留,右為阿媽留。又有謂左為阿媽留,右為本命留者。以捕獵取野食為食。男耕作,婦女任力。
現在基諾族集中住在雲南西雙版納地區的景洪縣。人口萬餘,分佈在基諾山(攸樂山)的四十多個村寨。
基諾族青年男女在婚前性生活自由。若一個小伙子看中了一個姑娘,可以托男伴向姑娘傳情,姑娘若同意,小伙子應約於夜間到姑娘家,推心置腹若兩情相投即留下住宿。姑娘也可以主動托小伙子。雙方同居後,沒有習俗和法規的約束,隨時可離散。若生下小孩由女方撫養,且非婚生子不受歧視。
經過一段同居,小伙子如願意建立家庭,則帶上一斤酒,邀請男伴兩三人到女方家提親。女方父母如同意,就喝掉小伙子的酒,俗稱「吃小酒」。因為生米已經煮成熟飯,所以父母幾乎沒有拒喝的。提親後,小伙子可以常到女方家住宿,但是還要裝出不讓外人知道的樣子。父母也佯作不知。
提親之後,過三、五個月還要訂婚。由小伙子的父母帶上六斤酒(越多越好)、兩三隻雞,邀請小伙子的舅舅、男伴結隊到姑娘家,宴請女方的父母及近親。席間,由舅舅提出訂婚,女方父母照例同意,並商訂結婚日期。除女十七、廿七、男十九、廿九歲這幾個年齡被認為夫妻不能白頭偕老外,其他時間均無禁忌。訂婚後,雙方就可以在姑娘家公開以夫妻身份過日子。還要過一年半載,甚至三年五載才正式結婚。婚後姑娘出嫁到男方家。如果姑娘家缺乏勞力。就要一再延岩宕結婚日期。
結婚當天,新郎新娘無特殊服飾。新郎在其父母、舅舅、男伴陪同下到女方家接親。女家要盛宴款待親家及村寨裏的賓客,若飯菜不夠則由男家煮熟送來。在筵席上,新郎新娘與新娘的舅舅、父親及叔伯們在一桌。事先準備好一個竹盒,裝滿飯,飯上置一母雞頭,兩隻雞腿,兩根紅棉線。先由新娘的父親在女兒的一隻手腕繫上一根紅線,再由新娘的舅舅在另一手腕繫一根紅線,這就算把女兒嫁出去了。
飯後,新婚夫婦在雙方的迎親、送親隊伍簇擁下到男家。男家也要盛宴款待。飯後,請德高望重的老者訓誠小夫妻,大意是要和睦相處,不吵不鬧;要相互忠貞、生死不渝等。
一旦結婚,雙方性生活就不能輕率了。如有通奸,習俗的處置是:由男方宰雞數隻,買酒數斤,請全寨大吃一頓,賠禮道歉。再犯,則重罰,直至殺一頭百斤左右的豬請客。基諾人經濟水平低下,這已是難以承擔的制裁,故通奸者須三思而行之。不過,基諾男女婚前性自由,經過兩情相投纔同居,又經過提親、訂婚、結婚的鄭重禮儀,所以婚後生活和諧,都能白頭偕老,少見離婚、通奸一類事。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20期;民國79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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