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趣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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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嘉靖
故鄉滇西鶴慶的「上門」婚俗,別樹一幟,饒有異趣,因鄉人多介意這件,事故鮮有報導。
我國舊式婚姻,人人皆知,首經八字撮合,後憑媒妁之言,再經父母裁可,其過程由測八字到入洞房,中規中矩,馬乎不得,「上門」婚俗卻廻乎其趣。
所謂「上門」,係指男(女)子單方逕向女(男)家強行婚配的意思,基於家庭、社會背景不同,其手段也各殊異。
男子上門,並獲得女方的認可,當然雙方當事人已經過一段私戀。由於私戀的行為不能公開,無法進行公開的婚配,故待時機成熟,擇訂黃道吉日,男子便準備一個豬頭,俗謂「買隻豬頭上門來」。當日,女方也作肆應的準備;包括門庭掃洒,居室整理等等,那女子便深藏閨房,或廻避於鄰家。
上門人(男子)捧了豬頭及香案,便進入女家,登堂入室,在中堂八仙桌上放下豬頭,點燃香火,響起爆竹,張貼紅聯,繼而向女家祖先跪拜,向家長磕頭,一切如儀,便視同完成合法婚禮。
但上門為婚,本屬陋習,不唯損及門望,受族人排斥,而且引起非議。因此,女方必在次日設宴,延聘當地父老,親族尊長,前往男家理喻,分明在承認這門婚事的合法公開。同時,女方如有異議,或藉機提出某種條件,促使男方俯允。
女子上門,又名「拐婚」。拐婚和搶婚,區別在於誰是主動;前者是女方主動,女子經男方同意,便私自出走,投靠男方。自然女方家長全蒙在鼓裏,一但知曉,咸認家門不幸,於是通報、召集族人施行報復。族人得知後,便提斧掛刀,拿桿帶棍,蝟集起來,選出一位魁梧的大漢,率領眾人直奔男方家中。類似的這種情形,當年筆者也會參與其盛,故印象特別深刻。
一羣烏合之眾抵達,就有人口不擇言,叫囂起來。領隊的振臂高呼,領頭叫打,於是羣情激動,齊聲吆喝。斧頭、鋤頭直朝門板上砍,所幸男方緊閉門扉,任其叫嚷。其實男方也早已料到,只是靜待情勢緩和,便啟門迎客。族人進了大門,又掀起一陣高潮,只見眾人分散,各自據佔客廳、廚房、馬廄、庭院……等要地,舉刀用斧,待命搗屋敲窗。眼見一場大禍臨頭,男方已請來一批善於詞令的說客,及時打躬作揖,頻頻點首禮遇來賓:「請坐!請坐!自己人好談!好談!」
另一邊的人則忙著搬椅設櫈,端茶奉煙,糖餅並獻,曲意承歡。當安撫來客之後,慕地有一人開言道:「諸位親家父老兄長;剛才來不及開門迎客,請多包涵!請多包涵!本家托上天賜福,迎來親家干金,實在感到萬分的體面(光榮的意思),一切錯啦錯的,都怪本家,失禮!失禮!本家向諸位道歉,耽會見,請各位喝杯水酒,陪禮!陪禮!」
聽了這番話,大夥兒就沒氣了!
率隊的站起來便道:「各位兄弟:既然向本家記錯陪禮,我們就回去得了!」於是把話頭一轉,接著說:「但限三天內,回娘家陪禮,否則沒有個完……」
「走!」示威結束,大夥見像得到一場勝利似的,趾高氣揚,回程報命,仇家就此變成親家。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十三期;民國72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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