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利民,千秋可鑒──雲南知名廉吏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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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
作者/雷聲普
我國的封建制度,綿亙數千年,歷代的明君賢臣,他們深深懂得「民為邦本,本固邦寧」這個道理,為維持並鞏固其政權,使國家達到長治久安,都十分重視吏治。尤其開國之君,他們總結了前朝的亡國教訓,常懷畏懼之心以惕勵,所謂「亡隋之轍,殷鑒不遠」,「前者不忘,吾屬之師也。」(唐太宗)他們多少能看到人民的力量,李世民作了個形象的比喻:以君比舟,以民比水。他在建立了唐政權后,就經常強調:「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十分明白「天子有道,則人推而為主;無道則棄而不用。」(《貞觀政要》)就是說,政治清明(有道),人民安居樂業,這個政權就得到人民的信賴與擁護;反之,以人民為魚肉,橫徵暴斂,官吏貪墨,黎庶憤怨,群起而反叛,必然導致亡國。中國歷史上歷代朝代的更迭,大都逃不出這個規律。因此,換代之初,國君在取得政權之后,就大力施展治國之術。
施政以吏治為先,所謂「明主治吏不治民」。綜觀歷史上的吏治,大多採取人治與法治並重來施行。
人治的理論依據是「人存政舉,人失政息。「(《禮記‧中庸》)君主必須依靠官吏來行使政權的職能作用。官吏的良窳,關係著民心的向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子路》)人的德行善惡,在行使政權職能中取決定作用。唐太宗說:「治安之本,惟在得人。」而用人之道,重在選賢任能。要選擇那些潔身不苟,勤政愛民的「良人」、「賢人」、「能人」到各級政府機構,君宦盡職,才能很好地貫徹政令,健全政治肌體,達到國泰民安。常言說:「官清民自安」,人民群眾歷來都以「清官」或「贓官」作為評斷官吏的標準。(廿四史中則稱為「循吏」或「貪墨」)有鑒於此,在吏治中,明君多注重廉政建設。如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建國后就抓吏治,屢次向官官吏告誡:「小鳥不可拔毛,新樹不能搖根。」要官吏們深刻記住:「眼前皆赤子,頭上有青天。」這就是從道德良心和政權的鞏固兩方面抓廉政建設。
可是,單純講人治,講道德良心,並不就能杜絕貪贓枉法的人和事的產生,還必須用法律的手段來端肅貪政,撥亂矯俗。王安石說得好:「蓋夫天下至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維持,非眾建賢才,不足以保守。」(《王文公集‧上時政事》)蘇軾更進一步闡明二者的辯證關係:「任法而不任人,則法有不通,無以盡萬變之情;任人而不任法,人各有意,無以定一成之論。」(《東坡續集‧王振大理少卿》)。法律意味著約束和秩序,使各級官吏知其可為與不可為,知道違法者必究。而在斷獄治罪時,使辦案者有法可依。在懲治貪污的法律方面,歷代都有成文法,有的還是很嚴厲的,如朱元璋規定:官吏「貪贓銀滿六十兩者剝皮。」並在官衙側面立獄神廟作為懲治貪官污吏的刑場,有的真的施以剝皮之酷刑。
「有其法,猶貴有其人。」(《歷代刑法考‧刑制總考‧唐》),人與法二者間,人,畢竟是首要的,法律由人來制定,也要靠人來執行。執行人的德才善惡,對法的貫徹得失,取決定作用。為此,歷代的廉吏,在當時就得到人民的擁護與歌頌,死后史學家為之立傳褒揚。廉吏潔己奉公,懲惡滌非;當然,他們的目的是為了維護鞏固封建統治,但廉政建設,能獲致長治久安,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人民群眾的要求,使他們能安心休養生息,激發起勞動熱情,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這對人民群眾畢竟是有利的。
筆者近來閱讀雲南《志》、《傳》等史籍中,發現歷代以來雲南人在雲南做官、雲南人在外省做官及外省人在雲南做官的人中,不少人清勤自守,不以私利負心;執行嚴謹,剛正不阿,令我敬佩,使我思考。我發覺這般廉吏,他們都有著下述幾方面的共同特點:
⒈修身立德,品質高尚
這些廉吏,長期受儒家思想教育,很重視倫理道德的準則,以之作為立身從政的根本,志行修謹,不為邪惡。如錢泮常說:「立人品為做人第一,一定得從自身細微而不為人知處嚴格要求,絲毫不能苟且。」他們深明「義利之辨」,在物質引誘面前,做到「非其義也,一芥不取。」宋廷樑說:為官「不能以人血來染紅自己的紗帽頂子。」這就是廉吏的優秀品質的最好寫照。「子率以正,孰敢不正。」由于他們自身品德高尚,公正廉明,起了榜樣作用,也影響到下屬不敢違法亂紀,能克己奉公、勤於王事。
⒉生活儉樸,廉潔奉公,拒賄防腐
這些廉吏,私生活上注意儉樸,不講求華靡。公共事務方面,勇於革除弊端,節用愛如錢澧蔬食布衣,淡泊自甘,常以徒步代騎宋廷樑,一裘一帽,穿戴了三十年未置換。嚴清的日常生活與僕人無不兩樣,升任尚書時,竟無錢製備新朝服。楊春震離職回鄉時,財產僅有書籍五箱。很多人出差辦案,食宿自理;不少人家徒四壁。
儉以養廉。如錢澧說的:「我本出身世微,昔日艱苦,歷歷在目。今為官講求華美享受,又怎能廉潔奉公呢?由於他們克制物慾,深自約束,志存廉潔,以貪污賄賂為恥,就能理直氣壯的拒賄防腐。如劉輝山多次拒賄,並說:「天下豈有受金劉輝山!」錢澧拒收權相和珅賄贈的千金輕裘。錢鴻逵擲還維西通判劉某行賄的一尺多高的金佛。朱煐在任丘千金不賣榜首。楊春震拒收吏部侍郎王撰私通關節的厚禮。李文耕拒收鹽商二萬兩贈金等等不勝枚舉。
⒊耿介不屈,嫉惡如仇,執法嚴明
以鐵的手腕,除暴懲貪,以平民憤。如王恕敢於與深得皇帝寵倖的雲南總督錢能(太監)鬥爭,嚴懲其黨羽郭景。錢澧在懲辦有大靠山、王亶望之后,不怕權相和珅威脅利誘的干擾,嚴厲查辦了山東巡撫國泰。楊春震克服阻力,懲治吏部侍郎王撰橫行鄉里,欺官虐民的惡行,並嚴懲其黨羽。楊春震敢於沒收被用作招搖虐民的代表相府特權的翠蓋。張瑾敢於抵制兵備道某強索新墾良田為牧馬場,維護良民權益…。
這些鐵骨錚錚的廉吏,他們的可貴精神就在敢於碰硬,藐視權貴,不計較個人得失。他們所觸動的對象有的是權傾內外,勢燄灼天。有的是關係網絡遍及朝野,內外勾結,上下串通,要對他們的貪墨執法,有如負重登山,舉步維艱,十分棘手。搞得不好就要冒極大風險,引禍及身。輕則降職、丟官、流放,遭到眾口鑠金,有口莫辯的悲劇結局(如尹壯圖)。重則坐牢殺身,禍及子孫。但這些剛正廉吏,為了解毒除污,伸張法紀,甘心冒險犯難,不怕撼動權豪,不怕丟官,不怕坐牢、殺頭;不以勢屈,不以難止。正因為他們一身正氣,兩袖清風,腰板子硬,在官民中享有崇高威望,對寡廉鮮恥,作奸害民的贓官有相當大的威懾作用,使他們不得不有所畏憚,有所收斂,革面洗心。即使想找岔子徇私打擊報復,也因廉吏無懈可擊,難以施其詭計。
⒋居官而慮民,卓有建樹,深得民心
這些廉吏,不論任什麼官職、職位高低;不論在什麼地方,都盡職盡責,為民興利除弊。①興修水利,墾植農田,創辦手工工業,發展生產。如王恕任河南巡撫,治理河道,疏浚湖泊,修築水閘,成效顯著。錢澧一七九二年治理昆明水患,寫出《六河說》水利方案,集資興修水利,造福滇民。張瑾帶領人民墾田萬餘畝,率群眾苦戰三年,修竣昆明白沙、馬裊、清水三河,使農田滿種保收。李文耕在山東膠州帶頭捐養廉金二千兩銀修文、墨兩河水利。謝清問在河北大名治理漳河,免除水災。李文耕在貴陽帶頭集資興辦兩個紡織廠。②大力賑救災荒,最小限度地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王恕因轄區水災,奏免糧稅六○餘萬石,賑濟災民,全活二○○餘萬人。李文耕在貴陽,捐資設粥廠救濟災民。嚴清任富順知縣,賑災、治績被評為天下第一。③熱心興辦公益事業。如王恕在山東興辦義學,創立鄒梁書院。錢澧捐出任京官時積鑽銀兩修日下會館。其他大力興辦救育者,比比皆是。
這些清官良吏,由於他們公正廉明,大力興利除害,為人民做了好事,人民懷著感激敬佩之情,對他們歌功頌德,有口皆碑,呼之為「父母」、「青天」。王恕離任,民謠云:「王恕再來天有眼」。錢南園敢於彈劾陝甘總督準沅,有「鳴鳳朝陽」之美譽。李文耕在山東、貴州,百姓呼之為「李青天」,山東人曾為他立《德政碑》,刊行《甘棠八思詩》、《去思錄》。楊春震離任,民謠曰:「活我彝民,好個青天!」錢鴻逵因在麗江辦教育突出,麗人為之立《德教碑》,其手種樹人呼之曰「錢公樹」。謝清問任獲鹿知縣,人民畫其像供在賢侯祠內。宋廷樑處理江西吉安「紅毛國」案,單身入深山,開誠曉諭,不用一兵一卒,化干戈為玉帛,和平解決爭端,消弭了一場戰禍,人民感頌不絕口,為他供長生位敬奉…歷史上,雲南循吏名宦!史不絕書,不勝枚舉。
「以古為鑑,可知得失」。徵諸史事,抓吏治,選賢任能,獎廉懲貪,乃關係國家興亡大計。斑斑史跡,千秋可鑑。而袞袞廉吏,激濁揚清,濯濯其廉,耿耿其節,其志行德操,足可垂範後世,啓迪來者。從政者,如能「見賢思齊」,效法而光大之,真正以人民之心為心,則可導致政治修明,民心安定,國家可望富強,民族必能昌盛,歷史的「資治」意義,實在於此。
現依據史書與碑傳記載,選取具有代表性的雲南知名廉吏若干人,擷取其廉行政績,刊諸於世,以資借鑑。
「王恕──再來天有眼」
王恕,字宗貫,山西三原人,明正統十三年(一四四八)進士,由庶吉士授大理寺左評事,進左寺副。曾向皇帝條呈當時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六端事例,得到許可,付諸實施,因而遷升楊州知府,時逢年荒,來不及上報批示,他自行開倉放糧米,拯救災民。又倡辦資政書院,培養人才。天順四年(一四六○),因政績卓著,超升江西右布政使。憲宗及位,遷任河南左布政使,累升至河南巡撫。在此期間,他總督治理河道,疏浚高郵、邵伯等湖,修築雷公、上下句城、陳公四塘水閘,卓有成效。改任南京戶部左侍郎。
成化十二年(一四七六),大學士商轄等認為雲南地處邊陲,西有多種民族,南接越南,地理重要。而鎮守該地的大員錢能政聲窳劣,議請朝廷選派有威望的大臣任巡撫,前往治理。朝廷便選派王恕為雲南左副都御史,遂升右都御史。
太監錢能於成化年間任雲南總督。據《滇系》等書記載,「其鎮雲南,怙寵貪淫,民不堪命。」他貪贓枉法,劣跡昭然。例如:昆明某富翁生有癩瘡,錢能拘留了他的兒子說,癩瘡係傳染病,你父母已老,要將他沉入滇池。兒子急了,只得以厚金賄賂,其父才得以免死。又如昆明賣檳榔發財的商販王某,有了名,人人都稱他為「檳榔王」。錢能將他拘捕,要定他「僭號」(逆謀竊取王號稱王)的重罪。檳榔王害怕殺他滅族,傾家蕩產行賄贖免,從此改名換姓,不賣檳榔了。
王恕任雲南巡撫,不帶僮僕,隻身到任。並告示說:「欲攜家口隨行,恐致子民嗟怨,是以不卹衰老,單身自來,意在潔己奉公,豈肯縱人壞事!」錢能罪行累累,民憤極大,王恕經過明查暗訪,已了然於心,伺機懲治。這期間,錢能指使邊防指揮部署、向朝廷謊報說安南捕盜兵闖入雲南境,騙取朝廷命令郭景防範制止。同時錢能卻暗中派郭景去安南,餽贈安南王黎灝玉帶、寶衫、蟒衣、珍奇等物,黎灝派員護送郭景返滇,意在借機開闢雲南通路,以便兩國交往。郭景卻又密令人先去告訴守關將士說,安南軍入侵,要立即戒嚴。黔國公沐琮認為要盡可能防止戰爭,派人去交涉,了解到真情,安撫安南官兵返回,避免了一場國際衝突。錢能還屢次派遣郭景、盧安、蘇本等人勾結干崖、孟密土司官,收受重金賄賂。各級官吏對錢能謊報邊情,以假亂真,妄圖騙取朝廷重賞,以及平素貪贓枉法種種惡行,看在眼裡,卻懾於權勢,隱匿不敢上奏。王恕卻敢於在老虎頭上拔毛,派人拘捕郭景,郭景畏罪自殺。又向朝廷揭激錢能貪暴罪行,請依法嚴懲。按刑律,單是「私通外國」這一條就足以判處死罪。但因錢能用重金買通重要關節。有護身符,仍未受應有懲處。王恕卻反被調往南京都察院。
恕在雲南做官九個月,向朝廷上疏二十道,名揚境內外,上至黔國公,下至各級官吏,對他都深懷敬畏之心不敢玩忽。恕被調走,昆明人民深為惋惜,有民謠說:「王恕再來天有眼,錢能不去地無皮」。
恕還南京數月,升兵部尚書。考選官員,嚴禁請託送禮,堵塞賄賂。後兼任右副都御史,巡撫南畿,以常州六萬石贏餘糧補夏稅,又補他府戶口監鈔六○○萬貫,公私兩便。轄區遇水災,奏免秋糧稅六○餘萬石,並賑濟災民,全活二○○餘萬人,政聲卓著。
成化二十年(一四八四),恕又改任南京兵部尚書。凡遇朝廷政令有擾民不當措施,恕侃侃親到勸阻,無所避忌。先後應詔陳言廿一件,口頭建議卅九件,都是極力遏阻權貴倖臣的不正當舉措,朝野上下,對他無不傾心敬慕。因此,當時官場都流傳說:「兩京十二部,獨有一王恕!」
(據《明史》卷一七八至一八九本傳、中華書局版第十二冊)
錢南園──清風亮節
錢澧,字南園,一字東注,先世原係江寧(今南京)人,遠祖錢鑄於明代成化年間幕遊雲南,便定居昆明。錢澧幼年讀私塾,沒有錢買書。於水德庵廢紙中拾取別人的一些殘篇考卷,回家熟讀揣摩,來提高自己寫試帖文章的本領,文思大進。後於乾隆戊子(一七八六年)考中舉人,辛卯(一七七一年)考中進士。歷任庶吉士檢討、國史館纂修、廣西副考官等官職。
錢澧在求學和成長過程中,受家教和師教兩方面的陶養,對他一生立身處世影響很大。明朝成化年間,宮廷太監錢能來雲南當鎮守使,為了結黨營私,找上錢鑄任本家,誘以官職,錢鑄深知錢能不是好官,不願屈身依附,便逃往滇西隱藏起來,直到錢能調走,才回昆明住,此事錢氏作為做人楷模的家教,世代相傳,這在南園心中刻下了烙印。他十八歲時,拜昆明王素懷為師,王先生教門徒,把立人品列為第一要義。凡有行為苟且的人,必責之為禽獸。南園深記老師教誨,他常說:「立人品一定得從自身細微而不為人知處嚴格要求,絲毫不能苟且。如果人所共知不應做的事而明知故犯,那就等於把人和禽獸的界限混淆,即使讀破萬卷書,也只會造罪孽吧了」。他具有這樣的思想素質,所以他一生為官清正廉明,剛直不阿,不畏權勢,辦事一秉公正,不計較個人利害得失。
錢澧於乾隆辛丑(一七八一年)任御史,當時發生了一件轟動全國的甘肅冒領賑災巨款、貪污捐款的大案,主犯是任布政使的王德望。按舊例,凡捐出一定數量糧食的,便可實得「國子監生」之名,稱這項收入為「監糧」。王德望借口充實倉儲,把原已廢除的監糧恢復,各州縣也仿效。並一改舊例,可交白銀,稱為「折捐」。得了數十萬石糧及巨款,並虛報發生旱災,說錢糧已用作「救災」,令各府道偽造報銷單據「冒賑」,然後總督以下大小官僚私分,王德望得銀最多,還升了陝西巡撫。乾隆四十六年案發,從王德望家中查抄出銀一萬多兩,王及總督勒爾謹等均被處死,共斬殺卅三人,受其他懲處的還有幾十人,案定了,而身任陝甘總督的準沅卻安然無事。錢澧認為:在總督大人眼皮下發生的這樁大案要案,難道他竟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真的一無所知嗎?假如他不聽之任之而及早處理,事情決不致釀成如此重大惡果,陷於刑辟及他刑的人也不致如此之多。於是他具實上奏,揭發準沅徇私包庇,嚴重瀆職的罪責。乾隆皇帝看了奏章,批示著予準沅降三級處分。當時的人對於錢澧敢於彈劾總督,無不同聲贊譽,給以「鳴鳳朝陽」的美名。他卻說:「我並非希圖什麼名利,只不過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盡我分內職責吧了!」
接著,錢澧又上奏彈劾山東巡撫國泰吏治腐敗,公然假借納貢之名,侵吞公款,中飽私囊,虧空國庫銀數十萬兩。他的下屬也肆無忌憚,虧空累累,請依法懲處。他看到「納貢」這一慣例,弊端甚多,請朝廷作出規定,取消納貢舊例,以免總督、巡撫借苛派擾民,從中中飽私囊。皇帝批示:一併交軍機處傳訊處理。錢澧此時感到是禍是福還不知道。自己直言極諫,難免招禍,忙回到家,吩咐家人說:「我彈劾國泰,保不定要受流放新疆的處分,快為我準備好行裝,多早晚一宣布就馬上起程」。並向友人邵南江借了一大筆錢準備流放途中用。後來軍機處傳達皇上旨意,命錢澧隨同和珅、劉墉、穆穆清前往山東徹查處理。當時和珅獨攬朝廷大權,而國泰又是他的黨羽,人們都認為錢澧這下摸了老虎屁股,深為他捏一把汗。和珅一心要包庇國泰,先就通風報信,叫國泰先作了「密縫」準備。並對錢澧示意說,此事宜慎重,要適可而止。錢不等和珅起身就提前赴山東,便明查訪得國泰已向商人借得銀兩補庫缺款。又在路上碰到和珅派出去通知國泰搞鬼的人,從他身上搜出了國泰給和珅的回信說已借款填庫停,信中還提一些隱話,錢澧扣下此信作為憑證。及到省城盤點銀庫,和珅就定了調子說:「抽查部分就行了,不必要全部盤查」。抽查了一部分,的確無短缺,和珅就匆忙回館去了。南園給銀庫貼上封條,他想:你們掩飾得了一處,不可能處處都掩飾得天衣無縫。次日便徹底拆封詳查發現庫中多係雜色銀子(因官銀為五十兩一錠,市銀則大小不等)。經嚴厲盤問守庫人,才如實說出向商人借銀抵充的勾當。南園告知有關商賈作速領回借墊銀兩,來遲了就將它充公。於是有關商人便紛紛前去具領,一時庫藏空空如也;再查章丘等州縣庫,都有虧缺。至此,真象大白,錢澧具實上奏,皇帝下令立即逮捕國泰和藩司于易簡交刑部治罪,因罪證確鑿和珅也不敢包庇。當時,國泰是權相和珅的私黨,恰巧和珅又是查處此案的要員。錢澧以一御史隨往,情知風險極大,但他不以艱難而氣餒,不以權貴巨大阻力而畏縮,終於使貪贓枉法的敗類難逃法網,使封疆大吏也為之震動,一時先生名滿天下。非有膽有識,秉公至正的人是絕對辦不到的。
錢澧對自身要求很嚴格,生活崇尚儉樸,蔬食布衣,淡泊自甘。有人勸他:做官不必如此清苦。他說:「我原本出身清寒,每一想到少年時種種辛苦情景,歷歷在目。如今做了官,假如一味講究華衣美食,追求車馬等物質享受,本身又怎能廉潔奉公呢?」在京城他經常只帶一個僕人徒步行走。在翰林院任官,除了參加重大集會或到公所商洽要務,平時一律不坐車。按當時慣例,做大官的遇到父母去世回籍辦理喪事,沿途官府要招待,並要餽贈厚禮,稱為「賻儀」。而錢澧在任期問兩次奔喪,沿途都不讓人知道,住在城外旅店,謝絕招待,拒收一切喪禮賻儀。癸卯(一七八三年)喪服期滿北上,有位同年友好盛情款待並資助厚禮,他一概謝絕。
庚子(一七八○年),錢澧任廣西副考官,他的學生來看望他,一律不收見面禮品,他說:「讀書人家大都貧寒,要到京城會試,這筆旅費極不容易湊集。但願你們將來能成為名臣廉吏,我也就分享光榮了!」按慣例,考官可收考棚費,但他廢除陳規陋習,一律不收,並拒絕說人情、通關節。當時就有「錢來不要錢」的美名。督學湖南時,考卷必親自察閱,取錄一秉公正。
在查處山東巡撫國泰貪污、瀆職大案中,權相和珅想包庇國泰,先曾威脅錢澧說:「此事非同小可,當適可而止」。又見錢衣服單薄,特地贈送他一件價值千金的貂皮大衣說:「你暖暖身子吧!」意圖請其更改前奏,減輕罪責。錢澧嚴詞拒絕說:「我這衣服滿可以的,輕裘請貴官自用吧!」
錢澧對人十分寬厚體貼。親戚朋友有困難的,盡量給予補助;手頭不便,竟典當衣物來周全別人。更難得的是一貫熱心公益事業:如任湖南學政時,把他京官時積蓄下的銀行全部捐修日下會館。壬子(一七九二年)昆明發生大水災,先生親自實地勘察,找出原委,寫出《六河說》的治水方案(六河指:盤龍江、金汁河、銀汁河、寶象河、馬料河、海源河),並帶頭捐款,倡議集資治理,使這一水利工程如期完成,昆明人民,受惠不淺。
錢澧因自奉甚嚴,家庭資產本來不多,加以連辦兩場喪事,所積廉俸,瞻養家口都困難,寄喪期間,全靠教學生收取點學費來維持。在京城軍機處任職期間,和珅屢屢尋隙誣陷,卻因他清正廉明而動不了他,卻採取另一手段:凡軍機處一切勞苦繁難的事都交他去做。終因家貧衣服單薄,夜入暮出地去辦公,終於積勞成疾,正當五十六歲盛年,便溢然早逝,知者無不惋惜!
《據《滇南碑傳集》卷十四,袁文揆,含章、李元度撰碑傳)
錢鴻逵──尺高金佛等閒,視定教贓官落法網
俗語說:「財帛動人心」,有道是「瞎子見錢眼睜開」。獨有昆明人錢鴻逵先生,一生不行賄,不受賄,於義利公私的界線,涇渭分明,立身行己,大節無虧。
清光緒戊子(一八八八年),鴻逵參加雲南鄉試中舉,己丑(一八八九年)會試成進士。當初,鴻逵北上應考,身邊攜有家藏錢南園先生墨跡,在書法界,南園名重一時,得之者,如獲至寶。鴻逵攜去這一墨寶,是想出售以作旅途及留京用費。進士發榜了,依照慣例應拜望四大總裁,其中之一是某某尚書。這位尚書,事前,不知是誰告訴他說,鴻逵攜有南園墨寶,他很想弄到手,便當面要鴻逵進獻。這件事,使鴻逵很傷腦筋:不給他吧,尚書直接掌握殿試朝考大權,是得罪不起的。進獻吧,這又關係到自己一生進退出處的名聲大節,義不可污。左思右想,保持名節至關重要,便婉言謝絕。某尚書銜恨在心,後來他察閱鴻逵殿試朝考的各種考卷,借機報復,都把他一律批為下等,叫鴻逵仍然去當他的小小知縣。知道錢鴻逵文才的人,都為他抱委曲,而他卻安之若素,並且借母親年老要去侍奉,遂降職讓他去當麗江府教授(書院教師)。在職十六年,他一向以「敦品力學」要求學生,在他教育下,很多人成了有用之才。離職時,麗江士民為他立了德教碑,並保存他在學堂親手種的松樹,掛上牌題曰「錢公樹」。
維西通判官劉某,是京城官僚權貴的驕公子,在任內貪贓枉法,橫行霸道默人民深受其害,視如虎狼,曾屢次向上控告他,上司派來調查的人員,都官官相護,敷衍了事,人民又不得直接陳述意見,憤激之下,便實行罷市來抗爭,上峰著了慌,怕事情鬧大,大府便命令麗江府知府立即派員確實調查事件真象。鴻逵擔任麗江府教授,破例被委派查處此案。鴻逵原先以「不能勝任」推辭,未被批准,堅持要他去辦案。他便騎上馬,帶上一個僕人,秘密去維西縣,在城附近走村串舍,向民眾了解劉通判的所作所為真實情況。當劉某得知鴻逵來辦案,便備辦了豐盛的酒席,派人到城郊去歡迎他,卻見不到鴻逵,不遇而返。鴻逵接連查訪了好幾天,跑遍了好幾個村落,收集了劉某的種種罪惡事實材料。當時劉某曾叫一個小頭目送給鴻逵一尊高一尺多,份量很重的金佛,鴻逵立刻召集近村父老,鄭重宣告說:「父老鄉親們:劉通判在維西貪贓枉法,罪惡累累。現今他還用貴重的金佛對我行賄,妄想逃脫罪責,父老鄉親一定不答應,我錢鴻逵也決不是他那金佛所能收買的。」說著就把金佛擲還劉某派來的頭目:「交回給你主子去吧,叫他聽候上司發落」。後仍將情況據實上報。劉通判行賄不成,又生毒計:反而誣陷錢鴻逵收受賄賂,還牽連到麗江知府。聽說督撫等大官都是劉某父親的舊交,知府著了慌,對鴻逵說:「這回你在太歲頭上動土,冒犯了權貴,闖了大禍了!」鴻逵告訴他:「天塌下來我一人承當,請你不必多慮」。大府再派員到維西嚴查,經士民證明鴻逵已當眾擲還金佛,並無受賄情事,而且查訪中,鴻逵食宿旅費完全自行付款,無可加罪。而所報劉某贓狀,件件有憑有據,劉某終於難逃法網,受到撤職查辦的懲處。
光緒癸卯(一九○三年),雲南開辦高等學堂,甲辰(一九○四年),鴻逵到省城任教習,乙巳(一九○五年)奉派赴日本,任雲南留學生監督。工作繁難艱苦,但他任勞任怨,鞠躬盡瘁,竟於丙午(一九○六年)病逝於日本任所,年僅四十八歲。
(據《滇南碑傳集》卷十九,清校官錢用中作傳)
嚴清──果然清!
在明代的部院大臣中,政績赫赫,一生清廉剛正,能得到皇帝特殊禮遇,親口稱贊為「嚴清果清」的人,古今只他一人。
嚴清,字直甫,昆明人。明嘉靖二十二年(一五四三)舉人,次年成進士,授富順知縣。富順一向是個難治理的窮縣,有人跟他開玩笑說:「你這一把沒過火的寶劍,怎麼能輕易地用它去斬蛇龍、斷犀角呢?」嚴清回答說:「說我是寶劍,委實不敢當。如果真是把劍,那麼,現在也正是在冶煉之中,那也待鑄工怎樣鑄造了。我怎能趨利避害,挑肥撿瘦呢?」到任以後,果然大顯身手,賑救災荒,治績評為天下為一。此後歷任邯鄲知縣、工部主事、兵部車駕(郵政)、保定知府、易州兵部副使、陝西參政、四川按察使、右布政使、貴州、四川巡撫等職。
嚴清對豪族悍吏,嚴格依法行事,不畏權勢,不徇私情。任保定知府時,有當朝權相的僕人某,以相府賜有翠蓋(用翠羽裝飾的華貴傘蓋)的特權,肆無忌憚,騷擾地方,民不安生,敢怒而不敢言。嚴清將其逮捕法辦,沒收了翠蓋,宰相知道嚴清行端影正,無懈可擊,也不敢報復。上層人士,有高度贊揚他的,也有暗中誹謗的,並不能動搖他的意志。後任刑部、吏部右侍郎、刑部尚書。
他任職工部時,負責督修外城及九陵,精打細算,嚴格出納手績,杜絕貪污舞弊,竣工結算,節省萬餘兩白銀。
任四川巡撫時,因他曾在川當官多年,人人知道他的嚴正作風,「其身正不令而行」,下屬相率檢點,絕少有敢於違法亂紀的人。他深知川民疾苦,乃具籍川課之當輸京者,議割二○萬兩,就近改給陝西軍餉。取消了原來郡縣兵丁每年要到成都舉行「團操」的擾民例規。邊地少數民族入貢,規定出一定限度及數額,不准浮增一人,以免苛擾。
嚴清在刑部,秉公執法,從不屈從於權勢。用人必親自審查考核,無一倖進。深得神宗皇帝(朱翊鈞)賞識,他患病時,神宗親往探視,看到他身邊只有一個僕人,竹箱中僅有一二件舊衣服,別無他物,神宗不禁嘆息說:「嚴清果清!古代的伯夷也莫過於此。」嚴清因病辭官回滇,離京時,神宗專人去慰勞;離京後,不斷派騎使傳遞他在途中情況,並常問內閣大臣:嚴尚書病愈否?」
嚴清一生厲行節約儉樸,日常生活與僕人無異,粗茶淡飯,衣著不講究。初任尚書官職時,家庭困難,不能新製朝衣,只穿著原有的一般衣服去朝見皇帝,同僚輩嘲笑他說:當初您脫去布衣著官服時,那七品玳瑁帶還保留著嗎?」嚴清一笑置之。
張居正任宰相時,尚書當中,不送禮,不巴結討好的僅只有嚴清一人。張居正死,抄馮保的家抄出朝廷大臣的送禮名單,唯獨沒有嚴清的名字。他對權貴涇渭分明,而對一般人無論富貴貧賤,又都氣色溫和,以禮貌待人。
(據⒈《新纂雲南通志》卷一九一,列傳三;⒉《滇南碑傳集》卷二,明部院大臣:李贄《嚴恭肅公傳》及王錫爵《尚書嚴公墓志銘》)
楊春震──活我彝民,好個青天
武定楊春震,明萬歷三十二年(一六○四)任湖廣彝陵州知州。初到彝陵,他不急於上任,先便裝深入民間,廣泛了解民情,訪得有個曾任吏部左侍郎的王撰,回彝陵家居,在縣內橫行霸道,欺壓百姓,民眾深受其害,有的甚至被整得家破人亡,卻敢怒而不敢言,歷任州、縣官也畏於權勢,對他俯首屈膝,唯命是聽,稍不遂意,便遭他誣陷排擠,被遠調或丟官。楊春震訪得王撰罪惡事實共二○○餘條,並查清他的黨羽姓名,以及在衙門依附他的大小官員名單,然後才宣告到任。王撰得知來了新官,親自到城郊迎接春震,裝出一副彬彬有禮的模樣。唱中派人送上一分厚重的「見面禮」,春震拒收,但表面上還是遵照禮節,虛與應付。到任後,春震除瞻仰歐陽修祠堂並出錢修繕外,其他政事,概不料理,每天只與紳士飲酒賦詩而已。過了二十多天,民眾呈上的控訴狀紙已有百多件,下屬紛紛議論:「府官幹嘛還不著手處理呢?」真是「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一天,楊春震升堂理事,召集有關投訴人聽候處理。一日之內,就將所有訟案,全部作了公正判決。民眾深為信服,同聲稱贊說:「真三眼神君也!」在州衙屬員中,凡趨炎附勢,投靠王撰作惡有據的,都一一免職;公正不阿的則繼續留任。
王撰見春震不阿諛屈從,心裡十分惱恨,總想尋隙找岔,借機整他下台;可是春震一貫剛正廉明,無懈可擊,一時也無可奈何。王撰並不甘心,仍在暗處搗鬼。他叫人上了個投訴狀,控造許多事實,故意把事情說得玄奇繁雜。到容理時,又故意叫一個和尚持冊子,要求春震幫寫「募捐化緣啓事」。春震邊審案邊在那冊子上揮寫,案子審理完了,啓事文章也寫好了。王撰又唆使一個尼姑手持一張白紙跪在堂下,春震問她:「你有什麼委曲,快如實申訴。」豈知連問兩次,她仍一聲不吭。春震便提起筆在那白紙上批道:「准你還俗,免使『僧敲月下門』也。」那尼姑忙叩頭而去。王撰的陰謀詭計又宣告失敗,心裡也不得不佩服春震的為人處事。
春震聽到有人舉報:江西有王撰的私鹽若干船,立即派員核實,全部沒收。將鹽入庫,並以一部分犒賞檢舉者和執行搜捕任務的役丁。春震寫上報王撰罪行的呈文,家裡人跪下懇求他說:「王撰是朝廷大員,豈是您能告得翻的?扳不倒他,便要大難臨頭。但圖個一家安定,求您別上告了吧!」春震發怒說:「我身為官吏,難道只知息事寧人,專考慮自身的利害得失,就不為民作主嗎?況且王撰依仗官高勢大,目無王法,營私舞弊,殘害百姓。如果我害怕權勢,藏頭縮尾,怕這怕那,哪裡還稱得上是堂堂州官呢?你們快別說了,這個狀我是告定了!」同時向公眾。旦生。:凡是遭受過王撰殘害的人,一律准向知府控告。才四五天,投遞上訴狀的竟多達數百人。春震根據這些訴狀內容,列舉出各種罪惡事實,上報給巡府,請將王撰依法治罪。同時將助紂為虐的那些黨羽,一一逮捕入獄。並將情況通知科道各衙門。那時的巡撫和按察使,與王撰都有同僚、故舊等等大大小小的關係,都不願對王依法懲治,只想開脫了事。但也有主持公道的,如兵備道王某,就極力主張應對王撰依法嚴辦,不能包庇縱容。巡撫和按察使迫不得已,只好會同呈奏朝廷。皇帝下詔,罷免了王撰官職,將其黨羽中的兩名舉人,五名秀才除名;還有流放邊遠窮荒的七人,判四年徒刑的一○人。
春震任府官年餘,認為民患既除,該是辭官歸里、明哲保身的時候了。他離職時,別無它物,官署中僅有書籍五箱。他說:「此亦彝陵物。」臨走,將它加封留下。百姓對他依依難捨,如失父母,歌唱說:「活我彝民,死彼王撰;好個青天,胡止年半!」
後來,彝陵人還派專人將那五箱書送到滇中武定春震家裡。
(據《滇南碑傳集》卷五,陳淳《楊刺史傳》)
宋建樑──不以人血來染紅自己的紗帽頂子
宋建樑在江西做官時,屢次主管稅務。在當時一般官吏的心目中,認為這是發財的好機會,可是他卻認為自己應秉公辦事。對商人該體貼的體貼,該照顧的照顧,依法收稅,商人也樂於交納,從無怨言;因此,每年都能超額完成稅收任務,工作很出色。有人問他:「您有什麼絕招取得這樣好成績的?」他說:「我沒哈絕招,只不過對下屬嚴加管理,隨時注意檢查,及時糾正弊端,使他們不敢違法亂紀。對商人既不苛求,增加額外負擔;也不輕易放過任何人,一切依法行事。征收所得,如實上繳,不以一絲一毫裝入自己腰包,如此而已。」又在省局任提調時,發現弊端不少,他一一提出革除意見,但因積習已深,改革勢難推行,他氣憤地說:「這種臭氣薰人的官衙,我絕對不能與之同流合污,喪失節操」。便毅然稱病辭職而去。他離去不到十年,局中果然揭嶺出貪污大案,前後任職的,上上下下,無一倖免,只有他潔身自好,不受牽連。
清光緒二十九年(一九○三),宋建樑任江西建昌知府,以清正廉潔要求下屬,摒絕收受餽贈、賄賂,幫助農民發展生產,改善生活,治績突出。處理公務,明察秋毫,一本公允。最顯著的是處理所謂「紅毛國」鬧事一案。
吉安縣有個地方,在龍泉、永新的交界處,向來屬兩不管地帶。那兒高山隱穴,叢林深谷,迂迴險阻,僅有鳥道可通出入,很少與外界來往。民眾都蓄長髮,穿戴古衣冠,據說是明末避亂難民來此定居的。他們十幾戶人家聚族而居,互相通婚,世代從事農業,不納賦稅,也從不到官府打官司,堪稱得上是世外桃源。由於外界很少有人去過裡面,便產生了許多奇奇怪怪的傳說,人們竟稱之為「紅毛國」,官吏也以「化外之民」看待。光緒三十年春天,有他們的人出來到鎮上,被龍泉縣抓了三個人去詢問,有人回去報信,立即引起山裡人的騷動,傳話將攻占縣城,救出被關押的人。縣令著了慌,報告大府,請發兵去征剿,大府命令宋建樑前去處理,並委派了兩個知縣為隨員。宋沿途訪問,掌握了許多情況,決意再深入觀察,以明真象。有人建議應帶軍隊進山,未說:「不必要。」「那至少也得帶上幾個武裝隨從保衛。」他說:「也不需要。」當時山裡人害怕大軍進攻,已紛紛作好打仗準備,用大木和石塊阻塞要隘,弓箭手四處埋伏,如臨大敵。地方官及兩縣令看到此種情勢,十分恐懼,臨陣退縮,不敢跟隨。宋叫上兩個僕人,自己坐上肩輿,打著象徵官府標誌的傘蓋,逕自入山。叫人在前邊大聲傳呼:「太守來了,你們別害怕。」山中看見這員官沒有帶軍隊,不像來進剿的樣子,漸漸從高山下來,稍稍接近。宋請來頭人,溫言相勸,答應放回被囚禁的人,開導他們對政府應完糧納稅,並且辦學應考,再不要跟外界隔絕了。太守開誠佈公的態度,使頭人和山民信服,相互傳告,歡聲雷動,紛紛感激太守活命之恩。由於宋建樑堅持和平解決爭端,終於免除了一場戰禍。當初,兩知縣和地方官都極力慫恿他誇張事態上報,調兵進剿,可以邀功請賞。宋建樑說:「我何嘗不知道這是升官發財的好機會,但是平白無故地誣良為盜,大開殺戒,以人血來染紅自己的紗帽頂子,捫心自問,實在愧疚難安啊!」聽者不免面有慚色,但私下裡卻譏笑他「真是個迂夫子!」。
撫州民眾與徽州商幫因歷年積怨,互相控告,打了三年官司,得不到解決。官府中自巡撫以下,都袒護徽商;而徽州太守王乃征則認為徽商無理,巡撫袒護徽商,予以駁斥。後來將此案交由宋建樑查辦。宋喬裝成茶商模樣,坐小船到滸灣刺探,掌握了實情後折回郡城。徽商得悉是宋主辦此案,托了一個豪紳送去五千兩白銀,說是獻給宋的壽禮,意圖打通關節,袒護徽商。宋嚴詞拒絕賄賂,依據確鑿事實,與王乃征聯名上報,確認撫州民眾有理,並表示即使丟了烏紗帽,也要堅持真理。巡撫在事理面前,只得依宋、王意見定案,並樹立了石碑,以昭信守。爭訟三年不決的懸案,宋建樑拒絕重賄,僅以十餘天時間就得到合理解決。
宋建樑,字梓材,雲南晉寧人。年十九,中同治九年(一八七○)科副舉,光緒三年(一八七七)成進士,任刑部主事,江西建昌知府等職。為人嚴於律己,生活儉樸,一冠一裘,穿戴了三十年,有人勸他該換換新裝了,他總是說:「還可以,慢慢來」,終未置換。他對親朋友好,情誼深摯。遇有孤寡及生活困難的,常給予關心照顧。他性情剛毅,注重氣節,嫉惡如仇,見義勇為,因此也不免得罪上司和同僚,招致嫉恨、毀謗。他為官公正,從不因私利而謹小慎微,阿諛奉承。當做的事,理之所在,不因有阻撓或壓力而屈從。即使上官不認可,屢受駁斥,仍然繼續力爭,直到得到公正處理才罷休。難免拂逆了上官意旨,他們表面器重他,暗裡卻忌恨他,遇有盤根錯節、難於處理,別人望而卻步的事,卻偏叫他處理,去啃硬骨頭。等他冒險犯難,將事圓滿了結,則又將他擱置一邊,所以任職三十年,別人升遷調補,富貴榮華,他卻不升官,不加俸,一身正氣,兩袖清風。但他淡泊自甘,絕不因窮困而喪失名節。
(據《滇南碑傳集》卷十八,起趙墓表,李章鶴撰傳)
張瑾──勤政不遺餘力,執法鐵面無私
張瑾於清康熙二十九年(一六九○)任昆明縣知縣。到任後,大力進行革新除弊,秉公執法,不循私舞弊。
按原有的慣例,縣府辦公費及一切日用開支都由人民供應,其中就難免苛派勒索等弊端叢生,增加人民負擔。張瑾有鑒於此,就報請總督批准革除這類攤派,以減輕人民負擔。總督對他說:「你能像戰國時期齊國人陳仲子那樣以領國家薪俸為不義之財而自願種菜,自食其力,能長久堅持下去嗎?」總督派人去了解他的家庭生活情況,發現家裡僅用一個僕人,不像別人那樣婢僕成群,生活十分簡樸。於是總督批准廢除了要人民交納縣衙日用開支的定例,同時也減輕了上級機關來向縣上攤派的款項。
張瑾一貫不受吃請,執法鐵面無私。某將軍縱容僕人殺人,央請某按察使出面干預,大擺筵宴,希圖用「吃者嘴軟」的手法迫使縣令手下留情,開脫罪責。張瑾自忖恃:「誰理你那一套!」只作表面應付,到正式審判斷案時,卻鐵面無私,仍依照法律判該案犯的殺人罪,使其受到應有的懲罰。
某巡撫僕人的兒子,依仗權勢,圖謀霸占平民的未婚妻,受害人告到縣府。張瑾向城民揚言:「縣府定於某月某日判決此案,邊判案邊主持一次特殊的結婚典禮」,仗勢者以為縣官只會把女方判與他,預先便大作準備,想在縣衙體面完婚。這天,縣城裡一傳十,十傳百,男女老少,爭先恐後地擁到大堂前觀看,警下果然停放著一具彩轎,旁邊稍遠處拴著一匹馬。時問到了張縣令正襟危坐在大堂上,警堂木在案桌上「啪」地一響,堂下鴉雀無聲,當即宣判:「按照法律定:任何人也不得強占有夫之婦。本官鄭重宣告:該女仍判歸原已訂婚的男方,乘我的轎子送回,算是完婚了;另一男方,乘我的馬回家,安份守己,另找對象,不得滋生事端,如有抱怨等情,加重法辦,決不姑寬。」話畢,傳令奏樂,哨吶鳴奏,各自就道。縣民們對這公正的判決,無不拍手稱快。這亙古未聞的大堂完婚案例,當時遠近傳為佳話。
張瑾不僅是一位執法如山的知縣,還是一位關心體貼民眾,卓有建樹的好官。列任時,值吳三桂初年,原來設置的藩府軍衛田,不管年豐年歉,都硬性征租。非軍事時期,仍沿舊例,不減升斗,農民難堪此種沉重負擔。戰時,官、司、府署一切器用,都由人民供應,攤派到縣。所以昆明各種負擔(包括徭役),超過田賦。張瑾向上級申請減免,沒有批准。便劃出大量荒地,招納流亡無業者,給予耕牛,使他們墾荒種植,增產糧食,以供軍隊的糧餉,減輕人民負擔。一年內共墾田一三○○餘畝,三年墾萬餘畝。又在徭役等方面,進行調整均衡,禁絕了苛派和從中漁利的弊端。
滇池受四山之水,夏秋暴漲,淹沒農田,每年要花很多勞力修浚。上級提出要疏浚晉定舊河道以通閘河,張瑾親臨考查,繪出地勢圖,指出閘河獨受昆明之水,已不能吐納,沙石將旁溢為害,那裡還能承受晉寧之水?況且地勢又高,實不能收治理的功效。上司仍持原議,他三番兩次據圖力爭,忿然說:「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這等於把民眾推向死路。」眾官皆失色,最後總督同意了停止盲目修治河道的計劃。昆明縣當時有止善里、春登里、利城里三地農田,每年不旱則撈。張瑾調查出附近有白沙、馬裊、清水三河可以蓄水洩洪,只因年久失修,以故湮塞。他率領民眾苦戰了三個月,疏清了河道,使農田年年保收。
大小東門外,原來還是市集,戰亂後淪為廢墟,盜賊和無賴之徒,藏匿其中,成了壞人的庇護所,張瑾在那兒修造了房屋,讓流亡或無業游民居住。並且將城中騾馬、豬羊等市場移到該地,貨棧、牧場皆備,盜賊、壞人遂絕跡。
安阜園是舊藩司官的園囿,張瑾令人耕種以養活孤寡赤貧廢疾之人。上官兵備道某要求交出流民墾出的農田充作牧馬場,張瑾堅持不給,兵備道也無奈其何。
張瑾,字去瑕,一字子瑜,江南江都人。清康熙二年(一六六三)舉人。在昆明縣任職四年,對昆明各方面的建設貢獻甚大。終因勞累過度,竟死在任上。士民畫了他的像供奉敬仰,還為他立了遺愛碑。
(據《新纂雲南通志》卷十八二《名宦傳》五)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22期;民國81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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