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基地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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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少俠
我是卅八年來台的,原任台北縣軍民合作總站總幹事(即今軍人服務站前身),地位超然,待遇亦優。後經人慫慂,拋棄現職,于四十年十月廿日乘美國空軍霸王號運輸機,自台北松山機場飛經馬尼拉、越南西貢,而直抵泰國靖邁。然後即乘汽車及徒步到達雲南反共救國軍總部│猛撒,參加救鄉救國的反共工作。嗣因我方受國際干擾,革命事業遭受頓挫,乃於四十三年春隨隊返台,編入戰鬥團投閒置散,繼於四十五年十一月自願退役。
四十七年三月,我考入台灣省訓團財稅班受訓,結業後分發宜蘭縣稅捐處任股長有年。不料五十年冬,退輔會認我已領一次退役金,不可一魚兩吃,突然一紙命令將我解職。實則我乃憑考試取得職務,並經財政金融高考及格,退役金為我應領之血汗錢,應與就業無關。但當時因政府制度欠週,祇好自認誨氣。
所謂天無絕人之路;「寒翁失馬,焉知非福。」我遂自己創業,把半路出家學得的財稅會計學識,正好派上用場。於是,就在宜蘭市開設一誠會計事務所。同時,復蒙蔣委員公亮先生之助,進入台灣新生報擔任宜蘭記者,並曾任宜蘭縣記者公會理事長四年,現仍任特約撰述委員中。五十七年我曾捨生救人,獲選為全國好人好事代表,也算為鄉人爭光。
由於兩種職業的相輔相成,再加個人勇毅果斷,奮鬥不懈的苦幹,終於紮下根基,一轉眼已混了廿多年,雖無多大成就,但生活環境倒也自得其樂。既不受退休限制,能說不是受「塞翁失馬」之福嗎?
我是雲南鹽豐人。民國廿六年十月隨六十軍出征抗日,曾參加魯南台兒莊會戰,血戰三日,幸得不死。此後又參加保衛大武漢、南昌,及第一、二、三次長沙會戰。勝利後,部隊改編,轉業入中訓團上海分團警官班,並兼任隊長。
今逢七七抗戰五十週年,回朔半個世紀的經歷,恍加春夢一場。遙望鄉邦,緬懷前塵往事,不禁百感憂思,令人悵惘不已! 營業地址:宜蘭市民權新路五十五號,電話:(○三九)三二二六八○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十七期;民國76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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