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今憶昔談民主──簡述民主思想的流程,兼談我對民主憲政的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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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心一
民主淺釋
「民主」不是一個空洞的名詞。美統一後的首任總統林肯說:「民主政府是一種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嗣第三任總統傑佛遜也說:「凡是主權在人民手中,人民有約定與限制政府的權力,就是民主政府」;質言之,「一個國家的主權在於全體人民的就是民主」。亦即我 國父孫中山先生釋示的「主權在民」是也。
具體的說:「民主」是一種名詞,一種制度,一種價值,一種實作的政治體系。其思惟淵源,在西方可溯自古希臘柏拉圖的「國家論」;在我國應溯自二千八百年前的「書經」有曰:「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又「孟子」亦說:「民為貴,君為輕,社稷次之」的至理名言。
「民主」大別為「政治民主」與「經濟民主」兩者,前者注重個人權利自由,可以歐美等「資本主義」國家為代表,後者注重人民生活受-益平等,則可以「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國家為代表。至於民主體系的形成和功能,必須獲得政治、經濟、社會(民智)諸方面的適切配合,尤以普及教育(法治)為首要。否則即會形成浪漫的「無政府主義」,或封建的「帝王獨裁」抑「政黨獨裁」。
民主思想流程
「民主」絕不是一蹴可及或短期所能展示的。即以歐、美先進開發的國家來說:自十八世紀初期,西方民主思潮澎湃,並以英、法、美諸國為主軸。由於人民所具的政治理念和修養日益成熟,普遍認知「民主」的真諦,並能切實遵循「民主」的法則;緣以英國于一二一五年公佈的「大憲章」案,其主旨雖非「民主憲政」的典範(大小貴族為保障既得利益,而反對帝王的統治),然確已奠定「君主立憲」的始基。
迨至十七、八世紀期間,西歐各大城市掀起「文藝復興」及「宗教改革」運動,並激發為「產業(工業)革命」和「民主革命」;時一七八三年至一七九五年,法國曾發生三次大革命,產生了第三、四共合國憲法,其間(一七八九年)曾發表「人權與公民權」宣言,亦奠定了「民主憲政」的宏基,與英國的「君主立憲」相互輝映,贏得舉世的推崇。又美國于一七七六年宣告獨立,曾發表「獨立宣言」,至一七八七年建立「北美洲聯邦共合國」,其「民主憲政」的運作及成效,較諸西歐各國尤盛。至於一九一九年德國的「魏瑪憲法」,與一九三六年蘇聯的「聯邦共和國憲法」,皆為名實不符的「法西斯獨裁」和「共產專政獨裁」或「無產階級專政」的獨裁。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一九四五年),蘇、中兩共產集團(國家),為搞「革命輸出」而相繼發生了韓戰、越戰及其以、阿等戰爭;斯時全球土地約有百分之五八變色呈現紅色恐怖。相對的,在全球共產暨附庸國家週邊和內部,亦持續不斷地展開了「民主運動」或「自由化運動」;蘇共為因應變局而採行局部的「修正主義」,除形成與中共分裂外,並導致蘇共集團暨-東歐共產國家的澈底潰亡,洵為「民主思潮」的大豐收,亦乃我先總統蔣公預言「亡共在共」-睿智的鐵證。
正當民主思潮席捲西歐及北美地區,並有向東方湧現的時期,適我國滿清後期,由於國勢積弱,內憂外患頻仍,備受西方政、經、軍、文等之衝擊,而力事改革以振奮人心;爰於光緒卅四年頒佈「憲法大綱」卅三條,嗣於宣統復公佈「十九信條」,決採行君主立憲制。唯為時已晚,清廷終被 國父孫中山先生領導之「辛亥革命」所推翻,結束了四千餘年的帝王(君主)專制政體,創立了「民主憲政」的中華民國,洵為開啓亞太地區民主思潮的先河。
我國民主憲政的歷程
民國肇造,辛亥年各省代表集會武昌,通過「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計廿一條;民國元年參議院通過「臨時約法」五十六條,採行內閣制,二年十月草成「中華民國憲法」一三○條(天壇憲法),唯被袁世凱掣肘不能施行,亟圖變法起代,旋於三年五月一日公佈「御用約法」藉以竊國稱帝;翌年(四)十二月廿五日雲南「護國起義」成功,袁遂羞憤致死,頓時形成無憲法狀態。
民國十二年國會復會,十月十日正式通過「天壇憲法」並予公佈;時曹錕賄選總統,甚多國會議員竟被收買而改行「曹錕憲法」,其內容不無訾議,未受各省(市)贊同遂行。十七年由先總統 蔣公領導的北伐成功,國府旋於十月公佈「國民政府組織法」,採行五院制;二十年五月五日國民黨召開國民會議,制定「訓政時期約法」,同年六月一日公佈施行,凡八九條附則八條,是為開國以來首行較完整之約法。廿二年五月中央增設憲法起草委員會,廿三年三月公佈初稿,迄廿五年五月五日正式公佈而稱「五五憲草」,全案計一四八條,嗣於廿六年四月經國民黨中常委刪減為一四七條,計分九章;全文與 國父思想契合,允宜並較完整。「五五憲草」公佈後,中樞原訂全年十一月十二日,召集首次國民大會研議草案完成憲法定案要務;時中、日關係日愈緊張,卒于七月七日爆發抗戰,行憲暫行停頓。迄至卅四年九月抗戰勝利,翌年(卅五)十一月十五日國民大會預備會於南京集議,依據「五五憲草」及政治協商會議原則,綜合各黨派(中共曾派代表嗣又退席)意見,完成現行憲法之修訂,仝月(十一)廿五日召開首次國民大會,旋於十二月廿五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決於卅六年十二月廿五日實施憲政,並於卅六年元旦由國府頒令公布。
我對憲政基層工作的體驗
民國卅二年十月我奉派回邑(滇中宜良縣)籌建三民主義青年團分團部,充任書記兼組訓組長。翌年(卅三)秋初,國軍自緬北反攻節節勝利,依據「抗戰建國綱領」,滇省奉令試行「新縣制」(地方自治),並指定昆明市、縣及宜良、玉溪等十縣市為示範縣(市)。七月縣府黨政會報決定推派我為西浦(故邑)、長安、鳳來等三鄉宣導員,以宣導地方基層組織及選舉辦法(含行政及民代兩部門)為主;並規定儘十月底前完成,時以正值秋收農穫期間,而延於年底完成。由於宜良向以農作為主,農民朝夕忙碌,白天實在無暇抽空集會;復以我於仝年(卅三)春又奉派任西浦中心學校校長,並受聘兼任縣中教員,白天也難能抽空巡迴宣導(以村或保為單位),唯以每晚黃昏時分至八時許集會為宜。
憶及當年(卅三)從事「地方自治」組織及選舉工作之宣導,旨在宣達國民黨「還政於民」之決心,和「基層選舉」之作法等,以迎接抗戰勝利及民主憲政之到臨;無奈當時(卅二年冬)國軍自緬北反攻雖告勝利,唯在黔、桂、湘等地異常吃緊,致滇省民心士氣不穩,其對我所受派之巡迴宣導工作影響殊甚。
自卅三年十月起至十二月底止,我曾遍歷西浦、長安、鳳來等三鄉所轄的村、保百餘個,每到一地即舉辦一場次集會,風雨無阻,全為夜問,唯煤氣燈一盞照明。到會人數規定每戶一人最多者百餘人,少者僅三、四十人,據悉多為文盲(約百分之八十五);不論男女他們都較我年長,所以我在言態上均謙沖客氣,但是不到終場(訂兩小時)他們竟自行離去半數,會場中時有人來叫「媽媽,囡囡哭了」;「爹爹,牛欄裡的牛跑出去了」,或是「明天的柴火還沒有劈好…」等情。這些都是事實,何奈!
每一場次集會,都預留半小時的發問時間,時有人問我:你所說的「主權在民」,自古以來都沒有過,這等於水中撈月,怎麼可能?總之,我們所企求的是│家家戶戶都有房子住,人人都能吃飽肚子,縣衙門裡或鄉公所的人少來找麻煩,那就最好了。至於「選舉」,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不識字,舉舉手可以,若要拿筆寫字或認字圈名,實在是做不到。這都是當年的社情民意,也是民主憲政帶礙難行,亟待化解的重大課題。
歷時三月的宣導工作,在極為艱辛難耐的情況下勉力完成,但確開啓了我對「民主憲政」的認知,和參與「地方自治」的興趣和計議。除趕寫了一篇簡要的工作報告外(要義誌后);又要忙著籌辦青年團區、分隊長,和小學六年級學生會考等事宜,我實在有分身乏術之苦。
在「地方自治」宣導工作的報告中,我曾作成七點擷要具體的檢討和建議:㈠地治工作的首要在「普及教育」,以培養基層幹部,㈡及早實施「民生主義」,有效縮短貧富差距,㈢澈底消除軍閥暨貪官土劣為患的禍害,㈣慎選各級民意代表,落實民意伸張,㈤提振司法聲譽,確切紆解民怨,㈥試行鄉、鎮「教、民合一」(中心學校校長兼代表會主席,小學教員兼村、保長或鄉民代表),㈦村、保長為直選(舉手),鄉、鎮長以上為委選。此議甚獲縣長關汝賢先生重視,並囑分向省級有關長官逕呈。
三十四年元旦假期,關縣長竟連續召見我兩次,告知「鄉鎮民代表會」及「縣參議會」,都須要在三月底前分別組成開議,並諄囑我參選西浦鄉代主席及縣參議員。聆示後我立即以「年輕識淺,幼稚無能」,且不足法定年齡(廿二周歲)等為由而婉謝;復承他告以此項安排在數月前即已決定,並已徵得多位鄉賢長輩的同意,至於年齡不是問題,再囑我積極準備。奉諭後除向有關上級報備外,旋即分別進行參選(縣參議員向縣級四職業聯合公會登記),迄元月底完成;結果鄉代及縣參議員皆倖獲全票當選(由於原名馨逸筆劃較多,間有筆誤而成廢票)時以社風良好,選前既未送禮,亦未請客,僅於倉促中遍訪有關長輩暨親友拜託,並為不速之客,待如上賓;獲此殊榮,倍感幸欣和意外!
三十四年四月我又奉派鄰縣路南籌建青年分團,添充主任,由於是升調,宜邑向極愛護我的〕長上皆不便挽留,除懇辭小學校長等兼職外,其餘鄉代主席及縣參議員兩職甫即當選而無法辭卸,俟任期各滿兩年後即未再參選。
在忝充首屆民選的鄉、縣兩級民代期間,我自省年輕識淺,人微言輕,愧無顯著建白,實有負地方父老深切的寄望為憾!唯以我賦性耿介,質諫無忌,只要是對國家民族暨地方民眾有利的話,向本「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心智而為,是以開罪的主官(管)世友不知凡幾?尤以對縣議員暨鄉民代表同仁,我時以必須「自清自律」,「以身作則」等箴言而自省互勉,雖蒙多數贊同,惟以有損既得利益,而也招致無端的忌刻和讒謗,唯我問心無愧無怨,詳容另文縷陳。
回首五十年前塵往事,於今猶備感殊榮而堪以自我慰勉的,一為在漸變的政治環境中(左傾學風日盛),我曾勉力(出力出錢)穩步的籌建了兩個三民主義青年團的縣分團,有效爭取並轉化了部份左傾青年學生的思想路線。另為首度參選我國行憲前奉核定為「示範縣」的鄉、縣兩級民意代表,並俱獲全票當選;嗣承關汝賢縣長,汪祥麟議長分授予「青年楷模」、「議壇鐸聲」及長安鄉長湯敏撰書「代表全縣全鄉全保,青年敢說敢做敢當」的佳聯聯惠勉;每憶及此,實感慨難忘!復以現在台北定居的前宜良縣長(卅四年十一月繼關汝賢先生出任)邱名棟先生(故邱清泉將軍介弟),在年餘四次的集會議席上,由於我們彼此都年青氣盛,各有立場,在質答之間,時有爭議而弄得面紅聲吭,但從未發生過爭吵漫罵的激情,最後仍作理性的結束,那有當前此間「流氓問政」的偏向和歪向。由於他為官清廉,在滇做了兩任(宜良和大理)縣長,於卅八年十二月初辭卸急欲離滇赴台前夕,竟缺少兩張機票,我得悉後立即為他籌措應急,似此情事,也許是絕無僅有的。
結語
盱衡現勢,當前台灣朝野上下都高唱「打拼文化」,並正值選舉熱潮沸騰的關鍵時刻;唯冀所有參選立委及正副總統的大員或選舉人,必須都看看我國實施「民主憲政」的歷程和前人(大陸時代)運作的的艱辛(地方全無薪給)。總之,「民主憲政」絕非一蹴可及,也絕不是何來-的大仙或奇人高手所能「澈底執行」或完成的,必須適度的時、空、力相配合,循序漸進,次第達成,其歷程更不是僅有「兩歲半」;五十年前我曾預判,最少需要一代人(三十年),於今已不意而言中。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25期;民國84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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