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黃先生督辦雲南市政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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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申慶璧
人類之進化,以不知而行者為必要之門徑。先習練也、試驗也、探索也。冒險也,此四者乃文明之動機也……偉人傑出之冒險,即行其所不知以建其功業也。
──國父遺教
民國七年初,護法戰爭,進行到了一個極重要的階段,唐繼堯都餐所受的壓力很大。為觀察內外形勢,乃派李余黃先生訪問長江三督──湖北王占元,江西陳光遠和江蘇李純。經過半年後,到達上海,晉謁 國父,都在唐氏派李先生的任務範圍之內 當國父知李先生有往日本採購兵工廠機械任務時,指示他多費點時間考察日本的地方自治。
李先生花了近兩月的時間,先後考察了東京、西京二市,三重、奈良二縣,還有七十餘處郡市町村,對地方自治發生了濃厚興趣。歸國後,報告 國父,許為「有心得」,並囑咐他多加研究,深入探討,多方鼓吹,竭力倡導。李先生除了根據考察的結果,著成「日本地方自治」外,並決定放棄過去的成就,從地方自治重新入手。
當時唐氏已被西南護法各省擁為靖國聯軍總司令,人稱聯帥,李先生是雲都餐府的參謀處長兼雲南禁煙總局會辦,負有「運籌帷幔」的重任,他本人又是中國同盟會的會員,又須不失立場,回雲南於報告考察經過之後,會向唐繼堯提出雲南如何自處的三策:
──下策:憑聲望及所有的實力,號召西南各省崛起一個新興的第三勢力。
──中策:倣效書經武成篇的敵事:「乃偃武修文,歸馬於華山之陽,放牛於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
──上策:孫唐合作,廢督裁兵,實行民治,埋頭建設,嶄求自保,先使雲南成為中華民國的模範省,以雲南的力量支持孫先生和平統一全國的願望和理想。
他獻三策時,先說下策,次說上策。重點放在勸唐與 國父開誠布公,通力合作,而使革命大業竟其全功。但唐卸注意中策。他們重要對答是:
唐:「辦法呢?」
李:「可否將駐外省的滇軍,陸續調回,保境安民,實行地方自治。等到雲南本身的力量逐漸增厚,再待天下之變相機用事。」
唐:「護國一役,雲南打得民窮財盡,瘡痍滿目。把駐在外地的部除都調回來,誠然是我衷心所願,夢寐以求的一件大事。祇是,全部調同雲南以後,這些部除,雲南怎樣養得活?」
李:「必要的時候,可否遣散一部份?」
唐:「以雲南目前的財政情形而論,該遣散的,那就不是一部份,而是絕大部份了,可是,問題又在於養兵要錢,遣散士兵所需的錢還要多些!」「你勸我歸馬放牛的故事,卻是你不知道歸馬放牛要花多少錢?以雲南的財政如此拮据,我們那有力量調回駐外部隊,再一一的叫他們遣散歸田。」
李:「可是,假如聯帥繼續保有靖國聯軍總司令的名義,悉索敵賦,支應軍需。甚至於將來會有信麼一天,要在四川、廣東兩面作戰,那麼龐大的戰費,以雲南的財力,是否可以支持得了呢?」
唐:「不可能有這種事的。」
李:「萬一有呢?」
唐:「那──」
李:「單祇為保一個有名無實的靖國聯軍總司令的名義,而甘冒這麼大的危險,那就未免太不值得了。」
唐:「鄭是太不值得。」
經唐氏慎重考慮之後決定將李先生所獻的上、中二策,齊頭並進,同時採行。擁孫先生、保境安民、埋首建設,決心退出廣東、四川兩處羣雄割據的揚所。疏遠岑春煊,陸榮廷、李根源等把持的廣州軍政府。而李先生得到了一個試行地方自治的機會。
依據李宗黃先生的回憶錄,他接奉籌備雲南市公所籌備主任的命令是「中華民國七年公元一九一八年,十月二日」(第二編壯年時期二五九頁),這個年份是記錯了的,他到日本考察是民國七年七月,在是年的九月卅日還在上海赴國父的招宴,在當時的交通情形,是絕對不可能的。連帶而及的正式成立的日期,也應當是錯的。依照回憶錄的原文是「我草擬的雲南市政公所暫行條例,由雲南省長唐繼堯先生明令核准。並委我為雲南市政督辦,展開了昆明市和我歷史上的新頁。昆明省城城區和商埠地到處張燈結綵,喜氣洋溢。中華民國八年公元一九一九年,五月十五尸,雲南市政公所正式成立,舉行了就職典禮。」(二六四頁)兩者都相差一年,成立籌備處,應當是民國八年,正式成立應當是民國九年。由籌備算起,到顧品珍接管省政,於民國十年二月十三日交代,只有一年另四個月。昆明市志市行政機關載:「本省倡辦市政,始自民國八年,唐省長度督裁兵,實行民治之時,當即成立雲南市政公所於翠湖之湖心亭,委李君余黃督辦其事,嗣因政變,遂被裁撤(一八○頁)。
在籌備期間,僅設秘書、書記、會計各一人,主要的工作,是草擬「雲南市政公所暫行條例」。依照李先生的回憶錄,是項條例,計四章十九條。大體是依據他在日本考察的資料、北京、廣州兩市的設施,參酌雲南的狀況。其要點是:
──以雲南市政公所為舉辦雲南市政機關,直接受雲南省政府監督,其管轄範圍,則暫以省會昆明為限。
──職權,則以市之自治、財政、交通、教育、工程、衛生社會事業為範圍。警察業務由省警察廳辦理,但須接受市公所之指揮。
──組織採督辦制、設督辦、會辦各一人秘書一至二人,下設總務、民治、工程、教育、實業、公用、衛生、社會等八科。
──在市民急機關未成立前,由督辦就省會各機關首長、士紳、市民中遴聘五至九人,組織參事會,為市公所的諮詢機關。
──市下設區,區長暫由各區警察署長兼任。
成立之初,全市面積僅十七點九六方里,人口十一萬四千九百九十二人。
為什麼不稱為昆明市政公所?而稱為「雲南市政公所」,使省市的名稱混淆?據李先生的回憶:「這也是有關昆明沿革史上,很有趣的一段史實。因為連同昆明縣……一直到明太祖洪武十五年(一三八二年)傳友德、沐英平定雪南,這才改稱雲南,為雲南布政使司駐地,從清朝直到……昆明設市之前,昆明還是阱做雲南府,因之稱此「雲市政公所」,頗有其雙關的意味。」「在我著手草擬「暫行條例」之前,我倒是曾經一度請示過唐省長,可否把商埠地和省城,另行劃分為昆明市?……然而唐兼省長,卻另有打算,他說:『推行市政和地方自治,不能光在昆明一個地方做,我是要你把市政和地方自治推行到雲南全省,每一處地方的。所以,你這個機構,當然應該稱之為雲南市政公所,方能夠符合實際』「原先我自己所預定的官銜『昆明市長』,也改成了『雲南市政督辦』彷彿我是雲南一省的行政首長了。……」
照李先生的原意,警察廳原擬改為警察局,隸屬市政公所,但因兼負督署衛戍之責,改制牽掣太多,所幸向係由督署參謀處監督指揮,市政會辦由警察廳長兼,職權合一,運用尚稱靈括,由於唐省長的信任。用人採選拔、考試的方法,而又實施「軍事化」、「學校化」和「革新化」,時人錫以「少年市公所」的嘉名,他訂定了一個為期三年的雲南市政初期計劃,於民國九年元月出版了一份市政雜誌雙月刊。在市政措施上,與昆明市的特殊階級奮鬪。切實整頓水電,使電燈由不明而明;自來水由不清而清,並把建設的重點,放在闢道路上由街道不平而平。揆之實際,只有自治之名,仍是官治之責,而且是警察之治與日本所行的沒有兩樣,雖與李先生的理想不同,但在李先生的人生歷程上卻是一個很大的轉捩點。
唐督軍自幼飽讀詩書,中過秀才,畢業日木士官學校,溫文儒雅,平生嗜好,在邀集友好,遍歷名山大川,詩酒徵逐,趁一日之快,李先生隨侍左右,亦偶有吟詠,一日侍遊黑龍潭,唐氏曾賦律詩四章,其中一律是:
少年未醒浮雲夢,亦復雄心賦大風。
柏老彌堅寒歲節,花開不減舊年紅。
模王範帝今猶昔,鎖利韁名色是空。
睡起披襟狂笑傲,一竿煙月鈞潭龍。
李先生曾奉和五律一首云:
極目古滇中,泱泱大國風。
地靈出人傑,天意老英雄。
宋柏冲霄漢,唐梅照梵宮。
獨惜潭水小,不足養蛟龍。
據李先生的回憶:「論此詩之作,確實是有點有感而發,一吐積悃,但經同僚傳觀,有人高聲讚好,而且還特地站起來當眾朋誦時……就趕緊站起來高聲的說:『我這一首塗鴉之作,完全是因為東大陸主人唐聯帥而發!』……詎料唐都督一聽我在這麼表示,登時就揚聲大笑,他伸出手來指著我,也高聲的說道:『我說是你的夫子自道,又有何妨』?」章太炎把唐繼堯與北洋軍閥相提併論,我想假使確如所言,在軍閥幕僚中,有此溫馨的場面,也是滿可愛的。
國父倡導地方自治,為時很早,但他手著的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在此時始問世。依據確實的紀錄,係刊載於民國九年主月出版的建設雜誌。但李先生的回憶錄,一再提到「民國七年三月,孫先生手著的博大精神,兼採各國所長,體制完備的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一書出版了。」(第二編壯年時報二○六頁)又說:「民國七年三月孫先生的大作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在上海出版,他照例寄給我數冊,命我轉贈雲南,當道諸公。……我欣喜萬分的發現,我所想到的和做到的,跟 孫先生的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相當的接近。最使我感到驚喜交集的是我在雲南市政公所之下設立公米局和公鹽局,完全是憑我個人的構想,當時我還沒有讀到孫先生的這本大作,但卻跟孫先生的規劃不謀而合。我不敢說這便是「英雄所見略同」……然而,該是愛國愛民者,『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似乎還不算踰越。」依這段來分析,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出版的年代,李先生也是記錯的,照李先生的回憶,設公米局平抑米價,「就在我奉命替辦雲南市的第二年上」(二八八頁),可見是在民國九年,而設公鹽局又要後一些,他說:「後來我們又對把持市揚,操縱鹽價的不法鹽商如法泡製,成立公鹽局。」(二九○頁)
此外李先生在回憶錄說:「從清朝直到民國十七年國民政府定鼎南京後,方始設雲南府治為昆明市。所以在國民政府設昆明市之前,昆眼還是雲南府。(二六二頁)依照昆明市誌所載「迨十一年唐省長同滇復於八月一日,將市公所恢復,並更名為昆明市公所,其範圍僅及於昆明一市。」此誌係民國十三年所修,自屬正確。
李先生此次離職雖,在戎馬倥偬之際,卻好整以暇,在湖心亭上題匾刻聯留念。匾為「澄清」二字。旁註「碧漪亭有小軒三楹,鏡水戾山,風景佳勝,余承乏市政,常與同人會議於此,今將赴粵就職,因取漢書范滂傳二字顏之。天下擾攘,澄清何日,對此茫茫,不覺百端交集矣。辛酉孟春李宗黃題並譔。」而聯是:
一壺春水,共挹清風,相期溫不爭華,寒不易葉;
萬里風雲,若開懷抱,自當退思補過,進思盡忠。
匾用本色木,字漆綠色,民國十五年,余就讀雲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後改省立昆華師範學校)常與同學往遊,咀嚼最評。碧漪亭前池中原為放生池五色魚大而且多,吾人常購米花、蝦皮,灑於水面,觀魚爭食為樂,食盡魚潛,因而流行「湖心的魚──吃空子」,一句歇後語。
我認識李先生,是在民國十七年,他代表蔣總司令返漠指導,住湖心亭的水月軒(省政府的招待所),不知是否就是當年的市政公所?當時承李先生贈送他的大著三冊──三民主義精華,國民革命軍史略和模範的廣州市。
民國二十一年李先生返滇尋母,舊地重遊,會寫下回憶云:「先在翠湖公園,市政公所舊址遊覽一圈,是我昔年所濬之湖,清澈可鑑,所植之樹蒼翠成蔭。入海心亭,則吾昔日所建之湖心亭與所題之匾聯,巍然獨存,於湖光樹影之中,精神為之一振。」但也留下無限惆悵,低徊不已之情!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12期;民國71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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