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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黃在昆明市政初創時的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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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天健

一九一八年七月,先父李宗黃在雲南都督府參謀處長任內,奉唐繼堯都督命赴日本採購兵工廠機械;離滇前拜謁孫中山時,又奉孫命考察地方自治。同年十月返抵昆明後,就被唐任命為雲南市政公所(一九二八年國民政府設昆明市之前,昆明還是叫做雲南府)籌備主任。翌年五月,雲南市政公所成立,李宗黃被任命為雲南市政督辦,到一九二一年二月辭職為止,連籌備期間計算在內,共在任兩年零四個月。時間雖不長,且係初創,但也為老百姓謀了不少福利。本文略敘其中三件事,以見一斑。

鐵腕鬥權貴 電燈增光輝

李宗黃在就任之初,唐繼堯交代說:「電燈不明、道路不平、自來水不清,這是省城軍民交口埋怨已久的三大弊政,希望你能在一年內除盡這三大害。」於是,李一上任,首先視察耀龍電燈公司,華封祝經理一見面,就大嶺牢騷說連年虧損,電力超過負荷,哪能不燈光如豆?原來竊電之風,自公司創辦之日已然,而於今尤烈,軍政界特殊人物向不繳費,連老百姓也群起效尤,公司怕得罪人,以致每況愈下。

李宗黃決心做惡人,他先囑主管人員擬具以全面禁止竊電和拒不納費為內容的「整頓電力供應辦法」,報請靖國聯軍總司令(唐繼堯曾被西南護法諸省推為靖國聯軍總司令)和雲南省長公署核批。唐聯帥措詞嚴厲的命令下達到各機關團體並張貼公佈後,不到一個月,竊電之風全部戢止,各級機關及其屬員也有一大半照章繳納電費了。

可是還有若干特殊人物對唐的嚴令,仍不予置理,電燈公司抄表的人員都被他們拒之門外。李宗黃據報後,下令公司即日起停止供電,派人前往剪線,然而這些人全被氣勢洶洶地趕了出來。於是李發出情詞懇切的私函,抄附唐聯帥嚴禁竊電的命令,勸請那幫特殊人物以身作則,為民表率。但到了限期屆滿之日,還得不到一字的答覆。李乃毅然派出市政公所人員前往剪線,哪知被剪線的人家,到夜晚依然燈光通明,李又下令剪了再剪。剪剪接接,一連三次,特殊人物終於氣為之奪,從此,他們都照章按時繳納電費了。

李宗黃主持的市政公所,終於打敗了雲南省城睥睨一切的特殊階級、權勢人物,使地方人士無不附掌稱快。而且因為用電就要繳費,用電量得到了控制;另一方面,電燈公司收入充裕,有力量來添制設備,增加了供電量,於是,「燈光如豆」的印況,就一去不復返了。當然,這些都與唐繼堯的大力支持是分不開的,原來,那些顯赫人物曾在唐前告狀,要求把李宗黃這個強悍青年(李時年才三十出頭)撤換,可是唐堅定不移,不為所動。

婉言勸老嫗 巧計拆祖居

清朝雲貴總督陳毓英的後裔,一向是省城的豪族世家。修建翠湖環湖馬路,陳公館勢必要全部拆除。這時,陳家當家的是一位高齡的老太太,她宣稱寧可拼掉老命,也決不許任何人動她家的一草一木。陳家人多勢大,老總督的門生故吏也不少,對手又是風燭殘年的老太太,一受刺激,可能發生意外。但是李宗黃修路的計劃已定,他決心用盡心機來使之實現。首先,他央人告訴陳老太太的子孫輩,房子非拆不可,補償則可從優,希望他們婉言勸解,曉以大義;如妨礙修路,對老太太可以曲予優容,可是對子孫輩,知法犯法,定當法辦。子孫輩終於和市政公所合作,千方百計向老太太做說服工作。

正當他們的說服工作有了眉目,施工部門決定派工去拆陳家祖宅的時候,堅持不屈、頑強如故的陳老太太竟坐了轎子,由她大隊的兒孫、家人前呼後擁到市政公所來,大哭大鬧地要跟李宗黃拼命。李靈機一動,悄悄地告訴施工人員:「趁此機會,你們快馬加鞭,先去把她的房子拆了。」然後李和顏悅色地去見陳老太太,對她滔滔不絕的數落,裝出一副洗耳恭聽的神情。等她牢騷吐盡,李才輕言細語向她耐心解釋,求她犧牲小我,成全大我,以地方福祉、政府威信為重,支持市政公所的工作。

老太太先還在喋喋不休,後來畢竟年齡不饒人,顯出了很疲勞的樣子,何況李宗黃始終對她執禮甚恭,言語出自至誠,她已有了被說服的跡象。這時,李囑咐她的一個孫子,湊到她身邊,悄聲說:「房子已經在拆了,奶奶再吵也沒有用,我們還是去新居看看吧。」老太太知道木已成舟,終於不再堅持已見。李恭恭敬敬地送她出門,派員送入新居。萬眾囑目的一場軒然大波,終告迎刃而解。環湖馬路的建成,使市政公所的威信又平添了三分,從此辦事也就無往不利了。

公米局創立 百姓均受益

當年,雲南省城的米商有嚴密的組織,並有很硬的政治背景,他們壟斷市場,操縱米價,老百姓怨聲載道,連主管當局也十分頭痛。李宗黃在奉命督辦雲南市政的第二年,採用「先禮後兵」的方式,先派員跟米商的首要人物商談,希望他們降低米價,以紓民困;詎料他們根本不予理睬,李乃毅然著手籌設公米局,以求徹底解決問題。

關於資金方面,李宗黃向雲南省政府借了十萬元,市政公所自籌借十萬元,以此二十萬元充作創辦費用和流動資金,派員到產米地區,以公平合理的價格,直接向農民收購食米,然後運到省城,平價發售。這樣,農民願賣,老百姓都向公米局買便宜的米吃,給予米商以致命打擊。

米商壟斷市場的局面,為公米局打破,他們大起恐慌,妄圖以罷市來威脅政府。李宗黃不為所動,立即致電省城附近各縣縣長,請代購食米,火速運來,交由公米局發售。從罷市之日起,各地代購的食米,水陸兼程,絡繹於途,源源不斷。米商眼看再堅持下去,公米局將要完全取代他們,他們這才真的著了急,推派代表來見李宗黃,表示悔悟,要求寬大為懷,給他們一條自新之路。

李宗黃同意了米商的請求,規定今後米商不論收購或是發售食米,一定要照公米局每天公佈的價格,公米局則保障米商合理的利潤。米商將信將疑,只好無可奈何地答應了。從此,米商獲得合理的利潤,老百姓買到廉價的食米,米商囤積居奇、壟斷市場的歪風為之一掃而空。市政公所與米商鬥法,終於取得最後勝利,老百姓額手稱慶,越來越支持這個為他們謀福利、興建設的市政公所了。

這裡還有一支小插曲值得一提。李宗黃在創辦公米局之初,唯恐蝕了本,公帑無法歸庫,所以在售米時稍稍加上一點利潤,當時沒有料到公米局的「生意」會做得這樣大,到取消了由公米局直接售米的辦法時,竟發現公米局居然賺了好幾萬元。李乃決定以其中之十分之七,作為興辦市政建設之用,以十分之三獎勵那些辦事出力的有功人員。

×  ×  ×

雲南市政公所,由於任人唯賢,財政公開,而且多數的工作人員都比較年輕,朝氣蓬勃,辦事效率高,勇於和權貴鬥、和惡勢力鬥,一心一意為老百姓謀福利,所以得了一個「少年市政公所」的美稱。正當李宗黃打算為把雲南省城附近地區建設成為東方瑞士打下基礎時,可惜唐繼堯被迫下野,李隨之辭職,這個計劃也胎死腹中。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22期;民國81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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