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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緬邊區第三軍是「奉命不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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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怡輝

一、問題之緣起

今年三月九日,撒光漢先生以電子郵件告知我,謂桃園縣政府已決定:在兩蔣園區中,將頭寮賓館外面的大溪遊客中心改設為「經國紀念館」,並在其二樓長期展示經國先生的事蹟。幸得撒先生消息靈通,事先獲悉此項消息。因為經國先生曾經冒險親蒞金三角地區視察柳元麟游擊部隊,所以撒先生乃極力向園方爭取加入這一部分之事蹟。園方最後同意撒先生之請求,並請他幫忙提供圖片及撰寫該部隊之簡史。當時,撒先生雖以附件將簡史之完稿寄來,並謂展示場地最近即將完工,如有錯誤,請我儘速幫忙訂正。但是事有不巧,當撒先生寄我電子郵件之時,我已於二月廿四日即飛往泰國,直到三月廿九日才回來台灣;在泰沒帶電腦,而回台之後,四月初又去了上海十天,以致累積上千封郵件,經過兩個多月,慢慢回頭看信,直到六月六日才看到撒先生的來信,火速回信問他:是否誤了他的事情,並向他致歉。次(七)日,撒先生回信,謂文稿已送黨史會和蔣家後人審查及認可,並已送交廠商製作完畢,展場亦將於六月十三日開幕。我乃放下心中之巨石,慶幸沒誤了他的大事。

心情放鬆之後,我才細心閱讀撒先生所撰寫的簡史文稿,其內容雖大體無誤,但其文中兩度強調五、三兩軍都是「奉諭留下」的寫法,則殊令我不能苟同,因為在拙作《金三角國軍血淚史》中,我所發現的歷史真相是:第二次(柳元麟部隊)撤退回台時,政府是採取開放的政策,讓部隊自願選擇是否撤退;五軍本來想撤退,而且也已經著手進行撤退的工作,但後來的確是奉命留下;而三軍李文煥軍長則是自始就不想撤退,但柳元麟私下想勸三軍撤退,雖曾多次電報相約見面,但是李軍長就是一直不回電,也避不見面,所以三軍絕對不是奉命留下,而是自願留下。因為政府的政策是自願撤退,所以不撤退的三軍也絕對沒有「抗命不撤」的問題。(註一)

我於八日將這個意見以電郵告訴撒先生,請他務必更正這個錯誤之後,撒先生於同(八)日即回我電郵,表示不認同我的看法,因為他看到石炳銘先生所寫的《雲起雲落》,在該書262頁上即有李先庚出面作證說:是他本人親奉蔣總統極機密的口諭,轉告三、五兩軍不必撤台的。石先生在書中也說:因為有了李先庚的作證,救總和國防部才開始友善對待三、五兩軍,並開始給予救助和發放戰士授田補償金等。撒先生質疑我的認定:若一切如我所言,那我是否也應要求石先生修改他的書;若三、五兩軍都又被重新認定為抗命不撤,那國防部所發的補償金和救總的救助是否也都要收回?豈不徒增困擾?所以他要堅持選擇對三、五兩軍都有利的說法,特別是:要為無辜的三軍後代著想。

因為有了以上的聲音,所以我勢必要對這個問題重作一番解釋和回應。

二、我的所知、所見

由於撒先生和石先生的言論都是基於李先庚的「親身作證」,所以我必須針對這個焦點,根據拙作《金三角國軍血淚史》中所寫,再作一個補充的說明。

關於李先庚老先生所說「親奉蔣總統秘密口諭,令三、五兩軍不撤」之語,我當然也曾聽他說過,但因為我曾訪問過他很多次,所以我也曾聽他說過:他在李彌部隊撤退時期,他也曾親奉老蔣總統的秘密口諭,令段希文等部隊長不要撤退。當我還在蒐集研究資料之時,我認為他在李彌時期和柳元麟時期都曾擔任傳達老蔣總統口諭的秘密任務,所以沒有懷疑這兩個秘密口諭的真實性;但當我蒐集到充分的史料、開始考證資料的真實性和開始寫稿之後,我就認為李先生所說的兩次秘密傳達老蔣總統口諭中,最多只有一次為真,但也有可能兩次都是假的。對於這個考證的過程,因為當我在寫書之時,李老先生仍然健在,我實在不忍心將之寫下,但如今因為撒先生咄咄相逼,而且李老先生也已經往生多年,所以我只好和盤托出,一切都讓讀者來自作一個公評。

根據檔案資料,國府為推行黨政軍一元化的領導制度,國民黨中二組於民國四十一年七月廿四日,即核派雲南省反共救國軍的總指揮李彌為黨的特派員,並派李先庚為「雲南省特派員辦公處」(簡稱為「雲南處」)的秘書長。到民國四十二年四月以後,李彌部隊因為受到聯合國決議案和美國的壓力而必須撤台時,國府本來並不想撤,所以才接受李彌的不撤請求,而於六月推出「天案」的計劃,除撤退兩千人以應付聯合國的決議外,其餘部隊都改旗易幟成為克倫軍,到反攻大陸時,才再換上自己的軍服,以期能把這股反共力量繼續留在緬境。但是後來是因為人在緬南的共諜錢伯英,一直謊報克倫族的假情報給代理總指揮柳元麟,說克倫族不穩,並有抗糧的可能,使得當時的柳元麟總部認為克倫族已不可靠,恐會招來危險,所以把政府所規劃的「天案」束諸高閣,而於九月另行推出「東南亞自由人民反共聯軍」的組織,未等政府核可,即付諸實施,並趁派代表到曼谷參加四國撤軍委員會開會之際,讓代表逕行對外界召開記者會,反對撤軍,招來國際的一片撻伐。再加上此時李部又不斷的反對讓出緬甸所要求讓出的六個產糧地區,謂一旦讓出,即會陷於餓殍,無法生存;此外,並請求政府於曼谷四國軍事委員會開會之際,緊急空投械彈和物質,以利今後之生存。

最後,政府因考慮李部既不願實行「天案」,又不能自力在緬境生存,所以才由老蔣總統先後兩次親自下達手令將部隊全部撤台,如不遵令撤退,則以抗命論處。這個時候,只有被軟禁在台灣的李彌,不斷透過各種途徑,叫部隊不要撤台,其中可能幫忙傳達李彌命令的人,計有前任代理總指揮蘇令德、黨部書記長李先庚和連襟熊伯谷等人。但那時候,蘇令德一被警告,即馬上奉命回台;熊伯谷一被命令回台,則推說非部隊中人。李先庚如說他是奉李彌之命,勸部隊不要撤台,那必定十分可信;但若強說是奉老蔣總統之密諭,則不免有陷老總統於不正、不直之虞。但據石炳銘之轉述,李先庚居然說他是親自傳達老蔣總統之機密口諭,叫三、五兩軍不要撤台,這樣的說法,分析起來,實在經不起事實的考驗。因為在李彌部隊於十一月開始撤台之時,當時的代理總指揮柳元麟已將部隊番號改為「東南亞自由人民反共聯軍」,由原李部成立一、三、五、七、九等五個軍,其他民族的反共武力則分別成立二、四、六、八、十等五個軍;一軍是原來的廿六軍(軍長呂國銓),三軍軍長錢伯英,五軍軍長段希文,七軍軍長彭程,九軍軍長李國輝。雖然李部的編制已由縱隊改為軍師,段希文也確是新五軍的軍長,但是當時的李文煥,卻只是段希文五軍下面的一個師長而已,並不是三軍的軍長。以後李文煥之所以能做上軍長,乃是柳元麟繼任不撤部隊的總指揮之後,削段希文五軍的藩,將其下面的三個師抽出來成立新的三軍的結果,但那已是三年以後的事。所以,李先庚說他曾經親自傳達老蔣總統之機密口諭,叫三、五兩軍不要撤台之事,在理論上,這事絕對不可能發生在民國四十三年李彌部隊撤台之時。同時另外還有一個佐證:即李彌部隊於民國四十三年五月九日撒退完畢之後,李先庚於同年六月(日不詳)才由邊區回台,一直停留到九月六日才再回邊區,他根本不可能親身傳達蔣總統的不撤口諭,更何況,那時候也根本還沒有李文煥三軍的存在,所以我先排除了李彌部隊撤退時期的「口諭事件」,而認為「口諭事件」只可能是發生在民國五十年柳元麟部隊撤台之時。

但是,李先庚有可能於民國五十年親自傳達老蔣總統之機密口諭,叫三、五兩軍不要撤台嗎?我看到的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共軍於民國四十九年十一月二十日進入緬甸攻打柳元麟部隊(簡稱「柳部」)之後,兩個月之間,就把柳部從緬甸趕到寮國境內,只剩三、五兩軍還留在泰緬邊境上。再由於共軍在緬境柳部機場倉庫擄獲了約四噸美國援助台灣的武器,讓緬甸得以向美國提出強烈的抗議。美國將此事查證屬實後,乃於五十年二月十九日向國府提出強烈抗議,並要國府將柳部撤回台灣。蔣總統雖答應撤退留在緬甸的部隊,但希望留下在寮境的部隊,而蔣經國則反對撤退。美國看到蔣氏父子的反應如此,乃進一步於二月廿二日對國府下達要求撤退的最後通牒。該通牒於二月廿三日送達台北,廿四日上午由美大使莊萊德親送外交部長沈昌煥,廿五日早晨由外交部長向行政院院長陳誠報告,然後晉見蔣總統報告,一直討論到下午一時,蔣總統才作了撤退的決定,並於下午五時召見莊萊德大使,親自告訴他這個決定。因為在二月廿五日之前,國府並沒有撤退柳部的想法,所以才會有二月十五日空投物資給老羅寨五軍事件的發生。

老蔣總統於二月廿五日決定將柳部撤退的決策之後,三月二日簽署此撤退命令。三月八日副參謀總長賴名湯飛曼谷,三月九日到達寮國南梗柳元麟總部宣達此命令。三月十五日,柳部的教導總隊在寮國回賽結集完畢,而接運車隊則開到回賽對岸的泰國清孔;三月十六日,教導總隊渡河到清孔,然乘車到清萊。三月十七日,教導總隊由清萊搭飛機到清邁,再轉機直飛台灣。其他單位人員比照同樣模式撤台。蔣總統是在如此短的時間內作成了這個重大的決策,他還會反覆無常的又叫李先庚去秘密傳達這樣的一個指示或命令嗎?基本上,我認為蔣總統不會;如果他會,他就是一個很善用權謀的人,他在大陸上就不會輸給毛澤東了。在考證史實的過程中,我也曾經以為是李先庚患了記憶上的錯亂,把李彌時期撤退時,他曾勸說段希文不要撤退之事,張冠李戴為柳元麟時期撤退之事,但後來才確認到,這也不可能。至於相信李先庚曾做過這件事的人,他們應該設法去外交部和移民署尋找李先庚確曾於民國五十年二月廿五日到三月十五日部隊開始撤台期間,曾經有去過泰國的紀錄,然後才有可能證明李先庚曾經做過傳達蔣總統不撤秘諭的任務,否則那就是迷信、盲從。至於我呢,因為我不相信李先庚曾做此事,所以我沒必要去做這個白工。

以五軍而言,段軍長本來就接受其上級的勸說,決定要撤台的,但後來在撤退時,忽然得到情報局第三處處長傅振甲親自帶來上級的指示,要五軍留下不撤。段軍長為了確認這個命令的真假,還特派了他的副軍長王利人(本名歐陽儒法),搭撤退飛機到台灣去查證。王到台灣後,找到了蔣經國,但蔣經國不直接回答他的問題,而是請他去問情報局長葉翔之。葉翔之說:「這麼重大的事情,能我說了算嗎?」但是王利人也怕這麼重大的事情口說無憑,所以便請葉寫個便柬給他帶回去覆命。五軍不撤之後的新師長張正綱說,他那時是五軍軍部的參謀幕僚,曾經看過葉翔之以毛筆寫的便柬,開頭的兩個字是「奉諭」。何況在五軍中受我訪問過的人裡,誰也沒說過李先庚曾經扮演過什麼角色啊?加以台灣國府本來就向美國承諾:將採行自願原則將部隊撤退回台,而李文煥本來就不想撤退,又何勞李先庚奉老蔣總統之密旨來勸他不撤呢!既然李文煥本來就可以選擇自願不撤,他又沒有犯下抗命不撤之罪,我們後人又何必如此不殫煩去造假,徒費口舌筆墨,替他戴上「奉命不撤」這頂假帽呢?假如歷史可以依時局的變化而改寫,那我們的行為和大陸上中共篡改抗日戰史的行為又有何異!

(請再參考拙作264~7、273~6,第三章第五節柳元麟部隊撤台;第四章三頭馬車時期,第一節段希文和李文煥的部隊,一、不撤部隊的處置)

三、後記

民國五十五年,段希文和李文煥同獲有關單位安排,邀請回國參加國慶,但李文煥因為心中有所顧忌,不敢前來。段希文就對他說:那就由我先去,等確認一切都沒有問題之後,你再去。於是李文煥就派他的師長楊新植為代表,隨段軍長先行來台參加國慶活動、並到情報局為蔣總統祝壽,後來於十一月返泰前,更在高雄西子灣晉見了蔣總統。等事實證明一切都安全無虞之後,李文煥才於同年十二月來了台灣。據一位長輩相告:段希文在台時曾獲蔣經國單獨召見,本來約定談話時間為一個小時,但一開談之後,談得投機,居然談了兩個小時。以後李文煥來台,蔣經國亦同樣約談一個小時,但結果只談了十五分鐘,談話就結束了。為什麼呢?原來蔣經國在寒喧後,開頭第一句話就責問李文煥:『你為什麼要做鴉片?』李文煥一聽,想都沒想,就理真氣壯的責怪政府不補給,以致不得不步入此途等語,蔣經國一聽,話不投機,所以只談十五分鐘就結束了。但蔣經國和段希文談話時,開頭也是問了同樣的問題,為什麼還能歡談兩個小時呢?原來是段希文一聽蔣經國的責問之後,他就馬上認錯,承認做鴉片是不對的,承諾以後儘量不做,不得已時也要儘量少做。因為段希文有了這個態度,所以蔣段兩人才能談得下去。事實上也是如此,例如當年美國出錢每公斤二百五十美元要泰國收購三五兩軍的鴉片存貨時,三軍就能交出三十二噸之多,而五軍則只能交出八噸而已。

註一:

據江拉總部軍官訓練團初級第二期學員李學華戰友告知:「民國五十年第二次撤軍之際,在部隊動  身前往泰國之日前夜,在初級班受訓之第三軍學員十餘人,在寮國南梗趁午夜之際集體攜械離隊,有同學問我是否同行加入第三軍行列?但被我一口拒絕,因我已下定決心隨部隊回國。」這個行動不但證明三軍部隊的向心力甚強,也可以作為三軍上下都「自願不撤」的佐證之一。

其次,三軍軍長李文煥曾於一九七五年向泰國外交部委員會提出一份很長的聲明書,在其聲明書第一條即說:

『……在一九五三年(二四九三),李彌將軍領導的九十三師,已經撤退回台灣,因此,九十三師已經沒有留在這些地區裡,九十三師撤退回台灣時,本人等沒有一齊撤退回去的原因,因為本人等不是中國國民政府的正規部隊,不像九十三師是國家的正規軍,以及台灣島,土地面積有限,從事農業生產會造成無地可種的問題,基於本人等,大多沒有什麼學識和維生技能,因而,請求能夠繼續居住於泰國,事實如此,一般民眾不知道事情真相,以為本人等,仍然是九十三師成員,逐漸造成一再的誤會,傳佈至今……』

所以他本人的聲明書就是三軍是「自願不撤」的佐證之二。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42期;民國101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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