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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霑益州追傷輝亭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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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檢遺著

十七年前此觸傷。( 乾隆五十九年余至滇時適丈為州牧)須臾人跡判存亡。

卑官屈抑身能順。(丈為州牧者四十年矢)傲骨崚嶒項亦強。(丈平反命極為骨鯁案 )

落拓此生復何憾,雕零後輩最堪傷。

我來重灑天邊淚。僅有諸孫在夜郎。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二期;民國61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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