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雲南同鄉會成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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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毓枝
余於民國四十六年卸裝定居花蓮後,臺東同鄉金樹華雷美春兩兄先後來花邀約籌組東部同鄉會,後經美春兄與縣府洽詢,依法祇能以縣為單位,隨而作罷。
花蓮方面,因余生產失利,又遭颱風災害,就職公務員,時間所限,無暇分身,在此廿餘年間,雖有同鄉提及籌組,俾有互助聯誼之機會,不致一盤散沙,而臺東同鄉會,在雷美春兄等之熱心團結合作下,於民國五十年成立,六十年會館修建落成,而今每年召開大會,舉辦各項活動事宜。
七十二年余應屆齡退休,承花蓮縣議會王議長慶豐報請省府延期未遂,以臨雇員留會服務,七十三年劉兄奇雲病故,附近同鄉參加治喪事宜,余倡組同鄉會,即承一致贊同,訂四月廿二日假花蓮市民眾服務社,召開籌備會,到會者廿餘人,並推余為召集人,至七月廿二日召開二次籌備會參加者八十餘人,即辦理申請手續,經花蓮縣革新小組通過,縣政府核准,再於十二月二日召開籌備會,決定於十二月廿五日雲南護國紀念日成立大會選舉理監事,余當選理事長,尹明偉、李鶴春二兄當選常務理事,毛聯富、車應華、楊樹德、汪樹槐、楊思雲、李械當選理事,張連萃當選常務監事,李璟榮、楊世德當選監事,並通過組織章程草案報請立案。
朔我花蓮同鄉,先後來臺者,都是為共匪禍國,河山沉淪,抱著一顆赤誠之心,加入反共陣營,尤其雲南反共軍人士,有父攜其子,兄率其弟,趕著騾馬,自備槍械捐獻金錢參加隊伍,這些人士,會經擔任縣局長鄉鎮長,中小學校長,商業巨子,殷實富戶,被共匪列為黑五類者,都是共匪清算鬪爭的對象,為了爭自由爭生存,逃出大陸,投入雲南反共救國軍,李總指揮兼雲南省主席彌公的領導下,不怕艱辛,不畏犧牲,轟轟烈烈的向共匪作戰,出生入死,組隊返鄉,營救匪區青年,及老弱婦儒,於滇緬邊區之緬北及猛微為反共基地,成立雲南反共大學,接受軍政訓練,正值蓬蓬勃勃,抹馬厲兵之際,緬甸政府被中共匪驚之嗾使,派遣陸空軍向我反共基地及僑胞之村落,大肆轟炸,燒殺搶擄,全無人道的殘暴作風,經數次攻擊失敗,無法摧毀我反共基地,始向聯合國控訴我軍,違法侵佔緬甸,迫使我部撤離當時政府為了維護聯合國代表權,先總統 蔣公,忍痛勸導李主席撤退部份來臺,並派代表邵毓麟至猛撒勸導轉達總統德意,於四十二年經中美泰緬組成四國委員會,於泰國將我軍空運來臺,計壹萬貳千餘人,成立忠貞部隊後改陸軍第十二軍官戰鬪團,及步兵營等,至四十五、六年改編,辦理退休資遣,而我同鄉即散居各縣市,以從事農商謀生,在這段將近卅年的歲月,我耿直忠貞的同鄉,人人奉公守法,向來沒有發生過違犯紀法有碍鄉人顏面的事,實令我們值得驕傲,也是我們同鄉有貧而無論,富而無驕的高尚人格。今天花蓮雲南同鄉會,在各位的熱忱與支持下成立了,還希望大家再向未加入的同鄉講查登記,納入本會,能夠每年召開一次大會,及舉辦各種活動,以互助互愛的精神,共同團結起來,俟最高領袖的動員命令,仍以我們離開大陸之毅力,參加反攻大陸陣營,解救苦難同胞,使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插遍我秋海棠葉的國土。今天我們成立同鄉會,其目的是團結同鄉,互助合作,平時要做奉公守法,敦親睦鄰的好國民,戰時都是英勇陣營的好戰士,要知道我們肩負著的重責大任,是億萬的大陸同胞,等待我們去拯救,錦銹河山要我們去收復,如果我們滿足現在,樂不思蜀,那就是使千方百計,時刻存著要解放臺灣的共匪,達到目的了嗎。還有我們要告訴我們的子弟,我們的祖先在雲南,那裏有肥美的田園,有廣大的土地,那裏有入滇忘返的人情味,我們到臺灣,是緬甸政府控告我們到聯合國,遵照先總統 蔣公的命令,經中美緬泰四國組成委員會,空運我們來臺灣,決不是我們貪生怕死想安居樂業來臺灣,因此我們的同鄉會雖然是社團組織,其實我們的目標,就是團結我們力量,互助切磋,效法反清倒袁雲南起義護國的先賢精神,追隨在英明的 蔣總統經國先生的領導下,遵照 國父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寶典,與先總統蔣公的「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置個人死生於度外」的遺訓,絕對完成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任務而努力。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十五期;民國74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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