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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雙版納擺夷的政治與婚喪禮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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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維忠
西雙版納,是擺夷語,“西”是十,“雙”是二,“版”是千,“納”是田,意即十二千稻田,或一萬二千稻田,漢人稱它為十二版納。它位於雲南的南部,與緬甸的南珊邦為鄰,離景棟約四十五英里,惟不通汽車,馱馬須兩天可達。思普邊區的土產都由西雙版納的孟海(即佛海縣),運往景棟,經泰國輸往外洋,而舶來品則都由景棟運往孟海,分輸各地,故在中緬邊區經商的兩廣人,叫景棟為思普區的香港。
一、西雙版納擺夷的政治
西雙版納的居民,百分八十都是擺夷(傣族),在過去本是一個半獨立的小王國,政府屬貴族民主制,它的官階,可分為五等,最高叫做“松烈扒柄召 “或叫“召偏令”,人民都叫做… “召法令”,意即“天王”,次則“召”,以子弟分封之,像我國西周初年所封的諸候,這就是現在的土司,再次叫 “扒”,“魚乍”,最下叫“線”,好像我國過去的甲長。
宣慰使的下面,有一個司廓,漢人譯為議事庭,為西雙版納的最高政事機關,議事庭由宣慰使直轄各重要的大“頭人”(即高級貴族)組成的,而開會時,宣慰使不得列席,凡有全體性質的軍務和外交,都由議事庭討論。議案的通過,不採取多數壓倒少數,而須全體贊同。已成立的議案,又須多數小頭人
(即低級貴族)的贊成,方能呈交宣慰使執行。在議事庭下,置有“召景哈”、 “都龍稿”、“都龍杯郎浪漫空”及“都龍懷郎壯王”,四員。“召景哈”,對內管理庭務,對外代表宣慰使執行議案,執行議案的過程中,如有錯誤,都由“召景哈”負責。宣慰使若英王然,是沒有“錯”的。“都龍稿”則管理民政,在“召景哈”與“都龍稿”的下面,則設有管理文書的“都龍那加”,“管理宣慰司署“都龍那允”,管理宣慰街道的“都龍那戛”,管理樂器的“都龍那賀”,管理舞蹈的“都龍那匾”,管理交通的“都龍那枉(管車)”,“都龍那莪”(管橋)”,“都龍那掌”(管象),(原載1951年4月29日新仰光報)
二、擺夷的婚制和婚禮
香的金樹花,獻在龕桌上;思想同你去,同你在一處,
青眼啊!女郎,插在你髻上。我倆的愛情,是內心的結合,
我為你顛倒,我為你思想;不是空口欺誑,啊!可愛的女郎。…
十二版納是位於我國雲南省的南部,和緬甸的南珊邦為鄰。南北長 520 華裡,(北緯21度1分至2度5分)東西寬760華裡,(東經99度5分至 102 度 1 分)面積約 10 萬餘平方華裡,占雲南全省面積 10 分之 1,約與荷蘭本土土地相等,惟人口僅有 17 萬餘人。平均每平方華裡不及 2 人。它的土地,分屬於車裡、佛海、南嶠(今名景洪、猛海、猛遮)、甯江(今名猛往)、猛臘、鎮越(今名易武)等縣。擺夷的婚制,貴族和平民,完全不同。貴族是男娶女嫁,和漢人相仿;平民則多為贅婚,系“從婦居制”。因貴族和平民的階層很嚴,所以平民不可以娶貴族的女子為妻,而貴族則可以任意納平民的女子為妾,惟不得為正室。貴族女子的婚姻,都由父母作主,不能自由,因此,怨偶很多,且一夫多妻,屢有夫婦失和,致發生械鬥,禍及地方者。平民男女婚姻,絕對自由,而女子經濟,也能獨立,且都贅婿,男子反多依靠女子,故平民頗少一夫多妻者,而婚姻糾紛也很少。貴族和平民的婚制雖異,但婚禮則相同,不過豐嗇稍殊罷了。
車裡歷代宣慰司的公主出嫁是這樣的:事先由雙方家長代訂婚,擇期後,就由新郎率大批隨從來到女家迎親,女家須先擇附近地點,新建茅屋數間,作為招待之所,新房也設在這裡。行禮這一天,禮堂就設在宣慰司署內,把裝奩及親友贈送的禮物,都分陳在兩旁,中央席地置錦褥兩個,宣慰和長親席,設高座于上方,其它親友各大小頭目,都席地分座四周。其裝奩有衣服,面盆、痰盂、飯盒、檳榔盒、水壺等,均為銀制;另有銀冠一頂,銀鞋一雙,系宣慰議事庭所備的奩物,表示宣慰的公主才能有,其它貴族之女不能使用。禮堂佈置完畢,就派大頭目數人往迎,新郎就偕同青年有勇力的同伴,步行前來。此時女家親屬即邀約男女數十百人,分駐於頭,二、三門,並多備糯米酒,男女各帶酒碗一個,新郎到達後,即先勸酒,如能飲的,就可飲完過關,倘新郎不能飲而善詞令的,即互相巧辯,辯又失敗,則男女圍攻灌酒,此時隨同的武勇同伴,即護送新郎闖關,雙方有因此而毆傷者。如此通過三關後,新郎或玉山已頹,翩翩欲仙,或滿身酒浸,狼狽不堪。眾擁至禮堂,新郎與新娘雙方坐於預設的錦褥上,先由禮生贊吉語,再由家長賜訓。然後,各長親、友好、大小頭目等,依次到新郎新娘前,祝以吉語,並將白線分拴於新夫婦左右手腕上。
這種禮節,最為隆重,名叫“拴線”意謂能得眾人賜福,使新夫婦白頭偕老, “栓線”即畢,婚禮告成。俟喜宴席散,即送新郎新娘同歸,滿月後,就同回男家拜見翁姑。到家三天,新娘也當親身治饌奉承翁姑,也像漢俗:“三日入廚下”的古禮。
以上所述,系貴族的婚禮,至於平民,雖實行贅婚(夷稱召魁),但婚禮也相同,都須由各親友“拴線”。婚禮完畢,男子即從女子居。也有男女戀愛後,雙方因家庭環境關係,或父母年老並無兄弟姊妹,可預約入贅時間久暫,或即協議雙方父母都同居一處的。現在車裡、佛海、鎮越、六順等縣,因漢人漸多,也有娶夷女為妻者。其入贅的,仍如土俗。如迎娶者,是男家于新娘回門之日,須分贈女家親屬喜銀,有耗至半開洋數百元者,此項喜銀,須雙方記清數目,倘以後有離婚之事時,則女家須將此項喜銀加倍賠還男方,每因此而不敢相離者,這也是預防無故離婚的一個方法。
貴族女子,因婚姻不能自由,常因此引起家庭糾紛較多,平民男女既自由戀愛,也可自由離婚,糾紛較少,故離婚二三次者,極為平常。如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時,只要奉敬臘條一對與其本管的頭目,就可代其宣告離婚。按臘條乃敬佛所用,凡敬獻尊長,也用臘條,為其表示最尊敬的禮節。其俗雖戀愛自由,但女子仍重貞操,淫亂的,也不多見。其戀愛的經過,也有相當時期,並非見面一次,就能結婚的。其所立男女社交各項法則,也都很良好。如每年各種祭節時的歌舞,插秧時的和唱,及平日販賣果酒和晨春夜訪時,都為男女社交的場所。凡男子前往女子處談話,和唱等,擺夷話叫做“約騷”。前思普沿邊總局總辦柯樹勳… 先生曾做了一首詩來形容它:“春心脈脈夜迢迢,笑語樓頭兩意調;郎本癡情妾少艾,莫教辜負此良宵”。其立法既好,而又切合實際,性情純合,故很少有情妒奸殺的事件發生。由此可知十二版納擺夷的良善婚俗,實有可取的地方。今仍有鄙視其野蠻婚俗者,乃未加深究,不諳實在情形的言論。擺彝自命“泰伊”意即和平自由的民族,確可當之毫無愧色。
三、泰勒兄弟民族喪葬
泰勒是夷語,意即居在水邊的自由民族,俗名叫做擺夷,這就是我國古書上所謂的僰(po)人。他是屬於蒙古利亞種東南亞支的泰伊族,居住在雲南的西部、南部,和緬甸、泰國、老撾北部平原上的江河或溪流旁邊,因其男女每天都喜歡在清流裡裸體洗澡,故居住在那裡的漢人,就稱他們“水擺夷”。
泰勒兄弟族的喪葬禮節,土司貴族和平民,因階級森嚴,故禮制原有很嚴格的規定。自歐風東來及祖國大陸全部解放,已逐漸更改,視家的有無而定。貴族和富有的,仍沿用棺木葬殮,停柩在堂,各親友都贈送紙樹銀花,前來祭吊,和漢俗相同。不過富有的平民,停屍室內,至多十五日,貴族則可至一年半載不等,並得請和尚在家念經。惟若死於傣曆十五、三十兩日者,則無論貧富貴賤,都須即日移出埋葬,不能過夜,蓋此兩日,為一般人民的出喪期。也是大不吉祥的日子,其死於“豪瓦薩”期間者,也是如此。又在堂前,須把死者生前自幼及老所穿著的衣飾,全數懸掛兩旁,意謂不但死者可以就近取用,而且彰顯他生前的闊綽,故男女衣飾,在生前雖有破舊的衣服從不輕易給與他人。因此,每有到邊界考察者,雖出重價,也不易購買,但如能以漢人的衣服去交換,則易達目的。至喪服,很簡單,為子、婦者,只在頭巾上系白布小條二 ~ 三天罷了。惟在死亡時,無論平民貴族,都須先至緬寺“膽”佛,為死者祈禱,然後方能出喪。“膽”是夷語,意進貢或奉獻,富者“膽”以象、馬、金、珠,事後以十分之二的代價,向緬寺長老贖回,貧者“膽”以紙花、臘條、果物。
出喪的一天,親友都來送喪,如漢俗的執拂,倘是高級的官家(貴族)或最尊的僧侶,則用喪車 . 孝眷都坐在柩車四周,由人力前後推挽,沿途歌唱㝷喊 , 鈸聲、鼓聲及爆竹聲,震耳欲聾;待至葬地,始暫行停止。至平民的喪禮,大略相同,不過較為簡單罷了。
他們的葬禮,分為火喪、土葬、水葬、天葬四種。火葬為最貴,須官家、貴族、僧侶及大頭人,始能舉行,且費事較多,法以屍身用薄棺盛殮後,送葬所,停棺於預先堆好的柴上,由僧侶誦經,率領親屬繞棺三匝,就由大和尚舉火,待柴盡骨焦,用瓷罐或瓦罐存骨灰,不認山向,不擇日子,立刻就葬在焚屍的地方。次為土葬,貧富都用。有錢的人,乃用木棺,惟都用薄的,並沒有內地漢人的貴重;沒有錢的人,就用竹子裹身,葬在他們的公墓上。公墓每寨留有一定的地點,官、民、僧侶,各在一個地方。遠地方叫做“壟”,漢人通常叫它做“壟山”或“壟林”。“壟”是夷語,意思就是“鬼”,因四周多種植柏樹,故有的漢人就叫它為“鬼林”。葬時,先由人以生雞蛋一枚,用左手於空地拋之,隨拋隨祝,從雞蛋觸破之處,作壙埋葬。葬只是淺埋,不壘埋,只用竹籬圍繞,並用一紙傘插在葬頂;不碑不碣,死者家屬也不去祭掃,平時去官緬寺或民緬寺內祭拜,因他們迷信凡人死了,都進“緬寺”,每年祭奠一次或數次,或多次。距南珊邦屬景棟之北百 162 公里的孟海,則實行三年一小祭,九年一大祭,祭期四十天,期間禁婚娶屠宰,忌入山林川澤,禁放雞犬,牛馬,斷絕交通,互相不准來往,如有不知或膽敢冒犯,則必將闖祭的生人殺死以獻鬼。今以漢人雜居其間過多,很不容易禁行,故這風俗,正在逐漸湮滅中。漢人叫它“祭壟”,泰勒叫它“靈披”意即養親圖報。再次為水葬,凡窮人之無財力者或被人盜殺,或小兒夭亡或死於天花疫病,概行水葬。水葬時將死者衣服剝去,赤身裸體,拋入大江流中,任他漂泊浮沉,葬身魚腹。至於天葬,須有死者遺囑,方可舉行。中以火葬最為安全,衛生,而水葬為危險,若上游天花時疫,死亡枕籍,而下游也往往發生同樣情形,這就是實行水葬的結果,今邊境外尚用此法,我國境內自解放後,水葬,已不再舉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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