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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國及行憲紀念獻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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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爾康

十二月二十五日,在民國史上,六十二年中,曾發生三件與歷史轉捩有關的大事,依歷史發展的次序:首為民國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的雲南起義興師護國,雄翻袁世凱的洪憲帝制;次為民國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的總統 蔣公西安蒙難,安然脫險。再次為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的國民大會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翌年同月同日實施。三者的發生,一在六十二年前,一在四十年前,一在三十一年前,時間雖然不同,但均是值得慶幸妁大事,吾人都應隆重紀念。

雲南起義興師護國的重要, 國父在民國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致總統黎元洪及國務院主張雲南起義日,應同為國定紀念日的電文中說:「溯自清帝退位、五族共和國基已定,四萬萬人方想望太平,不圖秉權者野心未除,誕生帝孳,籌安稱制,民國幾亡。雖其義士仁人奮走相爭,期以身殉,然首先宣告獨立,誓師申討者,實推滇省,遂使西南響應,舉國普從,以有今日。方之武昌起義,一則為民國開創之功,一則為民國中興之業,皆我五族人民人人所宜永留紀念者也。」因此,曾經當時的國會通過,定為國慶紀念日。

西安事變,緣於總統 蔣公時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於察知東北軍剿匪部隊思想龐雜,言行岐異,勾通匪部,密謀變亂之際,由洛入關,約集秦隴剿匪諸將領,指授機宜,十二月十二日為叛將張學良、楊虎城所劫持。 蔣公以凜然正氣,感動叛將,終於是日脫離險境,安全返京。使此「震驚中樞,幾搖國本」的大變,「卒能消弭變局,鞏同國基,使震驚世界之危機,得以安全渡過。」(見 蔣公手撰西安半日記)中央以 蔣公一身繫國家安危,此事亦即為國民革命勝敗,國家存續關鍵,特定為民族復興節。

國父倡導國民革命,畢生奮鬬的目的,在於復興中華,建立民國,實行三民主義,使中國為民有民治民享富強康樂的國家。而其進行的步驟,則明定於革命方略,由軍政,而訓政,而憲政。憲法的制定,實為使民治有鞏因的基礎,民國有堅強的保障,用總統 蔣公的遺訓來說,就是「乃為安定國家根本的要圖,實現憲政之治的發軔。」現行憲法,係國民大會於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制定,國民政府於三十六年一月一日公布,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因之,總統 蔣公特定這一天為「行憲紀念日」。

從歷史的觀點看:這三大事件,並不是孤立的,在國民革命的歷程中,有脈絡可尋。雲南起義,與武昌起義,後先輝映。因為沒有武昌起義,即無民國,沒有雲南起義,則中華民國,早已被袁世凱盜竊,何來民國?總統 蔣公的西安蒙難,雖直接由張學良的劫持,實際係由共匪企圖的顛覆中華民國,在國軍的進剿之下,勢窮力竭,到了覆滅的邊緣,乃對張、楊導演挑撥離間所致。總統 蔣公的脫險,與雲南起義的冒險犯難,都是為了國家的興亡,而為革命精神的具體表現,至憲法的制定,是將革命的成果,用憲法來保障,而憲政的實施,則是一方面「歸政於全國的人」,一方面「立民國百年不拔的根基」。我們紀念三大節日,也應視為一體。

共匪竊據大陸,吾人擁護政府隨著播遷來臺,己二十八載,享受行憲政成果,社會安定,家給人足,生活自由,回首華山翠海間,一片血腥。而我三迤父老昆弟姊妹,反共抗暴之熱烈,新聞不絕報導,已經步伍護國諸先烈,自力自動犧牲奮鬬的精神,撐起反共產,爭自由的大纛,前仆復繼,不屈不撓,我等伏櫪海外者,亦當效法總統 蔣公「不怕危險」,不「惜生命」的大無畏精神,「光復大陸國土」的遺命,與我三迤同胞,裏應外合,共同致力早日「還我河山」,使雲南起義護國的壯舉,再度顯現於世界,使全國同胞的自由都能獲得憲法的保障,全國同胞的幸福,都能在憲政的軌道上增進。我異鄉征人,亦能早日放牛楊林,歸馬華山!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七期;民國66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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