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護國起義擁護共和九十一周年紀念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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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漢生
今天是雲南起義護國九十一周年紀念日,值茲目前國事蜩螗國政日非之際,實令人無限感慨。
回溯民國元年中華民國建立,臨時參議院制定暫代憲法的「臨時約法」,定政體為內閣制。
袁世凱繼孫中山先生出任臨時大總統,依「約法」應先制定憲法再選正式大總統。惟袁迫不及待,乃唆使全國十九省軍事長官聯名通電主張先選總統後制憲法。並壓迫國會通過大總統選舉法,定於民國二年十月四日選舉大總統。屆時袁簇使軍警發動遊民、地痞、乞丐,號稱公民團逼迫議員選袁為大總統。袁當選後,國會研制通過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俗稱天壇憲法),仍規定政體為內閣制。因對總統職權有約束,致袁氏拒絕公佈,更於民國三年一月下令解散國會,另成立「約法會議」增修「約法」採總統制,於民國三年五月一日公佈。又於同年十二月十九日公佈修正大總統選舉法,主要為第二條:「大總統任期十年得連任。」第三條:「每屆行大總統選舉時,大總統代表民意推薦為大總統資格者三人…」。依此選舉法袁不特享有終身職,還可死後傳子,與帝王無異了。
袁氏為一代梟雄,當時身居總統大位,已在億萬人之上,掌軍政大權,養尊處優,無與倫比。但仍嚮往帝王之尊,自有其左右親信揣摩上意甘為鷹犬。民國四年八月二十三日總統府參政楊度成立「籌安會」,宣佈其宗旨是研究君主國體與民主國體何者更適合中國國情,二十六日發表「君憲救國論」強調君主立憲優於民主國體。袁乃指派總統府秘書長梁士貽籌組「全國請願聯合會」,請求恢復帝制。同年十二月十一日參政院向袁上推戴書,袁佯謙辭。經參政院二次推戴,袁乃允僣位。當時海內外反袁人士蔡鍔、李烈鈞等都聚集昆明,在唐繼堯領銜下於十二月二十二日電袁要求取消帝制,並組織討袁護國軍三個軍分路出兵北伐,旋得各省響應。袁眾叛親離,被迫於民國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宣佈撤銷帝制,同年六月六日憤恙死。
國事多艱,自民國建立以來即討論行憲。無論「約法」或「天壇憲法」均設定政體為內閣制,但均被袁氏所破壞。以後經長期內亂、外患,對日抗戰,在戰亂期間,政府無暇顧及制憲,直至對日抗戰勝利,方於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並定於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開始施行。憲法中傾向於內閣制,定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用,行之有年。待至前總統李登輝任內,為鞏固總統職權,曾一連修憲六次之多,刪除總統提名行政院長須經立法院同意之規定。修得總統權大而無責,當選容易罷免難。想當初民國二年十月選舉大總統時,當時的大總統選舉法規定當選總統必需得票佔投票人數四分之三,投票人數必需超過兩院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以當時袁世凱現任大總統之身分,也經三次選舉於第三次方當選。但九○年總統選舉陳水扁得票率僅達百分之三十九即當選。選舉既是直接選舉,且無須過半數即可當選,但罷免卻又需先經立法院委員三分之二通過才能成案交選民公投。以致涉嫌貪污舞弊支持率不足二成的陳水扁竟能逃過被罷免的命運,豈不有失憲法的公平性!
九十一年前我滇省先賢起義護國討袁,維護了中華民國的法統而名垂青史,我們後代鄉親與有榮焉。如今面對類似洪憲的政局,也祇有翹盼再有一次護國之役吧!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36期,民國95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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