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貴地區少數民族的社會變遷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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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朋園
一、小引
雲南、貴州兩省都是多民族的省份。根據近年人口報告,一九八二年雲南人口三千二百萬餘人,少數民族一千萬餘人;貴州人口二千八百萬餘人,少數民族七百四十萬餘人,分別為兩省人口的三一%及二六%。雖然漢人是主導者,少數民族的影響也不可忽視。從現代化的觀點來看,雲貴是中國貧窮的省份,少數民族的經濟格外落後,更是值得重視。本文以雲貴的少數民族為討論對象,重點在他們的經濟生活狀況,近代變遷遲速原因何在?談社會變遷,必然會涉及他們與漢人的關係。漢人是統治者,少數民族之間彼此也有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必須一一釐清。漢人與少數民族的關係,過去有土司與改土歸流兩制度的運作。究竟此兩制度對少數民族有多少影響?值得注意。從教育文化兩方面看,有許多問題是耐人尋味的。當然少數民族也有他們某些特殊的風俗習慣,本文亦擬有所討論,以見其對雲貴地區現代化發展的影響。上述各點所牽涉之範圍甚廣,本文只是一個初步而又簡略的觀察而已。本文下限截至一九四九年為止。
二、少數民族的人口結構
雲貴兩省的地方志一致認為生活在雲貴高原上的民族極為複雜。近年的調查已將各個民族的源流大致釐清,其人口成長及分布亦有明確的記載。雲南的少數民族共計二十四種,貴州為十一種,約三分之一的少數民族生活在雲貴兩省。少數民族的源流,雖然各家說法仍有紛歧,主張氐羌系、百越系、百濮系者較多。凡語言屬藏緬語系者,其祖先多為氐羌民族;屬壯侗語系者為百越民族;屬南亞之孟高棉語系者為百濮民族。氐羌民族自西北沿橫斷山脈南下進入雲南,形成歷史上的僰人、雋人、摩沙人,今之彝族、白族、納西族源流。百越民族沿中國海岸南下中南半島,而後自紅河、瀾滄江等流域進入雲南、廣西、貴州,今日之傣族、壯族、布依族即是。百濮即古之西南夷,久居雲貴,今之布朗、佤、崩龍等族即是。苗傜早先是江西、湖南的原住民,說他們是百越的一支亦未嘗不可。他們在秦漢以後,開始向雲貴移居,近代大量進入。綜合言之,越濮是中國東南的兩個主要民族;近海岸的為越族,遠海岸的為濮族;濮人山居,越人近水。加上氐羌民族,以滇池及洱海為中心,發展出今日多民族的狀況。(見表二──一)
除了上述三大族系之外,雲貴尚有回族、滿族、蒙古族等更為少數的民族。回蒙係隨元軍進入,滿人是清朝前往做官者的後裔,由於他們的人口都只有數千人,所發生的影響不大,本文不予討論。
所謂少數民族,是漢族的相對稱呼。在雲貴的漢族可以說完全是外來者。秦漢之前,雲貴地區沒有漢人,從秦漢到宋明,只有零零星星的進入。明清之際才大量進入。因此,一般記載都說,雲貴地區直至清初,「夷多漢少」。換而言之,明清之前,雲貴的漢人才是少數民族。而雍正(一七二三──一七三五)以後,改土歸流,清廷派遣前往的官員與軍屯士兵大量增加,形成漢人後來居上,一變而為「漢多夷少」之勢。此一局面至今未嘗改變,漢人占三分之二,少數民族占三分之一。
少數民族與漢人比較,顯得他們為數不多,所以稱之為少數民族。但他們彼此之問,仍然有著多寡之分。中國最大的少數民族是壯族,人口超過一千萬人以上,而最少的赫哲族則不足一千人。以地區分布而言,雲南的少數民族一千萬餘人,為全國總和的二○%,貴州七百萬餘人,只有十二%。兩省合計為三三%。三分之一的少數民族集中在雲貴,百萬以上的民族有彝族、苗族、布依族、白族、哈尼族等。八十萬以上的有傣族、壯族、侗族等。(見表二──二、二──三)這許多不同的民族,由於資料不足,已無從確實查證他們繁衍的歷史狀況。表二──四所列幾個可資參考的數據,一九四九年以前的少數民族,雲南約為四○○萬,貴州為三五○萬,與一九八二年的一千餘萬及七百餘萬比較,雲南方面的成長較貴州略為快速。就人口的總數來比較,大致是少數民族的增殖率高於漢人。
至於分布狀況,雲南全省幾乎無處沒有少數民族。在貴州則南部西部及東南較為密集,北部較為稀疏。雲南的分布有三種類型:第一是「大雜居,小聚居」:以昆明市為例,該市漢人較多,高達九○%以上,剩下不到一○%的少數民族,有彝族、回族、白族、苗族、壯族、納西族、哈尼族、傣族等。再以西雙版納為例,此原為傣族的家鄉,但在此有不少哈尼、拉祜、布朗、基諾、彝、回、苗、傜、壯、佤、布依、白族等雜居。再以大理地區為例,除白族為主體外,還有彝、回、傈僳、納西、苗等各族。第二是「大分散,小聚居或小雜居」:彝族、白族、回族、傈僳等族,全省無處不在。其原因是彝族(白族是雲南的古老民族,過去曾建「滇國」、「白子國」、「南詔國」、「大理國」等王國,久已形成分散狀況。其次回民善於經商,自然不免分散。再其次,傈僳人是一個輪歇耕作善於狩獵的民族,此亦造成散居。第三是「多層次立體分布」:雲南多山,多埧子,有喜歡居住埧子的民族,有喜歡山居的民族。埧子在低處,如西雙版納的猛臘,海拔僅五○○米。山有高至數千米者,尤其西北部的橫斷山脈,高聳入雲。經濟較發達的居住在低處,如白族、傣族、回族、納西族、部分彝族,經濟落後的民族如景頗、傈僳、布朗、拉祜、苗、傜、佤、怒等則居住山區。貴州的少數民族分布,與雲南的大雜居、小聚居類型相似。苗族聚居在黔東南、黔南,布依在黔南、黔西,彝族、白族在黔西,水族、侗族、壯族、傜族等在東南。貴州的埧子少,少數民族大多山居。
三、生活環境
雲貴少數民族人口發展的趨勢如此,個別民族的發展差異更大,有的已在百萬以上,有的則不過數千人而已。其原因何在?以下試從居住的環境,民族與民族間的關係略為討論。
民族與民族競爭,取得優越生活環境者,自然享有較大的發展機會,反之,生活於困苦環境的民族,必然處於艱難貧窮的狀況。一般而言,優越的環境多半為最先進入者占據,後來者只能選擇較次的環境。最後進入者,能有棲身之處就不錯了。但是一個強大的民族也可以後來居上,逼走原先占據優越環境的民族。雲貴的情況亦不出此典型。雲貴兩省是一個地形崎嶇的高原,地勢西高東低。愈往西部愈高,愈東愈低。雲南的梅里雪山主峰海拔高達六、七四○米,東南部的河口鎮海拔僅七六米。貴州西部與雲南東部相連,高度相近,約在一五○○米上下。最低點在東部黎平水口河出省界處,海拔一三七米。高原地區,由於高山隆起,河床下切,流水湍急,交通極為不便。雲南西部的高山深谷,從西向東有高黎貢山脈,怒江河谷、怒山山脈、瀾滄江河谷,雪嶺山脈、金沙江上游河谷和元江河谷。各條山脈的北段高高隆起,南段逐漸降低;各河谷北段比較狹窄,南段逐漸開廓。雲南東部和貴州西部相接,大體上是一片北高南低的高原,唯地貌複雜,山地丘陵盆地交錯,即使在一個小範圍內,往往兼有多種不同的地形。雲貴山地與丘陵的面積大,埧子(盆地)面積小。雲南的盆地僅得五%,貴州三%。又因斷層作用,高原上形成眾多的湖泊。有湖泊的地區,也就是較容易獲得生活的環境。
雲貴兩省大部分在北緯24度至28度之間,是溫帶氣候。但雲南的南部伸展至北緯21度至22度之間,已屬亞熱帶氣候。西北部的高山地區,具有溫帶和寒帶氣候特徵。境內的梅里雪山不僅長年積雪,更有現代冰川。由此可見雲貴大多屬溫帶氣候,而雲南的南部和西北分別有熱帶和寒帶的特色。雲貴的地形如此複雜,盆地必然是人們爭相占有的地區,不能在埧子中立足,只有轉往較高的山地,沒有競爭能力者,只有退入高山叢林中。
雲貴有五十萬以上人口的民族是彝族、白族、傣族、哈尼、布依、壯族和苗族。除了哈尼、苗族之外,都是較強大的民族。古代的氐羌民族進入雲貴較早,三、四千年前,雲貴已有他們的足跡。他們占據了西部的洱海地區,這是一個水源充沛、土地肥沃的地區,白族在此迅速發展,成為一個強大的民族。歷史上的南詔(七四八──九六○)和大理國(九六○──一二五四)就是他們所建立的。今天的白族是雲南漢人以外文化最高,生活最為富有的民族。
氐羌的另一支彝族,歷史上稱為烏蠻,他們與南詔、大理的興起也有密切紙係。後來他們向東推進,以昆明滇池為中心,北去金沙江兩岸的大涼山區,西南去元江兩岸的哀牢山區,還有一支向貴州發展。彝族的勢力特別強大,很早就產生了貴族與奴隸的社會;黑彝是貴族,白彝是奴隸。舉目雲南全省及貴州西部,以彝族最為強悍。
傣族是雲南南部最占優勢的民族。同區域中的其他民族,幾乎都在其統治之下,原因是他們進入此一地區最早,可耕地為他們占有。晚於傣人進入的他種民族,不得不承佃耕作。由於傣人的文化較高,後來的民族難於與之相抗,不得不屈服於傣人的統治之下。所幸傣人天性溫和,且又信仰小乘佛教,與他們不難和平相處。
布依族與苗族是貴州的兩大少數民族。布依最早進入貴州和雲南地區,古之牂牁國與戰國時期的且蘭、夜郎,傳說就是他們所建立的。他們以安順地區為生活中心,占據了貴州少數的富庶地區。由於苗族的祖先進入貴州雲南較晚,所以未能占據到較為富庶的地區,他們分散在山區或與他族雜居,或單獨居住,他們不要求群的發展,雖然人口眾多,今日已淪為一個弱小的民族。
以上是幾個人口繁衍較大民族的由來。白族、彝族、傣族、布依勢力強大,其他民族難於與之匹敵。弱小民族不能抗禦強者的壓迫,只有退入山區。原先在山區的更弱小者,又被侵入者逼迫退往高山。舉例而言,哈尼族雖有百萬以上的人口,但早先他們沒有占據如洱海、昆明一類的富庶地區。他們分散在滇省的中南部,與彝、白、傣諸族雜居,生活的環境多為山區,南詔大理時期曾經淪為奴隸。又如苗族,人口雖有百餘萬,由於其祖先進入貴州較晚,較為優越的地區已被其他民族占據,他們不得不生活在山區,生活也就相當貧困。又如傈僳族,原先居住四川的大涼山一帶,但因遭受彝族壓迫,向怒山一帶退卻。而原先居住在怒山一帶的怒族、佤族,又均不敵傈僳族的壓迫而退往高山叢林中。西雙版納也有同樣的現象。傣族據有富庶的埧子,哈尼、拉祜、佤、崩龍等各族,毫無選擇的餘地,只有生活山區。肥沃的土地既為傣人所有,山居的民族不得不向傣人佃耕。因此,形成傣人在上的統治地位。再因傣人繁衍快速,其他民族生活環境不如,人口的成長緩慢,長期處於弱勢。
綜合言之,雲南的強勢民族在平地(埧子),較弱民族在半山之間,最弱的民族深藏高山之上。平地的出產豐富,因而產生強大的民族。半山有溫帶的氣候,亦適於生活,但耕地面積有限,欲成強大民族顯非容易。三四千米的高山上,耕地更為有限,加上半年封雪,生活困難,民族發展更感不易。
這是雲貴少數民族發展的基本因素。漢人最後進入雲貴,由於漢人有強大的文化基礎,他們與彝、白、傣、布依分享平地的肥沃領土,成為強中之強者,是為例外。
四、風俗習慣與發展的關係
影響少數民族發展的又一個重要因素,是他們的生活習慣。我們經常看到的一些報導,謂西南少數民族盛行內婚制度,婚後不落夫家。近年深入的調查,此一風俗依然存在。所謂內婚,就是近親互婚。以傣人為例,「同堂兄姊為婚者,實繁有徒」。苗人也是如此,姑舅表婚,最為普遍。這是母系社會的遺跡。納西族的母系社會今天仍隱約可見。永寧地區的人們,仍有以母系血緣紐結維持家庭基礎者。婦女是家庭的中心,世系從母系計算,財產按母系承繼,生產分配亦是母系的。表親互婚最為常見,婚後是男人去女家,而非女人去男家。男人去女家也只在晚上,第二天便回到母親處。所生子女屬女家。男人在老死之前一定要回到自己母親這一邊,或姊妹家。男女關係不是獨立的,有群婚的傾向。苗人的母系社會遺蹟最多,他們稱父母為「母父」,稱男女為「女男」,更有男人出嫁從妻居之說。女人嫁了二三年不落夫家極為常見。內婚制的民族,不僅上述的傣族,納西族如此,基諾族、拉祜族、侗族、水族、壯族、彝族等亦不例外,不落夫家的習俗隨處可以得見。男女結婚之後,女子仍然留在母親的身邊,直到懷孕之後,才去丈夫那邊長住。
內婚制與不落夫家對民族的發展是有影響的。內婚制容易產生低能兒,在文化較高的民族中是屬常識,但雲貴的少數民族無此認識,不加留意,因此,少數民族中低能兒與畸形嬰兒極為常見。苗人社會中的聾啞殘缺極為普遍。貴州都勻地區的一個村村落所做低能兒的調查,一九五七年為○‧八%,一九八○年為一‧四二%,百分比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母系內婚制不會產生發達的家族,罕見英雄人物形象的基業,這不能說不是少數民族的一個危機。不落夫家往往推遲了生育的年齡,這於民族的繁衍是不利的。雲南的幾個少數民族,其人口逐漸減少,日趨衰弱,瀕於絕種,是否與內婚制及不落夫家有關係,是值得進一步研究的。
少數民族大多迷信,圖騰社會的遺風十分濃厚。有許多迷信的風俗,阻礙了他們的發展。以牛為例,牛是農業社會的生產工具,除非不耕種,否則不可缺少耕牛,而一頭耕牛的價格往往與一棟房屋一樣昂貴。但少數民族中有一些迷信的祭祀,必須殺牛,否則不足以表示誠意,取悅鬼神。苗人的「吃鼓藏」便是一種殺牛祭祀的典禮。「吃鼓藏」殺牛有兩類,第一類是祭祖。苗人認為生在今世需要以牛耕田,死後在另外一個世界也需要以牛耕田,家中的主人過世了,要讓他牽著一條牛同去。因此家人會將牛牽到死者的面前,把牽牛的繩子,捏在死者的手中,而後將牛打死,謂死者已帶著牛一同去了。其實,這無異同時少了兩個生產者。第二類是祭鬼。苗人信鬼而不信神。他們將鬼分成惡鬼與善鬼兩類。善鬼同情人的處境,不必害怕,而惡鬼則與人作對,貪圖人們的祭祀。祭祀必須獻上酒肉,焚化紙錢。殺牛祭鬼是最高的敬意。殺牛愈多,愈能解脫惡鬼的迫害。「吃鼓藏」就有這樣的涵義。傣族(生活在滄源、耿馬、西雙版納一帶)的「吹牛尾巴」祭祀,類乎苗人的「吃鼓藏」,每一個村寨每年必定要犧牲一條牛。據說一九六四│一九五七四年之間,他們一共殺牛八七四頭,因此影響了當地的生產量日趨下降。怒族迷信生病之後要殺牲祭祀才能痊癒。據謂,有一家兩年之內因殺牲祭鬼,共犧牲大小豬八○頭、雞六○隻、費銀八○元,著酒糧食五斗,神師報酬刀五把,鋤頭六把,簸箕二○個。因此賣田一塊,旱地一‧五塊,但最後病人還是死了。
少數民族往往會莫名其妙的遷寨。雲貴為「瘴癘之鄉」,發生了流行病,迅速遷離固然有其必要。但因相信某種不「吉利」的現象而遷寨,則浪費不貲。哈尼族(生活在西雙版納)就是這樣的民族。他們每遷寨一次,必定要放人燒了所有的房屋。他們從不思索如何改善住處,長遠以來生活因陋就簡,顯得十分落後。
少數民族雖然有某些不利於自身發展的風俗,但卻也可以找到某些風俗,從邏輯上看是有助於發展的。最值得注意的是苗族的議榔風俗。所謂議榔,係一種類乎現代議會的習尚。議榔又稱構榔或叢會。構與叢都是議論的意思,榔則為法規的意思,用議論的方式達成協議,訂定所需的法規。群居的社會常因公共事務的需要而集會商定行事的法則,議會由此產生。苗族社會崇尚議會式的共同約定。在貴州從江縣的苗族,他們的公眾會議稱「栽岩會議」或「埋岩會議」,在凱里縣有「構榔會議」、「大頭人會議」,這些不同性質的會議,可以商定有關經濟、社會、法律各方面的規約。如果社區遭受外來的侵略,他們也以「議榔」來決定抵禦的方式。
議榔的代表是推舉本族的「六方」參加,亦即推舉本族的長老或村寨上有威望的人為代表。所謂長老或有威望者,是那些「善於說話,精通古禮、古規、富有辯才,經常自願而耐心地為人們解決糾紛,得到群眾贊許而逐漸地被承認」的領袖。用韋柏(Max Weber)的說法,六方近乎「自然領袖」(charismatic leader)之意,他們所議定的法規是民眾所樂意遵守的。
議榔是立法機構,相對的還要有行政和司法機構的存在,才能有效的運作。苗族社會的司法在「理老」,行政在「鼓社」。理老精通古來的法律,議榔所議定的法律也由他們去推動運作,他們可以判決犯罪者的處罰方式,但他們並沒有監禁或法警的權力。執行的權力在鼓頭,鼓頭即社區頭人之意。此與西方的三權分立是相類似的。苗人有一首古歌說:
「羌央興鼓社,全疆得共和;得富大家有,繁榮大家享,我們同維護,繁榮各鼓社,榮發千萬年。」
由於苗人有這樣的一個社會結構,他們有事自行解決,而不仰賴官家。明末田汝成的行邊紀聞記載:「苗人爭訟不入官府…持其族之公正善言語者…以講曲直。」所指就是他們的議榔的運作。議榔對苗族社會的功用無法估計。元代以來雲貴有土司制度,而苗疆直到清初,未設土司,也沒有酋長制度,他們就憑著議榔制度維繫社會的穩定。
苗族運用議榔達成的許多重大決議,最值得提出的是十九世紀的抗清運動,也就是吾人熟知的咸同苗亂。咸豐元年(一八五一)因丁糧折徵太貴,貴州狗場榔首全文斗(金貓大王)即利用議榔決議,邀約全縣稟請減低糧價。然呈請不果,劉瞎麼、卓老魁、卓老五、汪四和尚等再度召集叢會,以蓮經(玉皇經)為證,決定反抗,反清的運動就此掀起。
傜族也有與苗族相似的結構,他們稱為「叢會」,參與者稱「叢頭」,是選舉產生的。開會的情形與議榔相似。直到近代,國民政府推行保甲制度,保甲長為了使田賦的徵收順利,便在叢會中宣導國府的徵收命令,每年二月初二至初四開會,會期三天。與會者為各寨推舉的男性代表。如若男子不在,則由婦人代之。他們開會時殺豬聚餐,相當隆重,那些為公眾服務的人員就是在叢會中推定的。傜族的最高領袖稱目老。目老有三位:寨老,為一寨之主,擔任者必須德高望重;寨主,是寨務的實際負責者,由才高正直者擔任;龍師,負責一寨的宗教事務。
至於他們的選舉,則是十分原始的,他們用三種方式選舉自己的首領:一、搗(釀)白酒選舉:誰的酒釀得最好即當選;二、燒香選舉:候選人對天上香,誰的香先燃燒完畢誰就當選;三、簸揚選舉:將候選人的名字放在簸箕中,簸揚時,誰的名字被風吹得最遠誰就當選。看上去不像選舉,事實上這是在幾個人競爭時才用此犧,有點近乎抽籤。
以上是苗傜民族的兩大特色。我們在其他民族中發現有類似結構者,一為布朗族的「嘎滾」(族長)的產生方式,含有民主的意味。當其族長死亡之後,族人便在死者的靈柩旁邊舉行選舉。參與選舉的人是族中的長輩,年齡要大,但並不講究財富的多寡。更為接近民主意味的是「召曼」(村官)的選舉,由於召曼要負責每年耕地的分配,大家十分慎重選舉。通常是村中各族推舉候選人,由候選人集中抽籤,中籤者即是新當選者。抽籤通常要在神廟中舉行。召曼並無一定的任期,但如果老虎進入村莊吃人,則視為不祥,便到了改選的時候。
傣族土司的官府中有「叭誥」與「召貫」兩系統。叭誥是行政系統,分別執掌行政、財政、文書、總務等事務。召貫則為議事庭,議事庭由土司的屬下官員、各村寨我表共同組成。土司的基層是村寨,視村寨的大小設叭、鮓、鮮等首領。叭等於寨長,老鮓老鮮為各級頭人。這些頭人都是以選舉方式產生的。平時不開會,有事才召集。議論的範圍為:一、地方上的事務;二、土司不能解決或土司與土司間爭執的事件;三、舊制度的廢止與新制度的產生;四、各土司與百姓請求解決的事項。由此可知,議事庭近似一顧問會議,也有民意代表會議的意味。
總而言之,苗、傜、傣、布朗諸族的議榔與議事庭,與早期議會政治的性質有相近之處。在未來的發展中,如果他們有朝一日受到民主政治的衝擊,在既有的基礎上,該一制度是容易發展的。
五、土司制度與改土歸流的意義
促使社會變遷的因素,一是自身的文化與生活環境,一是外來的影響。以上討論的是雲貴少數民族內在的自變因素,本節要討論影響他們的外來因素。近代社會,尤其是第三世界,多半因為外來的刺激而引起改變。就中國的整體而言,雖然內在的變數亦可促成改變,但如果不是西方衝擊,絕雜引發快速而多面向的改變。少數民族亦不脫離此一模式。他們所受外來的影響,一是統治者及漢人,一是西方傳教士。茲試為分析之。
統治王朝之於雲貴地區,在唐宋以前,影響是極其有限的。數千年的部落社會,埧子地區雖然已經邁入農業經濟,高山地區,仍然普遍過著半農業半遊牧的生活。得天獨厚的大理地區,雖然曾有南詔、大理政權出現,但是明顯的改變,要從元朝才開始。元朝之崛起,可謂中國空前的統一。而忽必烈未定中原,先滅大理,設立十九個萬戶府,和若干千戶百戶所,雲南始正式納為中國版圖,一二七四年將雲南建為行省,設二十七府,四十七縣,雲南的近代雛型才算形成。貴州受雲南的影響,建省雖然遲至一四一四年,與雲南幾屬亦步亦趨。
元朝不僅將雲貴納入中國版圖,而且建立了一個影響深遠的制度──土司制度,雲貴少數民族的近代民族,與此制度關係極為密切。土司制度是一種「以夷治夷」或「羈縻」的辦法。雲貴遠在西南邊際,中央權力雜於直接到達,利用當地土酋,給予封號,反而容易達成統治的目的。土司制度就是在這一個構想下產生的。當然土司制度並非元朝無中生有。回顧元朝以前的情形,秦之「五尺道」已達今之雲南東北角曲靖,在幾個地區置有地方官。漢武帝經營西南,設置犍為、牂牁、越雋、益州四郡,實際這些地方都有稱王的土著,漢武帝在適當的時候給他們一個封號,土司制度便是這樣發展起來的。諸葛亮平定南中,分置七郡,也是同樣的用意。南北朝時期,中原大亂,雲貴與中原關係疏遠。唐朝在雲南設戎州都督府、姚州都督府,及安南都護府,以當地的首領為都督刺史、縣令等官,是世襲的,而且不必納稅,隨意朝貢而已,其意味與土司無二。天寶以後,有南詔蒙屯、大理段氏之興起,才與唐朝疏遠。宋朝的權力更是難於達到雲貴,一直要到元朝之興起,中央才再恢復舊有的影響力。
元朝的土司制度,宣慰、宣撫、安撫各使,都在有事時才設立,事畢即撤。路府州縣各官,為經制。以後亂事頻仍,兩者並立不廢,且大多以土著任之。明朝因襲下來成為定制。但明朝的「土官」與「土司」是不同的。以雲南而言,其政治區域兩分:一為「內域區」,一為「羈糜土司區」;前者是中央權力較為容易達到的區域,後者則為邊界地區;前者用正規的制度,設府州縣官,用當地的土酋任知府、知縣,是為土官,屬於吏部的驗封司,原則上只管民教,不管軍權。第二紙不設府州縣,而設宣慰、宣撫等司,屬兵部武選司管轄,兵吏二部同委,兼管一境軍政大權,是為土司。這是一般情形,當然也有例外。明朝後來對土司時革時設,名目混亂,便就不易分辨了。宣慰、宣撫、安撫各司,由於他們控制軍事實權,自然位居要津,吾人所指的土司,便是這些有軍事實力的人物。其下之土千總,土把總,土外委等,亦有相當權力,同為土司之列。元朝有大小土司三百餘,明初歸併為一百餘。
土司與中央的關係,是接受政府的封號,為政府捍衛疆土。由於中央很少過問地方的事務,土司諸事自行作主,久而久之,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幾乎已經不存在了。土司又是世代承襲,無形中就成了一個小朝廷,組織結構漸漸擴大,煞是一方霸主。以雲南南部的西雙版之車里宣慰司為例,刀氏自一一八○年的叭真開始,至一九四九年共得三十六代,歷七六九年,勢力從未間斷。車里宣慰司的政治結構在近代已有相當的衍分(differentiation),首相稱「懷郎曼桂」,或「都龍浩」,司法大臣稱「懷郎曼轟」,糧政大臣稱「懷郎圧往」,加上掌管監察的「召景哈」,稱四大「卡真」。四大卡真之下還有次一級的結構,分別有不同層次的主管。車里宣慰司還有一種權力折衷的機構──議事庭,由四大卡真領導,有事召級各級頭人「召猛」一同討論重要事務,決定處理方針。上文,我們曾以政治參與的觀念來肯定議事庭具有民主精神。退一步來說,至少可用寡頭政治觀念來看車里宣慰司的特性,其演變是有現代化意味的。
車里宣慰司一直擁有自己的軍隊。雍正時期,雲貴總督鄂爾泰擬消滅車里宣慰司,建西雙版納為行省之一,然終以對車里用兵困難重重,不得不改以羈糜態度容忍下來。由於土司之時叛時服,元明清各朝無不感到頭痛。對待土司的政策有三。第一、撫剿,土司叛悖中央,大半先之以撫;撫之不成,乃興師討伐。明代多用撫,清代多用討伐;撫多則示弱,土司驕恣。到了清代,採大力鎮壓方式,土司多畏威順服。但用兵則勞師動眾,消耗不貲,最後還是只有妥協,再回到安撫的老路上。第二、分化,撫剿都有缺點,因此想到了分化的政策。分化則土司的團結解體,這是十分理想的策略,明清不斷使用此一策略,無形中化解了若干少數民族的反抗。但分化有時無效,便想到了第三個辦法──改土歸流。所謂改土歸流,便是直接派遣官吏,其任期之久暫由中央決定。若干土司因此而被罷黜,對於土司制度的衝擊十分嚴重。
「改土歸流」政策始於明朝。雲南的土司比之於他省者勢力強大,以致往往不聽中央的命令,更有自立謀反者。或則土司貪暴,虐待人民,與中央政府的政策大相逕庭。再則明代以後,漢人移入雲貴者漸多,漢人與土著發生衝突,土司多有處理不當者。凡此種種,中央感到非直接派遣官吏不可。直接派遣官吏,無異逼迫土司交出政權,中央以武力為後盾,流官即代起了土官。由於雲貴土司大小百餘,當然不能短期之內達到目的。而且明代主張「宜順土官以順其情」,只要土官不叛,必不用流官代替。有的土官被廢之後捲土重來,打敗官軍,政府也就忍受加以承認。清代政策積極,凡作亂者被平定之後,必定改為流官。此一政策發展的結果,貴州的土官大多在明代即被取代。清代鄂爾泰的改土歸流政策最為堅定,雍正四年(一七二四)將雲南鎮沅土知府,霑益土知州改流,是其積極的表現。但鄂爾泰亦有「宜與不宜」的分別;腹地宜於改流,邊地則不盡然。結果貴州的土司幾乎無存,而雲南的西邊與南境,其土官則少更動。
如此一來,土流並存,一直延續到民國年間。民國的改土歸流政策比之明清兩代還要積極。雲南省政府,計劃將全省的土司全部廢除,改由縣政府治理地方。但是,明顯的以縣政府代起土司衙門非一蹴可幾。中央的計劃是先設治局,各局有一定的治區。區內可能有土司,政府指派土司為保甲長。一般內地的縣治,縣之下為鄉,鄉之下為保甲。設治局是以督辦代替縣長,督辦之下的大土司,請其擔任團總,小土司擔任保長,管寨或招壩任甲長。茲以河口為例:
政府於一九二七年,開始推行保甲制度,但進展很慢,若干邊遠地區,幾乎無法推動。西雙版納地區的勒海布朗山,直到一九四三年,保甲制度才算正式成立。
設治的目的在削除土司的權力。土司之大者如車里宣慰司,其統治範圍包括整個西雙版納,面積約二五、○○○平方公里,是臺灣的四分之三大小,是一個不算小的「王國」。國民政府推動設治,車里宣慰司退縮僅有車里一縣,甚而縮小到僅有猛景洪一鎮。設治政策是成功的,土司的勢力大減,許多不過徒有虛名。惟截至一九四九年為止,國民政府的設治改縣計畫並未完全實現。大致說來,貴州的土司已經完全消滅,雲南尚有少數土司繼續存在,騰衝、干崖、耿馬、遮放等地的土司還是關起門來享受「小朝廷」的特權。麗江、鶴慶、新興、陸涼等地的土司則較能體會時代的轉變,雖然依舊擁有土司之名,實際上奉公守法,逐漸變為庶民。
檢討整個土司制度,自然有其歷史的意義。從正面說,土司在西南國境的邊界上,形成了「藩籬」或「屏蔽」的作用。雲南之南疆與西疆與緬甸、老撾、越南諸邦接壤,國界長達四千餘哩。而正好傣族、壯族、佤族、怒族、景頗、傈僳等族土司即分布在國境邊界上,他們的自保行為無異於捍衛國家,在中央政府鞭長莫及的情況下,這藩籬作用是求之不得的。當然,如有外力引誘,則藩籬的作用失去。雲南邊疆如割讓孟密、木邦、孟養、蠻暮、孟良等土司與英,勒棱、勒軼、勒烏、烏得等土司與法,就是很好的例子。從反面來看,土司有一定的割據性及不可靠性。中央的命令難於到達,漢人文化不易進入,形成了一定程度的隔絕作用。在隔絕的狀態下,阻礙進步,外面的影響力不易伸入,久而久之,土司地區便不能與時俱進。少數民族的落後,與土司的孤立是有密切關係的。
綜合言之,自明清以至於民國,土流並存,形成「土官治土民,流官治編戶」的雙元制度。土官必定是本族治本族,流官則多起用漢人。土官「世襲其職,世守其土,世長其民」,而流官則由朝廷派遣,不世襲而有遷調與晉升。土官的統治中央很少過問,流官則必須以中央的命令為依歸。土官所控有的土地與人民,理論上為其所有,故糧差由其包辦,中央不直接徵收;而流官則「編戶齊民,計畝升科。」如此一來,土官治下的社會較落後,流官地區,「漢夷雜居」,較為發達,這可以說是雙元制度下的特色。但近人有一個看法,認為改土歸流以前,有土司比無土司好,土司固然具有剝削的特性,其領導及團結的作用則不可忽視。貴州的苗族便因缺少土司而散漫,不能發生族群的力量,所以缺少進步。
從土司制度到改土歸流有一定的進步意義。土司制度是以夷制夷,改土歸流則中央的權力伸入,漢文化隨之引進。改土歸流之前,少數民族地區是封閉的,「漢少夷多」。及後漢人漸多,土流並存,漸漸呈現「漢多夷少」的現象。最後西力加入激盪,少數民族的社會便到了不變亦變的時代。
六、漢文化的影響
影響少數民族最大的,當然是其統治者──漢人。有關漢人在秦漢時期已有遷移至雲貴者,但大多數漢人遲至明清之際才進入。比較言之,漢人是後來居上,這當然是漢人文化高於少數民族之故。由於少數民族的文化落後,難與漢人競爭,不得不處處退讓,造成漢人看不起他們,視之與牲畜無異。過去漢人稱布依族為犵狫,稱傜人為猺人,稱侗人為狪人…少數民族名稱的書寫都要加上反爪偏旁。統法者更直截了當的說少數民族為「犬羊之性」,不知禮儀,這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衝突之後常見的貶責與咀咒。但少數民族並非智不如人,如給予平等待遇,他們一樣可以獲得進步。明清以後,統治者不斷推出同化政策,發生了重大的影響。
對待少數民族的傳統政策,以同化為要義。明朝繼承傳統,正可作為代表。洪武十五年(一三八二)貴州普定府土知府者額至京城朝貢,辭歸時,太祖對者額說:「今爾既歸,當諭諸酋長,凡有子弟,皆令入國學受業,使知君臣父子之道,禮樂教化之事,他日學成而歸,可以變土俗同於中國,豈不美哉!」果然,者額旋即遣送子弟十六人入太學(國子監),開啓了西南少數民族接受中原文化的先例。洪武二十三年(一三九○),西南地區土司再度遣送子弟入京就學,太祖又說:「移風善俗,禮為之本;敷訓導民,教為之先…今西南夷官遣子弟來朝,求入太學,因其慕羨,特允其請。」百餘年之後,至孝宗弘治十四年(一四九九),政府仍不時諭令土司遣送子弟入太學。顯然的,明朝最先注意到的限於土司子弟。明廷或許以為,能使本地的統治階級同化,自然有利於西南地區的向心與歸順。
事實上明太祖也注意到了少數民族基層的教育。洪武二年(一三六九),詔天下府州縣皆立儒學,八年(一三七五)在全國推行社學。貴州截至弘治十八年(一五○一),有社學二十四所,生童七○○人,其中有少數民族仲家(布依)、犵狫、羅羅(彝人)等近百人。雲南方面資料不詳,蓋不亞於貴州。雖然社學不多,就讀的人數亦極有限,畢竟有了開始。根據黃開華的統計,終明之世,雲南有官學六十九所,書院三十四所;貴州有官學三十五所,書院十三所。嘉靖時期(一五二二──一五四五)之取進學額,雲南四○名,貴州三○名。黃氏謂明朝土司之儒學極為發達,「雲貴二省之普及與快速,更為驚人可喜。」清朝繼起,順治九年(一六五二)規定,每鄉設立社學一所;康熙二十一年(一六八二)進而飭令各府州縣衙普設義學。社學義學雙管齊下,可望獲得進一步的發展。自康熙二十一年至乾隆十六年(一六八二──一七五一)進展似較明顯。貴州巡撫於準於康熙四十三年(一七○四)奏稱:「設學校以廣教化,苗人亦可參加科舉,凡苗民之俊秀子弟願入學者,令入義學。」強調教育不分苗漢,在觀念上是一重大突破。於是,康熙四十五年(一七○六)各府州縣皆設義學。雍正時期改土歸流政策獲得明顯的成就,義學有更大的發展。巡撫張廣泗對於義學的經費、教學內容、管理等有進一步的規劃。張氏認為「教育為振興苗疆之要務,」必須加強推動。朝廷同意張氏的建議,曾撥予較多經費。根據記載,義學增加了十餘所。乾隆五年(一七四○)又增加十餘所。總數接近五十年。雲南方面,布政使陳宏謀(雍正十一年──乾隆五年,一七三三──一七四○)的成就最大。陳氏主張全面展開少數民族的教育。過去的學校,「止為成材而設,而蒙童小子,未能廣行教讀;或止設在城中,便於附近漢人子弟,而鄉村夷猓,未能多設義學。」設義學以教育少數民族,「教小子尤重於教成人。」「漢人夷人不以家貧而廢學,不以地僻而無師,非多設義學不可。」據謂陳宏謀在雲南所設的義學,不下七百所之多。
不幸的是,乾隆十六年(一七五一)吏部議復貴州布政使溫福,認為苗人因開化而造反,歸罪於教育政策。如果取消原有的學校,使苗人回歸愚昧無知,控制必較容易。傳統君主時代,傾向愚民政策。乾隆皇帝欣然同意所請,將已滿三年以上的學校,「復行裁汰」,未滿三年的亦「漸次停撤」,清廷雖然仍許可少數民族繼續參加科舉考試,但學校既已裁除,無異停止苗民參加考試的權利。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茲將吏部的奏摺節引如下,以見愚民政治的可怕。
「查貴州苗疆設立義學,原期化其獷野,漸知禮義以昭聖朝聲教。但在士子稍知自愛者必不肯身入苗地設教,而僥倖設教之徒,既不能導人以善,恐其相誘為非。且苗性愚蠢,欲其通四書義理甚難,而識字以後之習小說邪書,則甚易徒啓奸匪之心,難取化導之效。應將新疆所設各社學已滿三年者均以無成淘汰,未滿三年者屆期亦以無成發回,漸次裁撤。歲科兩試仍與漢童一體合考,不必分立新童考額取進,學臣考試不得以粗淺之苗卷濫行取錄」。
清廷停止苗民教育,是因為雍正年間苗民起義反抗之故。然而苗民的反抗絕非開化的結果,少數民族受滿清的專制統治和漢人的壓迫,剝削蹂躝,才是真正的原因。清廷不察,出此下策,少數民族的開化自此停頓。所幸地方官吏,偶有開明之士,認為少數民族極需教育,並不完全受乾隆十六年諭旨的約束,各地義學仍有興設者。表六──一統計有清一代的義學總數,可以發現乾隆十六年之前,義學極為發達。乾嘉時期(一七五一──一八二○)因受禁令的影響,新興的義學不過數所而已。至道光時期(一八二一──一八五○)義學始再受重視,三十年間,貴州竟有八十七所新建義學,雲南亦有二十四所之多。但是咸同年間的大亂,貴州有為期二十年的苗民起義(一八五四──一八七二),雲南有長達十八年的回民事變(一八五七──一八七三),多數義學因之破壞。光緒時期(一八七五──一九○八),稍有恢復。加上新式教育思潮的衝擊,雲貴兩省的教育漸漸轉入另一時代。
新式教育的興起,使少數民族獲得了較為快速的改變。一九○五年,清廷廢科舉興學校,改書院為中小學堂。雲貴地區的少數民族教育,以簡易師範解決了師資問題,學校旋即興起。惟清末小學校的設備簡陋,每校學生不過二、三十人,老師一、二人。由於經費不足,學校有「朝生暮死」者。民國初年,軍閥混戰,全國各地教育事業幾乎停頓,少數民族的教育不為人重視。
國民政府時期再度展開教育政策,少數民族之子弟再得就讀機會。國民政府的「苗民教育」,蔣介石於一九三五年指示為少數民族設立學校,首先仍著重師資之培養,於一九三六年在貴州青岩辦了一所邊疆師範學校,同年又在貴陽、高坡、黃平、關嶺、荔波、臺拱、八寨、水城、威寧、安南、丹江、定審、羅甸等十二處各創省立小學一所,名稱雖未冠以苗民或邊民字樣,實際上是以招收少數民族子弟入學為對象。青岩鄉村師範旋改名貴陽鄉村師範,仍為省立。一九三九年再改為國立貴州師範學校,遷校於榕江縣,繼續辦理少數民族的師資訓練,有師範科(三年制)、簡師科(四年制)、初中科(三年制)、五年制簡師科實驗班及附屬小學,在黎平設有分校。榕江師範聘請南京棲霞鄉村師範學校校長黃質夫為校長。黃氏受教育家陶行知的影響,將「生活即教育,教育要與勞動生產相結合」搬到榕江師範,要求學生半工半讀,自給自足。「要享樂,先流汗」。如此一來,養成了學生的勞動習慣,勞動教育也養成了學生的生產技能。
貴州的邊疆教育辦得有聲有色,雲南情況相似。雲南漢化較深的少數民族以大理一帶的白族,麗江一帶的納西族最為突顯。白族與納西族在清代初期就已有參加科舉考試者。雖然獲科第功名的人數不多,其中之有見識者,出而發動辦學,提供本族子弟就學機會,自不可忽視。尤其光緒末年,除了政府興辦簡易學塾,民間亦自行出資辦學,齊頭並進。例如大理附近的喜洲,便有舉人楊錫洪自辦小學一所,招收白族學童四十一人,以後逐年成長,到了民國初年,學生增加至一五○餘人。到了民國初年,採用商務印書館所編的教科書,赫然成為現代化的學堂。受楊氏的影響,白族的四大家族合力出資辦了一所初級中學,即日後知名的五臺中學,學生達三百餘人,白族精英大多出自五臺中學。納西族居住的麗江縣,光緒末年有三個書院,三十一個義學。新式學堂興起,省立第三中學於一九○六年正式成立,由於地方士紳具有遠見,辦有實業小學一所,並有一家白話報。清末民初派遣留學生,納西族亦有中選者。雲南史家方國瑜就是納西族人。
民國五年以後,唐繼堯主持下的雲南,連年對外用兵,政局動盪,少數民族的教育不受重視。龍雲主政之後,因其出身彝族,認為少數民族愚昧無知,應予及時補救,在全國一致倡導全民教育的浪潮中,雲南少數民族教育運動隨之大起。但師資無著,只有著手先辦師範學校。截至民國二十五年,辦了三所簡易師範:一在西南的佛海,專為西雙版納地區而設;一在騰越,專為西部少數民族而設;第三所設在中部的雙江縣。民國二十五年雙江簡易師範以一廟宇為校址,有四年制簡師一班,學生五十一名,另有簡易預備班二十五人,學生大多來自鎮康、瀾滄。騰越簡師亦設在廟宇中,有簡易師範一班、二年制一斑,前者收學生六○名,後者五○名,民國二十五年四月正式開學。佛海簡師於二十四年開學。以後繼績辦理師資訓練,根據一種統計,自民國二十九年(一九四○)至民國三十三年(一九四四)先後舉辦短期師資訓練班及一年制訓練班、國教幹部訓練班、暑期師資進修班及短期訓練班,共計二三六班一八、一七六人接受訓練,這就是民國年間少數民族的師資教育。(詳表六──二)
有了師資,各地小學相繼興起。截至一九三五年止,有小學校三十四,這些學校分布在瀾滄江流域的德欽、貢山、維西、福貢、碧江、蘭萍、濾水、騰越、梁河、盈水、蓮山、隴州、瑞麗、潞西、耿馬、鎮康、雙江、瀾滄、六順、江城、車里、南嶠、佛海、鎮越等地;在金沙江流域的中甸、寧浪、環州、黃草坪等地;在東南地區的河口、富州、師宗、邱北等地。這些學校,以招收少數民族子弟為主。不幸的是,民國三十年(一九四一)以後,滇省財政困難,經費緊縮,半數以上學校停辦,三十二年(一九四三)又才下令縣局恢復原先的學校。
從學校總數與學生人數來看(表六──三),學校太少,學校的規模亦不大,就學率不過千分之二、三。(以三百萬的三十%學齡兒童計算),少數民族的教育,還談不上起步。此一則是政府的經費不夠,再則除了白族、納西族等外,少數民族沒有教育子弟的觀念。政府撥予的經費,每校不過三萬餘元,十分有限,各校的設備簡陋自在意料之中。少數民族沒有讀書的意願,則為根本原因。
少數民族不願入漢文學校讀書,以傣族最為典型。傣人有自己的文字──僰文,這是一種由梵文轉來的文字,傣人通習僰文,甚為自傲。他們情願將子弟送去緬甸寺廟習僰文,而不願習漢文。民國二十五年國府推行強迫教育,車里附近有九所初等小學。為使少數民族樂意接受教育,擬定種種優待辦法,教科書由學校免費供應,學生每年發給制服一套,帽子一頂,免學費;並供應文具。除此之外,如學生家庭清寒,另發伙食費二‧五角,或由學校代供伙食。(每校學生伙食費不超過二、五○○元為原則,每班不超過十五名)但傣人不願送子弟入學校。被逼不過,只好請人頂替。通常他們都會託請較清寒人家的子弟去頂替。因此大家都知道誰是頂替者,稱其為「來鬧」,小兵的意思。換而言之,視入學為當兵一樣。根據民國二十九年(一九四○)西雙版納地區六十六個村莊的調查報告,有五十一個頂替的情形。當然,由於學校少,往往要走很遠的路去上學,這是家長們所不放心的。此種情形,當然使政府與少數民族之間很不融洽。少數民族之識漢文者,千人中無一人,哈尼人則全無識字者。整體的說來,少數民族的漢化,以白族、納西、彝族較深,傣族及哈尼最淺,這是方國瑜的評論。方氏說:「擺夷〔傣族〕不肯入校,卡瓦〔哈尼〕則鮮識字,倮黑〔彝族〕之受教育者,多已漢化,為數亦少。」
以上是雲貴推動少數民族教育的大概情形。我們要問其成績如何?從識字率的觀念來看,中國傳統的識字率約為二○%,一九三○年代提高到三○%。少數民族的識字率當然不如遠甚。一九三九年貴州曾舉辦少數民族的人口調查,三十八縣接受調查結果,包括松、桃、威寧等「邊遠地區,發現一、二三三、一七四人中,僅六六、○八二認識漢字,約為五‧四%,識字率最高的是安順地區,得十二%(受調查人口二、九八五人,識字者三七○人),識字率在三%以下的有九縣(修文一‧七,郎岱二‧九,銅仁二‧五,荔波二‧三,畢節一‧三,黔西二‧六,威寧二‧七,盤縣一‧一,普安二‧七),在如此低落的識字率下,少數民族欲有快速的變遷,是不可能的。
七、傳教士的影響
外來的影響改變了少數民族的某些風俗習慣。
除開漢文化之外,外來的影響當數西方的傳教士。天主教與新教先後於十九世紀下半進入雲貴,最先遭受當地人士的反對,不斷有教案發生。幾經調適,傳教士在少數民族地區獲得了快速的發展。以白族居住的大理地區而言,該區有聖心會傳教士於一八七三年開始前來傳教,自一八八三年在洱源建立教堂,以後發展至大理、下關、鄧川、雲龍、永勝、保山等地,教堂數十座,教徒數千人。基督教於一八八一年進入雲南,比天主教稍晚幾年,但後來居上(見表七──一)發展十分快速,有內地會、安息會、聖公會等派別,有英國、法國、美國、加拿大等各國傳教士。
傳教士對少數民族最大的影響是教育及醫療衛生工作。最使我們印象深刻的是新教循道會(United Methodist-Mission)在貴州石門坎所辦的光華小學。石門坎是雲貴交界隸屬貴州威寧縣管轄的一個苦寒的苗族社區。那兒的苗民從來不知道何謂學校。而英國循道會的傳教士柏格里(Rev. H. Parsons)於二十世紀初年來到石門坎,創辦光華小學,苦心經營,對苗人嶺生了極大的影響。柏格里初至石門坎,苗人以怪物視之。而柏氏為了取得苗民的好感,改著苗裝,習苗語,與苗民同住同吃,生活全盤苗化。為了推展傳教工作,他先結交苗族領袖,取得支持。他看到苗人的愚昧,決心從教育下手,同時以醫院輔助傳教及教育工作。光華小學發展至一九四二年,共有五十二校,教員七十二人,學生二千餘人。由於苗人散居,平均每所學校僅收四五十人,教師亦僅一二人。柏格里有一套完整的教育計畫,學生畢業之後,可造者繼續昇學,將他們送去省城攻讀,最後進入大學。自一九○六至一九四二年,共得大學畢業生四名,高中生十餘名,初中生一○○餘名,小學生三、○○○餘名。這一套計畫,是要「以苗教苗」,只有如此才可能全面提升苗民的教育程度。事實上自一九三○年以後,學校的教師幾完全為苗民新秀,傳教士之教職員負擔已大大減輕。人謂石門坎為「西南苗族最高文化區」,更有譽為「海外天國」者。
當然石門坎的苗人教育,並不僅此而已,由於光華小學的刺激,政府進而注意當地的教育,一九四○年已有邊疆民族中學一所,完全小學二○所,學生紛至大都市繼績深造,獲得博士學位者二人,大學畢業生三○餘人,高中畢業生三○○餘人,初中生五○○餘人,小學生數千人,苗族教育水平的提高,「改變了他們的封閉落後蒙昧狀況。」一九四○年威寧縣調查報告說:
「自清末英籍牧師柏格里、黨居仁來石門坎及葛布立教堂設學校,苗彝民族多入其教,其教育感化,勻禮義,留學省內外者,亦不乏人,文化為威寧全縣之冠。」
一九三八年貴州省政府教育廳視察威寧報告說:
「〔苗族〕民族性最純,尚有西方知識的課程,如物理、化學、生物、體育、音樂、美術等。傳教士以羅馬拼音傳授,對苗人知識之提高,很有作用。」
傳教士的另一貢獻是改革少數民族的許多不合理的風俗習統。少數民族的姑舅開婚、早婚,乃至於群婚,這些都是不良的習俗。內地會傳教士黨居仁在安順一帶傳教日久,發現苗族的這些不合理的風俗,即發起「苗族改良會」,他向苗人宣導良好風俗的重要性,要求「同村不婚,同姓不婚」。一九○七年,柏格里也提出了改革的方案。女子至少十八歲,男子至少二○歲才結婚,婚後新娘住夫家。不可與第三者發生戀愛。他與苗人族長協調,將專為非正式結婚夫婦而設的「宿夜房」撤除。這些措施對早婚及一夫一妻制有相當的作用。柏格里又為苗人創拼音文字,對苗人的文化亦有一定的影響。
在雲南方面,新舊教傳教士也有同樣的作法。在怒族歷史社會調查一書中謂怒族的殺牛習慣已經改變,那是因為傳教士勸告的結果。傈僳族也因受到傳教士的影響而放棄了殺牛祭祀的傳統。
八、變遷
以上各節所述,可以看出雲貴各少數民族已面臨必須改變的時代,然而各少數民族是否都能順勢變遷,則屬疑問。由於各民族的處境並不相同,他們的改變也就各有差異,茲將改變分為三個類型敘述之:其一,不變;其二,稍變;其三,大變。
不變的民族是那些生活在高山上的極少數者,例如怒族、基諾族、部分的傈僳族、景頗族、佤族、布朗族,他們生活在怒江兩岸的高山上。山高谷深,水流湍急,交通極為不便。此山與那山相望,可以相呼應而難於相會面,真是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加上三四千米的高山氣溫,半年雪封苦寒,更限制了人們的活動。因此,他們過著相當原始的生活,有的仍然停留在游牧狩獵的時代,有的雖已進入農業時代,他們的農業是「刀耕火種」,粗放式的農耕;秋冬放人燒山,春天散播種子,不耘不耨,只希望老天幫忙,風調雨順,可以有個豐收。最困難的是他們的土地不平整,有的傾斜度大於三四十度,「土地是掛在牆壁上的」。他們除了放火燒山的天然肥料外,甚少利用人畜肥料,所以土地貧瘠,往往不得不輪耕,這些都是產量受限制的原因。他們的商業行為是以物易物。趕場之日,(每逢一四七或二五八日)帶著高山的產物,山貨藥材,如貝母、蟲草、麝香等,前往換取日常生活必需品。山貨藥材是雲貴的名產,但少數民族缺乏經營常識,辛苦所得,極為有限。而且市場遠在天外,下山困難,缺乏互市的意願。他們情願過著自給自足的維生生計。
稍有改變的,是那些生活在山區而又較為方便接近埧子的民族,例如拉祜、哈尼、苗、傜、壯等各族。此處所指的山區,高度已不如怒山雲嶺那麼高聳入雲,最高也不過千米左右,交通雖然仍舊不便,但已不致阻遏人們下山的意願。千米的高度氣候溫和,沒有低窪地區的燠熱,亦沒有高山地區的苦寒。居住此類山區的少數民族,生活已較高山急流地區者優越許多。他們完全是農業社會,其農耕技術受漢人的影響,大部已放棄了舊日的刀耕火種。耕作的工具與技術與漢人一樣,選種播種,有耕有耨,但他們仍然停留在人畜天然肥料的階段。不講求施肥的人家,則採用輪流休耕的方式將息土質,因此生產量依然有限。為了補貼生計,他們採摘山產藥材去埧區售賣,換回洋紗棉布,自耕自織,還是維生的生計。
西雙版納的傣族亦屬稍有變動的類型。傣族的文化較高。屬於傳統的農業社會。由於傣人大多為統治階級,他們很少親自下田耕種。田地多半租予受他們統治的布朗族、拉祜族、哈尼族,坐享其成。傣人有的已經轉向從商。他們的生意是將本地的茶葉運至緬甸出售,自緬甸運回棉紗、布疋、雜貨。但商業的規模不大,幾乎可以說是農業社會的副業。西雙版納真正有商業勢力的是漢人和回族,傣人是不能與之競爭的。傣人幾乎不知工業為何,除開粗糙的農具之外,沒有可觀的製造業。傣人在雲南少數民族中,屬於傳統高文化的強勢民族,何以沒有進一步的發展,這或許與他們的「貴族」地位有關係。他們是統治者,也是地主階級,此兩者,造成了他們的保守性格。再者,西雙版納受外來的衝擊小,還不能激起人民求變的意志。
改變最大的是那些居住埧子的民族。雲南和貴州,分別擁有五%及三%的埧子。這是最適宜於人們居住生活的地方,這些埧子大小不一,我們所熟知的洱海及滇池地區,山明水秀,資源豐富,而且是雲貴高原中兩個最大的埧子,可謂得天獨厚。這兩個埧子,原來都是少數民族的家園。今天的滇池地區,已發展成為雲南全省的首都昆明,而且漢人後來居上,鵲巢鳩佔,少數民族已不具重要性。但是洱海地區仍然以少數民族為主。這兒是白族的家鄉。白族已將洱海地區發展起來,其繁榮是可以與滇池地區相提並論的。洱海與滇池,可以稱得上是雲貴高原上的兩顆明珠。
白族是氐羌民族的後裔,自古洱海地區的開發與氐羌民族有著密切的關係。與唐代同時的南詔及宋代的大理兩王國均以白族人民為主,他們環繞著洱海生活,是一個歷史悠久而文化甚高的民族。白族與其他少數民族比較,具有適應的能力與創造的性格。當他們與別的民族接觸時,能不失去其創造能力。白族在元朝的統治下繼續繁衍。明朝興起,不僅順應求變,更進而參加科舉考試,獲得功名者成為明朝的官吏,大有人在。近代以來,雲貴少數民族中獲得最大發展的,仍然是白族。雲貴高原是中國貧窮落後的省份,但比較之下,白族的生活絕不遜於漢族。現代化的重心為經濟發展。白族的商業活動極有成就,經商致富之後,進而發展工業,白族亦不後人,對雲南是有貢獻的。本文所指改變最大的少數民族,以白族為代表。
白族長於經商,喜洲幫是最好的例子。喜洲是位於洱海西北岸的一個小城,去南方的文化都城大理,不過數十哩,與商業繁盛的下關,藉洱海的水上交通?也不過數小時的路程。喜洲人活躍於洱海四週,所見所聞,刺激起了他們經商的意願。原來,洱海地區先有兩個商幫興起,一是鶴慶幫,一是騰衝幫,都是漢人的商幫。一九二○年代,鶴慶幫經營不善,負債衰落,喜洲幫乘勢而起,又與騰衝幫競爭,後來居上,成為迤西最占勢力的商幫。
喜洲幫有「四大家、八中家、十二小家」,也就是說,這兒的商家,大大小小不下二十餘家。在此,我們要討論的是嚴、董、尹、楊四大家,由此可以得見白族力爭上游的梗概。嚴、董、尹、楊四大家是喜洲的望族,他們雖然仍舊保持著某些白族的傳統,大體上已經漢化。嚴家在清朝就有子弟參加科舉考試,地方上認為他們是「官宦」之家。董家的背景與嚴家相似,也是循著「耕讀──做官」的路線發展的。尹家的背景不詳,但尹家與董家有親戚關係,想必也是地方上有地位的人家。楊家也有傳統紳士的背景,楊錫洪出身舉人。因為資本累積,楊家也發跡起來。無論如何,這四大家族,由於較為開通,認識時代的變遷,也調整了自己的態度,選擇商業為發展的方向。
嚴家知名的商號為「永昌祥」。據說十九世紀七十年代回民事變之後,嚴家的子弟嚴烈進省趕考,獲得一筆路費補助,嚴烈靈機一動,就藉這筆錢買些土布染料回鄉售賣,自此舍去科舉轉而經商,嚴家就是這樣起來的。董家的商號稱「錫慶祥」,創於一八九○年代,是一家鹽商,到了一九一○年代,董家的子弟董澄農在昆明學生意,是一位能幹而眼光敏銳的青年,他不僅對一般雜貨的知識豐富,又從傳教士認識了雲南的豐富礦藏,決心改而經營五金出口。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以白鉛出口,大獲利潤,自此奠定了發展的基礎。尹家的商號為「復春和」,民國初年興起。尹輔臣是尹家最能幹的後起之秀,因為舅父董澄農的賞識,以十萬元補助發展其原先的進出口生意,大有斬獲,成為四大家族之一。楊家的商號叫「鶴興源」,老闆楊鶴春原先只是一個小商販,由茶商而布疋,最後經營鴉片,大大嶺了一筆橫財。
這四大商家的起源看似不同,但嚴尹楊三家的經營方向卻是大同小異,都以出口土貨,進口洋貨為主要業務。以嚴家的永昌祥為例。他們將本省的茶葉運往四川,(普洱茶是川康藏居民所喜歡的。)從四川將該省的黃絲運入雲南,順著古來的絲路──滇緬商道南去,把黃絲銷售到緬甸。最後從緬甸運回洋紗洋布。當洋紗洋布在四鄉賣出之後,就地收購山貨藥材,如貝母、蟲草、黃蓮、麝香等,將之運去昆明,行銷中國各地。這是他們的經營範圍,時人以「緬銷川絲,川銷滇茶」八字來形容,最是簡明不過。
董家的錫慶祥則別有隻眼,他們看中了雲南的礦產。礦產與近代的工業化息息相關。一國能開啓地下資源,工業化的希望是很濃厚的;一人能經營礦產,致富的機會也就很大。董澄農在昆明學生意便與五金結了不解之緣,又得洋教士的指點,認識了礦業有利可圖。宣統二年(一九一○)他已經營鉛礦的出口,最後走向箇舊錫礦的開採和轉運。
基本的經營有了成就,觸類旁通,靈感更使他們作擴張性的發展。永昌祥的總號設在下關、昆明及成都,以後分號遍布國內外,上海、香港、武漢、宜賓、重慶、拉薩、加爾各達、仰光、瓦城、八莫、臘戌等地不下三十餘處。錫慶祥、復春和、鴻興源也有同樣的擴展,規模不同而已。
經營的範圍擴大了,永昌祥因為各地都有分支機構,匯兌頻仍,自然而然的便想要設立銀行。永昌祥銀行設立之後,自己的匯兌獲得許多方便,華僑及其他商業機構都來利用。開銀行可以獲得很高的利潤,嚴家在雲南礦業銀行、興文銀行、雲南實業銀行都有他們的股份。抗戰時期雲南設立「雲南人民企業公司」,嚴家也有股分投資。董家的錫慶祥,除了開錫礦之外,進而投資鎢礦、銻礦,一九三八年以後,設立麵粉廠、味精廠、電石燈廠、大理石工廠、水泥廠、鋼筋廠等,成為多角化經營最成功的一個例子。他們也投資開設銀行,昆明銀行、雲南實業銀行、雲南勸業銀行、永豐銀行公司等都有鍚慶祥的股本。董家一躍而為雲南大資本家之一。尹家和楊家也有類似的擴展。資料顯示,他們的規模不如嚴董二家。但其鴉片生意獲利豐厚,似乎是嚴董二家所不及的。
商人常常都會與政治接近,企圖得到經營上的方便。喜洲四大家族與昆明的當局者來往密切。永昌祥竟然受官方委託代收課銀。董澄農與龍雲、盧漢、陸崇仁等政界人士交情甚篤,合夥投資興辦銻鎢公司。楊鴻春因為經營鴉片與官方勾結,則無人不知。
當然四大家族也做了一些有益地方的事業。嚴家在民國初年當選商會會長,在其領導之下,迤西快速發展似不無關係。當洱海地區商業欣欣向榮之際,漸漸感到人才不足,四大家族因而合力創辦五臺中學,地方人才漸起。嚴子珍商而優則仕,後來出任省府內政會議委員、慈善會會長、全省整理金融委員。這些職務使其一展抱負,推動地方建設改革,有一定的貢獻與影響。
嚴董尹楊四家的事業帶動地方發展,洱海地區漸漸的活躍起來,少數民族如白族者,已非往日的落後民族。然能如白族之求變者,畢竟不多,雲貴的改變,仍舊是不顯著的。
九、結論
上述各節,可以了解少數民族在近代的變與不變,第一是生活環境的關係。第二是漢文化的影響,第三是西方衝擊的反應。少數民族生活的環境,有埧子與山區的分別。埧子平坦,資源豐富,生活容易,對外交通亦甚方便,外來的影響不難伸入。雲貴地區有所改變,從埧子中生活的人們開始。由於埧子的面積小,雲南五%,貴州三%,只能容納少數的先占者。大多數的人口必須住在山區。山區的高低不一,低者數百米,高者數千米。較低的山地,容易與埧區往來,亦有與他人交往的機會。而生活在二三千米以上的人口,交通困難,缺少下山意願。不與他人往來,自身的變化便就少了。綜合言之,雲貴高原上環境為一立體的三個層面,埧區、半山、高山;低處利於變遷,高處形成閉塞。有一位人類學家用「同化」(assim ilation)的觀念來看,謂埧區易同化,山區同化難。這是一事的兩面。居住在山區的人們覺著出山困難,外來的人要入山更加困難,此所以造成雲貴地區少數民族只有部分受外來的影響,而多數居住山區者,依然沒有明顯的改變。
交通困難固為重要的因素,外來者的態度亦有密切關係。漢人是外來者。漢人帶著強勢文化進入,當然有極大的影響。但何以只有部分少數民族接受了漢文化,而大多數仍然層持著固有的傳統?這與漢人的態度有密切關係。朱元璋嘗對來朝的士酋說:「禮樂教化之事,可以變土俗同於中國。」是「文明人」對「野蠻人」說話的口氣,是征服者對被征服者發號施令,少數民族帶著自卑的心理,唯恐失去了接近天顏的機會,所以立即遣送子弟入學國子監。我們當然承認義學社學,以及近代的新式學堂,都有開啓少數民族心智的作用,但如鄂爾泰的「剿殺苗蠻,窮搜窟穴」,貴州東南苗族幾乎無有幸存者,怎能不教苗人烙上「九世仇」的心理。故少數民族非不接受漢文化,而是統治者久久不能以平等態度對待他們。
西洋傳教士如柏格里、黨居仁的心態便就不同了。他們為了傳教,不惜「著苗裝,習苗語」,一起生活,表面與之一致,進而辦學校,為少數民族造文字。等待取得了他們的信任,才指出其風俗習慣,如殺牛祭祀,如「不落夫家」之不合理,終於使少數民族移風易俗。傳教士與漢人統治者之間,差別何其巨大!要是傳教士與漢人一樣,有數百年的長期打入,恐怕雲貴少數民族早已不與中國認同。
現代化論者Daniel Lerner強調交通傳播(communication)為消除落後的利器。證諸雲南洱海地區白族的變遷,正是如此。白族因為較早漢化,所以能與漢人齊頭並進。洱海地區古來交通發達,北上四川,東至昆明,南去緬甸,商道驛站,歷代受到重視。近代以來,累有興修鐵路之議,雖未見諸實現,而昆明大理間的公路,抗戰時期的滇緬公路,均有促進迤西開發的作用。生活在雲貴邊境上的少數民族,期待更進一步的交通發展,才能加速他們的社會變遷。
編按:
⒈本文取材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國現代化論文集。
⒉本文所有註釋及資料來源,因限於篇幅均未刊出。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22期;民國81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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