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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代表裕卿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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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室

【本刊訊】國民大會代表罕裕卿,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於民國六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農曆十月二十七日)下午五時正,病逝於空軍總醫院。按罕故代表,生於民前六年七月十日,享年七十有三歲、於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八時卅分在台北市立殯儀館設奠哀祭,九時公祭,十時三十分大殮,隨郎發引火化,暫安靈於善導寺。按罕代表,原係耿馬宣撫司土司。係保山舊制中學畢業。淡水游幹班第四期結業。革命實踐研究院第16期結業。歷任:⒈遠征軍第十一集團軍運輸總隊總隊長。⒉遠征軍第十一集團軍少將高參。⒊耿馬設治局局長。⒋滇西八屬聯縣剿匪司令部指揮官。⒌雲南反共救國軍第三縱隊司令。⒍第七區專員公署專員。⒎雲南省警備司令。(註:滇緬游擊時期。)⒏雲南反共救國軍第五軍副軍長。抗日時期曾捐獻中央國民政府價值數十萬銀圓及糧秣。剿共時期因率部於三十九年首舉義旗,在西南邊陲建立游擊基地屢予匪偽重創頗著功績。曾獲政府頒給(41)介佩字第○二一八五號陸海空軍甲種一等光華獎章一座。反共時期於民國五一年奉征召派往海外發展工作至今年三月廿三日返國參加第一屆國民大會第六次大會。並向政府暨黨述職。頗獲嘉許與好評。公祭之日,總統曾題頒「貞固流徽」。並推楊家麟、邱開基、朱漱石、簡爾康四先生為覆旗官,以國旗覆棺。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08期;民國67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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