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雲南省同鄉會 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本辦法於中華民國 113 年 11 月 17 日理監事會議修定
中華民國 114 年 04 月 20 日理監事會議修定
一、宗旨:本會為鼓勵雲南籍在臺青年努力求學,特發起勸募經費,成立
臺北市雲南省同鄉會優秀大學生、碩士生、博士生獎學金各一種,以獎勵
優秀學生完成學業為宗旨。
二、獎學金類別:
( 一 ) 臺北市雲南省同鄉會優秀學生獎學金 ( 大學生 )。
( 二 ) 臺北市雲南省同鄉會楊家麟先生獎學金 ( 碩士生 )。
( 三 ) 臺北市雲南省同鄉會馮長風先生獎學金 ( 博士生 )。
三、名額:大學學生 10 名,碩士生 2 名、博士生 1 名。
四、金額:
( 一 ) 大學學生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 二 ) 碩士生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
( 三 ) 博士生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
五、申請資格:凡具備下列資格者均可申請:
( 一 ) 籍貫為雲南省。
( 二 ) 現就讀於各大學院。
( 三 ) 操行成績甲等,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
( 四 ) 若為僑大畢業生,大一新生若欲申請獎學金,可以前一年僑大學
業成績申請。
六、申請手續:
( 一 ) 須填具本會專用之申請書及相關附件。
( 二 ) 就讀大學者須繳交前學年 ( 上 / 下 ) 學期成績單各一份,就讀研究
所者須繳交研究所 ( 上 / 下 ) 學期成績單各一份。
( 三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及居留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 四 ) 親書自傳一篇。
228同鄉會會務資料彙整
( 五 ) 近半年二吋半身照一張。
七、填妥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後請郵寄至:
「10488 台北市復興北路 70 號 8 樓之 1 /臺北市雲南省同鄉會 收,
電話:02-27735982」。
八、申請截止日期:每年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九、獎學金公布日期:每年 11 月 10 日前以電子郵件通知 ( 或電話通知 )。
十、獎學金頒發日期:
每年 12 月雲南護國紀念日大會當場頒發。未能親至領取者視同棄權。
十一、本辦法經經理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註:109 年起,在別的單位、人民團體及協會等單位申請通過者,本會將
不重復發放。
一、獎學金每年名額數由本會獎學金審核委員議定。
二、申請獎學金名額超過應發名額數時,以學期成績較優及熱心參與本會
會務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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