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同鄉會獎學金幹事會報告(六十六年)
狄文光/整理
雲南旅臺同鄉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收支詳情表:
收入部份
壹:捐欵部份
張 銘先生捐助新臺幣伍萬元正。
張委員維翰捐助新臺幣壹仟元正。
宋委員漱石代安故委員則法捐助新臺幣貳仟元正。
旅泰同鄉李太吉先生捐助新臺幣壹萬元正。
旅泰同鄉汪生蘭先生捐助新臺幣壹萬元正。
隴雨蒼先生捐助新臺幣伍佰元正。
貳:利息收入部份
六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至六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計新臺幣貳萬玖仟參佰貳拾玖元伍角正
參:去(六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結存新臺幣貳拾壹萬壹仟玖佰捌拾柒元伍角正。
以上共計新臺幣參拾壹萬肆仟捌佰壹拾柒元正。
支出部份
壹:發放獎學金部份
一、大學及獨立學院者六名
楊 援二千元(男,昆明人高雄醫學院醫學系七年級上、下)。
張 蘭二千元(女,華寧人東吳大學法律系四年級上、下)。
范淑文二千元(女,平彝人輔大夜間部東方語文系五年級上、下)。
范淑芬二千元(女,平彝人師大夜間部國文系三年級上、下)。
張愛鳳二千元(女,龍陵人輔大夜間部經濟系三年級上、下)。
柴 寧二千元(女,順寧人臺大外語系一年級上、下)。
二、高(商、工)中者二名
唐燕珠一千二百元(女,呈貢人高雄樹德女中高三上、下)。
楊蔚榮一千二百元(男,騰衝人臺北建國中學高一上、下)。
以上共計支付新臺幣壹萬肆仟肆佰元正。
貳:郵匯紙張印刷及雜支等新臺幣伍佰壹拾肆元壹角正。
以上壹,貳兩項共計支付新臺幣壹萬肆仟玖佰壹拾肆元壹角正。
上開收支兩抵尚結存新臺幣貳拾玖萬玖仟玖佰零貳元玖角正。
雲南旅臺同鄉助學貸金收支詳情表:
壹:利息收入新臺幣五千零六十元一角正(自六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至六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止)。
貳:本年度沒有申請者。
参:助學貸金基金新臺幣三萬八千六百八十四元九角五分。
以上共計結存新臺幣四萬三千七百四十五元五分。
本(六十六)年度申請獎學金評審合格學生名單:
一、大專特優學生一名
李成蕊五千元(女,騰衝人中興大學植物病理學系四年級上、下)。
二、大學者二名
張 蘭二千五百元(女,華寧人東吳大學法律系五年級上、下)。
張愛鳳二千五百元(女,龍陵人輔大夜間部經濟系五年級上、下)。
三、專科學校者二名
木國隆二千元(男,麗江人嘉義南榮工業專科學校五年級上、下)。
楊雲淑二千元(女,保山人銘傳女子商業專科學校三年級上、下)。
四、高中者三名
木鳳娟一千五百元(女,麗江人中山女中高三上、下)。
李秋華一千五百元(女,昆明人高雄海青中學高三上、下)。
羅有福一千五百元(男,鎮康人武陵高中一年級上、下)。
以上共計應支付新臺幣壹萬捌仟伍佰元正。
肆:本會第廿次會議議決自明(六十七)年起將特優學生獎學金名額增加兩名共四名。
【本文收錄於《雲南文獻》第07期;民國66年12月2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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